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26 09: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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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在中组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将在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法官助理制度。这一制度以缓解西部基层法院法官短缺为主要目标,而它对整个法院审判组织模式的改变也可能起到重要的试验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
  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的审判组织模式。法官行使审判权,主持庭审、作出裁判、签发文书;法官助理承担调查收集核对证据、审查诉讼材料、接待安排案件当事人等程序性事务;书记员负责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介绍说,近些年来,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文化欠发达,法律人才分布较少,许多法院都面临着法官断档、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给法官配备助理后,可以帮助法官分担部分审判辅助职能,把法官从繁琐的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这样可以使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审理更多的案件。另外,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符合法官条件的法官助理在将来也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被选拔任命为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宋建朝
  (法官助理)他跟法官最大的条件主要区别是不需要司法考试,不需要一些相应的法律工作经历,这样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缓解西部法官断档所造成的人员和案件的矛盾。“
  据介绍,目前,西部地区基层法官助理的主要来源是法院内部的录用制书记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属于法院内部现有人员配置范围内,不涉及人员编制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了聘任制书记员一律不得任命为法官助理。如果法院内部具备法官助理条件的人员不足,以后也可以面向社会招录。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
  “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西部地区基层法院还可以新招录一些通过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暂不具备任命法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任命为法官助理”
  据最高人民法院介绍,这次法官助理试点工作,涉及到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宁夏、西藏、甘肃、青海等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宋建朝
  我们选择农村县、自治县(基层法院)大概范围在800多个左右,由于法官的短缺,所以审判力量薄弱,我们通过法官助理这种形式从人员管理体制上来解决法官短缺的矛盾。
  (还要加一些这种审判模式的价值及全国法官短缺面上内容)
  据了解,西部地区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将在明年上半年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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