证券典型案例:诉中国农业银行朝阳区支行无正当理由退回转帐支票要求赔偿损失纠纷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3 15:41: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案情」

  原告:北京市雁栖实业公司(简称雁栖公司)。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朝阳区支行(简称朝阳支行)。

  1993年4月9日,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商业服务公司供应站(下称供应站)同意退还雁栖公司投资款78万元,并将退款转帐支票交给雁栖公司。当日,雁栖公司将转帐支票交存其开户银行。4月10日,该转帐支票被供应站的开户银行朝阳支行以“支票空头、存款不足”为理由退票;但供应站帐户存款余额当日为88万元,足以支付78万元退款。4月12日中午,雁栖公司得知退票,从其开户银行领取了退回的转帐支票和退票理由书,并于当日下午持退票凭证再次要求供应站付款。供应站即派会计到朝阳支行办理委托付款结算业务,但供应站帐户存款余额当日仅有41万元,不足以支付78万元退款而未办成。至4月15日,供应站帐户存款额达82万元时,朝阳支行才办理款项划拨。4月17日,雁栖公司收到78万元退款。在转帐结算过程中,雁栖公司自信78万元退款可以及时划拨入帐,在不知道转帐支票已退票的情况下,曾于4月10日上午和4月12日上午为购货分别签发34万元和17万元转帐支票各一张。但当时雁栖公司帐户存款余额仅有11万元,不足以支付所签发的转帐支票款,其上述两张转帐支票相继于4月12日和4月13日被退票,并被其开户银行罚款共计25500元。

  为此,雁栖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朝阳支行在供应站帐户存款余额足以支付78万元退款的情况下,以“支票空头、存款不足”为由退票,理由不正当。因78万元退款未能及时划拨入帐,造成本公司购货签发的转帐支票出现空头,被银行罚款。要求朝阳支行承担赔偿其被银行罚款造成的损失的民事责任。

  朝阳支行辩称:退票理由书中“支票空头、存款不足”的退票理由是由于本行工作人员失误错划所致,真正的退票理由是内部转帐记录的“支票金额大写不规范”。据此,本行退票理由正当,不同意雁栖公司的起诉要求。

  「审判」

  朝阳区人民法院除查明上述事实属实外,还查明供应站于4月9日和4月12日两次签发的转帐支票上的金额大写文字是相同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供应站签发的78万元转帐支票的金额大写不规范,退票理由应以银行内部转帐记录为准,故朝阳支行退票理由正当。雁栖公司签发转帐支票的金额超出其帐户存款余额,出现空头被银行罚款,与朝阳支行退票没有因果关系,故造成的罚款损失应由雁栖公司自负。据此判决:

  驳回雁栖公司的诉讼请求。

  雁栖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朝阳支行的退票理由不应以转帐记录为准,而应以其对外签发的退票理由书为准。朝阳支行在供应站帐户存款余额足以支付78万元退款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退票,与雁栖公司签发转帐支票出现空头被银行罚款有因果关系。据此,朝阳支行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处理不公,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朝阳支行服从一审判决,上诉期间未对雁栖公司诉称进行答辩。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朝阳支行的退票理由应以其对外签发的退票理由书为准,退票理由即“支票空头、存款不足”。发生退票时,供应站帐户存款余额为88万元,足以支付78万元退款,故朝阳支行的退票没有正当理由,且违反了《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如不发生退票,及时办理款项划拨,就会避免雁栖公司签发的转帐支票出现空头和被银行罚款,故朝阳支行的退票行为与雁栖公司签发转帐支票出现空头和被银行罚款存在因果关系,朝阳支行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雁栖公司在帐户存款不足和退款尚未进帐的情况下签发转帐支票,亦违反了《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1994年6月9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朝阳支行赔偿雁栖公司经济损失19180元(已履行完毕)。

相关文章


证券投资分析笔记5
证券投资分析笔记7
证券投资分析笔记8
证券典型案例:期货交易中资金调拨人的权限范围是什么
证券典型案例:诉中国农业银行朝阳区支行无正当理由退回转帐支票要求赔偿损失纠纷案
证券投资分析笔记6
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的主要理论
证券典型案例:抗辩事由的理解与认定——对一起票据纠纷案的法律分析
证券典型案例: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案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