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08 13:25: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7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7〕744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7〕8号)规定,结合我省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与地点
受理申请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至20日,各高校报送材料具体时间见附表。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龙门大酒店(河南电视台北侧,花园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具体事宜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2、报送材料种类和整理要求。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原件在核准无误后返还单位,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B5型纸张。
(2)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院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豫教资办[2007]8号文件)。
③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数据盘(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录入并生成上报数据)。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认定信息”模块下的“修学教育学、心理学情况”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有序排放。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不得再补充材料。
3、报送材料时,各单位须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三、其他要求
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及早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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