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选聘大学生村干部8月12-19日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01 09:16: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在3年内选聘30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目前,首批6000名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已全面展开,整个选聘工作将在9月底结束。这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作出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昨日,省委组织部召开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工作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选聘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9月底前全面结束。今年共招聘6000名村(社区)大学生干部,有意者可于8月12—19日上省人事考试网报名。8月29日笔试,9月18—19日面试,9月底签订协议并培训上岗。具体事宜可查询四川人事信息网(http://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选聘背景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采取志愿者、下派干部等形式,先后选派了8000多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由于相应配套措施未能跟上,这项工作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省委决定按照“因地制宜、多种方式、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市县乡机关选派一批、定向培养一批”等办法,从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入手,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和管理办法,使每一个行政村和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干部。

  选聘要求

  人数 今年共招聘6000名村(社区)大学生干部

  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我省农村和社区人才需求实际,从今年起,我省将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纳入全省“十一五”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全省每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今年选聘6000名,2008年、2009年各选聘1.2万名。从2010年起,每年根据缺额情况进行选聘,始终确保一个村(社区)有一名大学生干部。

  条件 2005年至2007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这次选聘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至2007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参加选聘: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其中,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及在校期间获得过院(校)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农村、社区紧缺、急需专业的,四川生源的大学生自愿回原籍、积极投身家乡建设的,优先聘用。

  岗位 村(社区)文书、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我省对选聘到村(社区)的大学生,明确其身份为村(社区)大学生干部,用人方式为招聘制,聘期3年。3年后本人自愿且考核合格的可续聘。选聘的大学生主要担任村(社区)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事部门管理,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每年都将对大学生干部进行培训考核,开展评选优秀村(社区)大学生干部活动。

  激励措施

  每月补助900—1500元 报考公务员享加分优惠

  为吸引大学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我省还制定出台了九条激励保障措施,不仅将对大学生干部进行每月补助,而且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还将获得加分。

  ●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1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9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任职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在年初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省财政将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所需经费纳入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计算范围,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2分,并且可以持续加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同等优惠政策。

  ●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补充人员时,一般从聘任期满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考录公务员时,将注重从聘任期满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中考录;省内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有一定的比例专门面向聘任期满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对连续3年被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村(社区)大学生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省项目)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自愿留在村(社区)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为村(社区)干部,纳入“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

  据悉,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各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每年还将对其余村(社区)大学生干部进行普遍培训。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开展评选优秀村(社区)大学生干部活动。被评为优秀的,计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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