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高考是紧紧地揪着亿万人心的大事。但一讲到北京的学生三四百分上本科,上“清华”、“北大”,上海的四百多分考“复旦”、“同济”,比咱低一二百分都能上名牌、上重点、读本科,气就不打一处来:都是一张卷,凭什么啊?
原本以为最公平、最客观的高考,想不到(其实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竟然是这么一个美丽的谎言,真的让人很寒心。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2001年的部分地区录取分数线:
北京:文科454分,理科488分;
山东:文科580分,理科607分;
河北:文科537分,理科572分;
吉林:文科500分,理科518分;
福建:文科644分,理科605分;
辽宁:文科521分,理科529分;
四川:文科516分,理科537分。
海南和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科竟差了225分,理科差了199分!能不让人问一声,这到底是为什么?
山东和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去年文科差了134分,(今年仍然相差了106分),去年理科差了119分,(今年相差加大到120分),而福建差得更多,文科竟然差了190分,理科差了117分!看看这个录取分数线,相差竟如此之大,能不让人不平则鸣吗?
以2001年文科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线为例,全国平均为508分,低于平均分25分的地区是:北京(454),(竟低了54分!)宁夏(459),河南(454),西藏(390);高于平均分25分的地区是:山东(580),浙江(543),湖南(539),河北(537)。
即便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全国重点录取线也有100分的差距!
尽管这种情况在去年到今年都遭到了强烈的批评,教育部有关人士也在媒体上承诺,今年会有所改进,可实际上的情况仍然是我行我素。
我们且不说海南、山东,我们把广东与北京的情况比较一下,都能看出许多问题:
广东和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科差了178分,理科差了171分,看看这个录取分数线,相差竟如此之大,能不让人不平则鸣吗?
这100分,意味着数万名考生遭遇完全不同的命运,同样一个500分的考生,在北京可以顺利升入重点大学,而在许多地区却会榜上无名,名落孙山。
面对这样的事实,许多莘莘学子突然明白了,他们的失败,并非是自己的过错,既不是因为自己没能学好考好,也不是因为自己资质愚钝;而别人的成功,也并非来自个人奋斗。而是因为他们生在那个被歧视的地区。是因为那条倾斜的高考录取分数线!
他们能不问:这样的全国统一高考,还有公平可言吗?
视公平为生命的高考,竟如此之不公平?!
这才是中国最大的高考舞弊案。它涉及到的是数万、数十万考生的命运。
正如大哲学家培根说的那句话:一次不正的审判比一次犯罪更可怕。因为一次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一次不正的审判污染的是水源。
这究竟是为什么?全国一张考卷的高考,为什么不是全国录取一条线?
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今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不能不让人想起明朝洪武年间的《南北榜》事件。历史真的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让我们来重温这一事件,因为它很能说明许多道理。
洪武三十年三月五日,是会试发榜日。
这一天,皇榜刚一悬出,群情立即哗然。
榜上共录取五十二名贡士,从第一名的宋琮到最后一名刘子信,无一不是江南的考生,北方举子统统落选。
接下来的殿试又取福建闽县陈某为状元,这更加深了北方举子的不满。他们认为主考官翰林学士刘三吾、副主考官白信蹈因自己是南方人,就袒护南方人而压制北方才子。
(点评:这样看来,中国的‘地方歧视’源远流长。可那时的‘地方歧视’仅仅是乡土观念,还是比较文明的。)
群情激奋的考生,用泥团将高悬的皇榜打得七零八落,随后浩浩荡荡地向礼部闯去。一时间,南京城里糊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片揭帖。
(点评:竟敢将‘皇榜’打得七零八落,那时的考生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上,充满了不怕死的抗争精神。现在的考生只能在聊天室开骂了。)
朱元璋接到礼部奏报,震怒异常,亲自查问主考官刘三吾。
(点评:真明君也!)
