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夏、商的法律制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3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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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

考纲要求提示 1理解中国法起源的过程与特点;

2了解夏朝与商朝法律制度的特点。

核心内容速记 一、中国法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的起源

国家与法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 一样,中国国家与法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中国国家与法的起源具有中国特色,其要点为:

1氏族血缘纽带随着国家的形成而更加强韧

无论是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所形成的父权家长制,还是此后逐步联结各氏族、部落、 部落联盟以至形成国家,人们的血缘关系不但没有松动、解体,而且恰恰相反,逐渐被打上 阶级烙印,越来越牢固。

2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日益加强

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传说中德高望重的英雄人物三皇五帝 “ 为公 ” 的观念逐渐淡漠,以至 消失。 从尧到舜再到禹, “ 帝 ” 的权威在加速度地膨胀。既然没有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那么循着 遇事动辄 “ 予一人 ” 的路子走向君主专制,便是历史的必然。

3原始的以祭祀祖先仪式为核心的 “ 礼 ” 由习惯逐渐演变为法

礼的最早含义是为祭祀而举行的仪式,是人们自觉自愿遵循的习惯。出于对共同祖先的尊重 和敬畏,能不能参加氏族祭祖的仪式,乃是区别人们是否属于这个氏族的基本条件。 氏族晚期,逐渐形成了氏族贵族。 贵族垄断了祭祀的主祭权,同时也控制了萌芽状态中的政治权利。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政权 与神权合而为一。原始状态的礼也逐渐由氏族的习惯演化而具有法的性质和作 用,原来用以区别血缘关系亲疏尊卑的礼,同时成了确定人们在国家组织中等级地位的法。

4 “ 刑起于兵 ”

古人经常兵刑并提,兵即是战争。刑起于兵,说的是刑与战争分不开。所谓 “ 大刑用甲兵 ” ,指最重的刑罚是实行军事讨伐,有兴师问罪之意。

(二)夏朝法律制度简述

夏朝国家形成伊始,法制尚处草创阶段。据有关文献记载,夏朝法律制度基本上表现为以下 几 点:

1奉天罚罪的法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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