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7年下半年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报名时间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01 09:13: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以12月31日划线计算。

  (四)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含已批准转业但尚未到地方报到的部队干部)、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等请查阅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广州市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9日12∶00至12月27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17∶30。报名信息经计算机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08年1月8日至13日。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广州市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四)拟申请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请按照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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