刘三吾此时已是八十五岁高龄,才学名满江南,是位老翰林,且被朱元璋委以东宫太子老师这一重任。
(点评:深受隆宠的股肱大臣也。)
刘三吾对朱元璋说:“北方在元朝的残酷统治下民不聊生,文化受到极大摧残,历数十年来,北方举子文章远不如南方举子,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南北同榜,必然也会出现南优北劣的局面。”
(点评:这个理由倒也堂堂正正,理也直,气也壮。比底气不足的‘人口基数小,政府投入大’的荒谬辨护,堂而皇之多了。)
朱元璋听后却龙颜大怒,当即下令将刘三吾赶出皇城,也将副主考官白信蹈停职罢官,并亲自找到翰林院侍讲张信,让他主持复查。
(点评:天纵英明。真明君也!国家幸甚!百姓幸甚!)
经过二十多天的锁院查卷后,张信向朱元璋禀告复查结果:
“臣已认真查核,发现南北考生成绩相差确实悬殊,就连最末一名的刘自信,也比北方的优秀者高出许多。而且以文章定优劣,以才华定名份,是国家的一贯制度。现在北方人的试卷,仅能列为第五十三名,但名额有限,不能重新更动。”
(点评:那时对考卷的评阅,是不打分的,没有现在的高考如此强烈的可比性。那时是不考数理化的,仅考作文。而作文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主考官的个人好恶为标准的,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而张信又再次肯定了刘三吾和白信蹈的结论,可见其“官官相护”。可作为明朝开国皇帝的朱元璋,视考举制度的‘公平、公正’原则为皇朝命脉所系,岂能轻易妥协?)
朱元璋听后,则认为是张信故意把成绩差的试卷拿给他看,随即安排刑部调查刘三吾等人的案情。
(点评:朱元璋觉得通过正常渠道难以查清这一案件的内幕,需要司法介入了。如调查就此止步,何以安天下,告考生?并维护考举制度的公正?)
刑部先将刘三吾、张信、白信蹈等统统入狱,严刑逼供,但毫无结果。于是,扩大侦查范围,又抓了三家的家人几百人,终于查出了一个涉及六百多人徇私舞弊案的内幕,上报朱元璋。
朱元璋朱笔一挥,批道:刘三吾、白信蹈是蓝党,张信是胡党。将白信蹈、张信以及同科的试官二十多人,全部凌迟处死。
(点评:党同伐异、循私舞弊,如若不杀,天理何在?国法何存?)
刘三吾因年事已高,流刑充军,所选贡士全部罢黜,其中名列榜首的考生陈某,以行贿问斩,至于受牵连者不下数百人。
(点评:有错必纠。绝不姑息养奸,绝不会说也白说,不说也罢。)
这年的四月底,将这二十多位考官绑赴刑场执法。
(点评:从重从快!)
于五月初,朱元璋又亲自阅卷,评点出六十一名贡士,第一名是河北的韩克忠,第二名是山东的任伯安,六十一名贡士中竟无南方举子一人。黄榜张出,举国欢呼雀跃,公案至此了结。
这就是有名的"南北榜之争"案。
……
读罢此文,该作何想?
你难道不为朱元璋的公平公正公开、有错必纠、有罪必罚、执法如山所感慨万端,泣涕交流?而且即便是在那个年代,朱元璋对南北考生的审核也是一个标准。而且“以文章定优劣,以才华定名份”,决不是一个地区一个线。
国家权力的公平公正,是国家形象和国家尊严的生命线呵!
