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中必须严格控制提前退休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3 18:21: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当前,提前退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符合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多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主要有:(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即特殊工种)的,以及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提前5年。(2)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破产企业职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3)为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规定有压锭任务的纺织企业中纺纱、织布两个工种中的挡车工,工龄满20年的可办理提前退休。(4)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提前5年退休,其中从事经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种职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0周岁)退休。另一种就是违反政策规定,在富余职工安置过程中强迫职工提前退休,大量职工“未老先退”。据一些城市的典型调查,退休人员退休时的平均年龄只有53岁。

提前退休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是明显的。以一个职工提前5年退休为例,可以测算出提前退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

一是多支付养老金。按基本养老金450元/月计算(尚未考虑今后养老金的增长),一个职工提前5年退休,需要多支付基本养老金27万元。

二是减少缴费收入。职工在职时必须按规定逐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提前5年退休,就要减少5年缴费收入。以月缴费工资480元计算(尚未考虑今后工资增长),按25%费率(企业20%,个人5%),一个职工提前5年退休,将减少养老保险费收入7 000多元。

这样一增一减,一个职工提前5年退休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是34万元。如果全国有100万名职工提前5年退休,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就是340亿元,这势必对基金支付造成巨大的压力。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1)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清查处理。根据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1998年以后办理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分别妥善处理。(2)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及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规定。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清退回原企业。(3)严格按国家规定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有关规定适当减发。

相关文章


理财与保险巧妙结合不同人生阶段不同的保险
保险公估人不同角度的分类
保险中介市场的公估人介绍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改革
企业改革中必须严格控制提前退休
韩国保险公估人制度
保险公估人的概念、职能与地位
保险公估推动保险市场规范化
考试-大纲:《保险公估实务》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