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之重点(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3 20:10: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基本义务
一、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
二、 遵守宪法法律
三、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 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
五、 依法纳税
(二)其它义务
一、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三、劳动的义务
四、受教育的义务
第四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一、 广泛性(主体是权利和自由)
二、 平等性(主体是权利和义务)
三、 现实性(主体是权利和义务)
四、 一致性(主体是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国家机构(重点no.57-135)
第一节 国家机构
一, 略
二, 组织和活动原则
最重要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我国,民主集中制主要体现在:
1、 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之间
2、 人民和人民代表之间
3、 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它国家机构之间
4、 中央和地方之间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一、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1、 全国人大的地位: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国家立法机关。
2、 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大的组成:地域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职业代表:军队
在每届人大代表届满的2个月之内,常委会应该完成下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
3、 全国人大的职权
1)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修宪权只有全国人大一个机构有权行使,监督宪法实施权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实施,其他机构不能监督宪法的实施
2)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即有关国家刑事的、民事的、国家机构的法律
3) 人事权:
a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b全国人大决定产生的国家领导人: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委除了军委主席以外的其他组成人员
c选举产生和决定产生的区别:
A 提名权不同:选举产生的,提名权在大会主席团;决定产生的,每种有其特定的提名程序: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的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银行行长由总理提名;
B 投票不同:选举票有四种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另选他人;
决定票有三种选择---------赞成、反对、弃权


相关文章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六)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四)
刑法分则笔记(一)
宪法学之重点(三)
宪法学之重点(二)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二)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