对执法不公的大臣,朱元璋是“凌迟处死”,不但是“处死”,还要“迟凌”。可见这位明太祖是如何看待国家权力的公平公正的。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理工大学郑楚光教授,在政协会上提交了一个提案——《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必须平等》。
郑楚光:我的提议就是一句话:高考面前人人平等!要依法办事。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具体到高考,目前违反法律的这种做法,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
我认为这完全是一种很落后的想法。现在已经是全球一体化了,都是社会人,难道还应该有地域的限制吗?北京作为首都,更应该广泛吸引人才,北京此举对于人才流动以及首都开放的身份,都是很不适宜的。倾斜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合理。向少数民族、西部地区、学有特长的学生倾斜,我都是同意的。但现在的倾斜太不合理。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比贵州都低。倾斜不应向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倾斜,而应该向教育、经济贫困的地区倾斜。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市政协副主席张世诚起草了一份提案:《高考招生的地区不平等现象应该改变》。
张世诚委员曾经做过27年中学教师,他说,其实这种不平等现象,已经存在多年。目前的高考招生,除上海外,全国均采用统一的考试时间,统一的试卷,统一的评分标准,但却没有统一的录取分数线。
张认为目前的高考录取体制,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第2款规定: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36条第1款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张委员说,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虽不是人人享有,但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却不应被剥夺。
“现在有一种说法,北京等经济发达城市的学生素质较高。姑且不论这是否具有普遍性,就算是有一千条理由,我国是个法治国家,高考招生这样大的事,更不应该违背法律。”
张认为这种不公平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给一些省份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带来很多制约因素。张说:“按国际上通行的说法,在适龄人群中,有15%以上的人得到教育是大众教育,15%以下是精英教育。我国的大学教育显然还属精英教育。精英教育不能选拔最优秀的人才,不仅影响了高校招生质量和国家对人才的培养,也使一些省份因为招不到拔尖人才(怕孩子高考困难)而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张委员建议,尽快修订我国现行的高考招生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地区性的不平等现象。如果在短期内还不能尽快改变高考招生制度,采取应急措施,可将现在高校扩招新增的招生指标向那些生源较多、成绩较好的地区倾斜,以缓解目前的矛盾。如果是要素质好的学生,应该改革的是把素质的评价体系放在高考中,而不是分数的不平等。
民盟中央常委、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万鄂湘教授,提交给“两会”的《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改革建议》的提案,专门提出了“全国高考录取分数线严重不平等”的问题:
“除了个别实验省市以外,全国的高考生考的是同一道题,可是中部省份,如湖南、湖北、江苏等省的分数线要高出经济发达省市(包括北京)近180分,中部高等院校同一个班的学生,高考分数之差竟达200分以上。”
社会学家周孝正说:
不同地区不同分数线,这种现象是未对国民实行“国民待遇”的一种表现。
“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之一是要一视同仁。我们的一些政策,却往往会根据这个地方的大小、是不是首都而有所不同。发达大都市历年的“低分数高录取”,就是一种不应该的特权、一种优惠,分配招生名额的厚此薄彼,就是对本地生的宽松,对外地生的不公和歧视。北京正是非常典型的特权城市。
有人认为:大城市学生分数虽低,但综合素质能力高。这种说法不太可信。
社会学调查显示,高分不等于低能,“高分高能”远比“低分高能”的几率高许多。
相对其他许多制度而言,高考制度是经过实践证明,仍是至今最清廉、最公正的选拔制度。
任何城市的院校均应实行面向全国招生;让自由迁徙原则有所松动,如允许部分人择地考试;全国统一划线,一校一线,人人平等。
有人说,目前这种巨大差距实际上是双重标准。但既然我们确定了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的规则,所谓“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在实际的操作中就不应有其他标准,不能对一个孩子是分数标准,对另一个孩子是素质标准。
教育有一个基本功能,是作为社会的平衡器。现代社会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作为一个人向上流动的基本途径,可以提升和改变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被社会学家杜威称作是促进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因此,各个国家的教育政策都体现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女性等特殊群体的优惠。
那么,怎样才能减少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呢?
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已经得到很大发展的基础上,在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不但应该、而且有可能更多地关注教育公平,克服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不公平、不平衡。
例如,国家在沿海城市不再设立新的高等院校,鼓励大城市的高等学校到外省和边远地区设立分校,高校扩招的名额更多地分配给人口大省和欠发达地区。
此外,应通过制度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城乡差别极大,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人口大国,教育的地方化、多样化应当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原则,应当更多地下放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考试的权力。
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使人口大省的高等教育有更快的发展,缓解教育资源、高校设置在地域上的不平衡,也有利于教育的比较和竞争,有利于考试技术的进步和提高。??
中国己经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国,可地方保护主义还在我们的国家横行。
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重重关隘,请从高考录取地方分数差始。这是我们这个法治国家的遗憾。
相关文章
2002年司法考试中民事诉讼与仲裁法试题分析
关注司考:请看《推开金色之门》
一声叹息
中国律师杂志社司考培训函授班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