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叹息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1: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第2款规定: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36条第1款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重重关隘,请从“高考录取地方分数差”始。这是我们这个法治国家的耻辱。??

  2002年3月召开的九届六次全国政协会议上,不少政协委员都就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地区差异,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于是,这个问题再一次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人们都焦虑地注视着这件事:2001年的情况,还会在2002年重演吗?

  2002年7月24日,2002年全国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已经出炉。

  尽管2001年全国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招来了上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教授和各大媒体,下至考生、家长们的一片指责批评,其声至今不绝于耳。甚至就在此前不久,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时空连线》还专门为此作了一期节目,希望去年的故事今年不再重演,可我们所听到的仍然是《涛声依旧》。

  让我们先来看看今年的全国各地(部分)高考录取分数线划线情况:

bgcolor="#FFFFFF" text="#000000"> 省(市) 文科重点 文科本科 文科专科 理工重点 理工本科 理工专科 北京 462 432 360 469 424 340 山东 568 589 海南 687/618 545 668/596 552 上海 467 449 456 423 陕西 502 450 280 500 445 280 浙江 560 522 469 573 531 465 宁夏 480 440 414 471 428 401 安徽 535 482 300 548 487 300 四川 528 459 280 544 479 280 辽宁 532 490 430 528 459 415 重庆 508 440 380 508 433 360 甘肃 492 466 416 508 457 406 广东 640 574 460 640 574 460


  在中国,高考是紧紧地揪着亿万人心的大事。但一讲到北京的学生三四百分上本科,上“清华”、“北大”,上海的四百多分考“复旦”、“同济”,比咱低一二百分都能上名牌、上重点、读本科,气就不打一处来:都是一张卷,凭什么啊?

  原本以为最公平、最客观的高考,想不到(其实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竟然是这么一个美丽的谎言,真的让人很寒心。  

100分的差距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2001年的部分地区录取分数线:

  北京:文科454分,理科488分;
  山东:文科580分,理科607分;
  河北:文科537分,理科572分;
  吉林:文科500分,理科518分;
  福建:文科644分,理科605分;
  辽宁:文科521分,理科529分;
  四川:文科516分,理科537分。
  

  海南和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科竟差了225分,理科差了199分!能不让人问一声,这到底是为什么?

  山东和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去年文科差了134分,(今年仍然相差了106分),去年理科差了119分,(今年相差加大到120分),而福建差得更多,文科竟然差了190分,理科差了117分!看看这个录取分数线,相差竟如此之大,能不让人不平则鸣吗?

  以2001年文科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线为例,全国平均为508分,低于平均分25分的地区是:北京(454),(竟低了54分!)宁夏(459),河南(454),西藏(390);高于平均分25分的地区是:山东(580),浙江(543),湖南(539),河北(537)。

  即便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全国重点录取线也有100分的差距!

  尽管这种情况在去年到今年都遭到了强烈的批评,教育部有关人士也在媒体上承诺,今年会有所改进,可实际上的情况仍然是我行我素。

  我们且不说海南、山东,我们把广东与北京的情况比较一下,都能看出许多问题:
  广东和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科差了178分,理科差了171分,看看这个录取分数线,相差竟如此之大,能不让人不平则鸣吗?

  这100分,意味着数万名考生遭遇完全不同的命运,同样一个500分的考生,在北京可以顺利升入重点大学,而在许多地区却会榜上无名,名落孙山。

  面对这样的事实,许多莘莘学子突然明白了,他们的失败,并非是自己的过错,既不是因为自己没能学好考好,也不是因为自己资质愚钝;而别人的成功,也并非来自个人奋斗。而是因为他们生在那个被歧视的地区。是因为那条倾斜的高考录取分数线!

  他们能不问:这样的全国统一高考,还有公平可言吗?

  视公平为生命的高考,竟如此之不公平?!

  这才是中国最大的高考舞弊案。它涉及到的是数万、数十万考生的命运。

  正如大哲学家培根说的那句话:一次不正的审判比一次犯罪更可怕。因为一次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一次不正的审判污染的是水源。

  这究竟是为什么?全国一张考卷的高考,为什么不是全国录取一条线?

  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南北榜》事件

  今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不能不让人想起明朝洪武年间的《南北榜》事件。历史真的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让我们来重温这一事件,因为它很能说明许多道理。

  洪武三十年三月五日,是会试发榜日。

  这一天,皇榜刚一悬出,群情立即哗然。

  榜上共录取五十二名贡士,从第一名的宋琮到最后一名刘子信,无一不是江南的考生,北方举子统统落选。

  接下来的殿试又取福建闽县陈某为状元,这更加深了北方举子的不满。他们认为主考官翰林学士刘三吾、副主考官白信蹈因自己是南方人,就袒护南方人而压制北方才子。

  (点评:这样看来,中国的‘地方歧视’源远流长。可那时的‘地方歧视’仅仅是乡土观念,还是比较文明的。)

  群情激奋的考生,用泥团将高悬的皇榜打得七零八落,随后浩浩荡荡地向礼部闯去。一时间,南京城里糊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片揭帖。

  (点评:竟敢将‘皇榜’打得七零八落,那时的考生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上,充满了不怕死的抗争精神。现在的考生只能在聊天室开骂了。)

  朱元璋接到礼部奏报,震怒异常,亲自查问主考官刘三吾。

  (点评:真明君也!)

  刘三吾此时已是八十五岁高龄,才学名满江南,是位老翰林,且被朱元璋委以东宫太子老师这一重任。

  (点评:深受隆宠的股肱大臣也。)

  刘三吾对朱元璋说:“北方在元朝的残酷统治下民不聊生,文化受到极大摧残,历数十年来,北方举子文章远不如南方举子,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南北同榜,必然也会出现南优北劣的局面。”

  (点评:这个理由倒也堂堂正正,理也直,气也壮。比底气不足的‘人口基数小,政府投入大’的荒谬辨护,堂而皇之多了。)

  朱元璋听后却龙颜大怒,当即下令将刘三吾赶出皇城,也将副主考官白信蹈停职罢官,并亲自找到翰林院侍讲张信,让他主持复查。

  (点评:天纵英明。真明君也!国家幸甚!百姓幸甚!)

  经过二十多天的锁院查卷后,张信向朱元璋禀告复查结果:
  “臣已认真查核,发现南北考生成绩相差确实悬殊,就连最末一名的刘自信,也比北方的优秀者高出许多。而且以文章定优劣,以才华定名份,是国家的一贯制度。现在北方人的试卷,仅能列为第五十三名,但名额有限,不能重新更动。”

  (点评:那时对考卷的评阅,是不打分的,没有现在的高考如此强烈的可比性。那时是不考数理化的,仅考作文。而作文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主考官的个人好恶为标准的,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而张信又再次肯定了刘三吾和白信蹈的结论,可见其“官官相护”。可作为明朝开国皇帝的朱元璋,视考举制度的‘公平、公正’原则为皇朝命脉所系,岂能轻易妥协?)

  朱元璋听后,则认为是张信故意把成绩差的试卷拿给他看,随即安排刑部调查刘三吾等人的案情。

  (点评:朱元璋觉得通过正常渠道难以查清这一案件的内幕,需要司法介入了。如调查就此止步,何以安天下,告考生?并维护考举制度的公正?)

  刑部先将刘三吾、张信、白信蹈等统统入狱,严刑逼供,但毫无结果。于是,扩大侦查范围,又抓了三家的家人几百人,终于查出了一个涉及六百多人徇私舞弊案的内幕,上报朱元璋。

  朱元璋朱笔一挥,批道:刘三吾、白信蹈是蓝党,张信是胡党。将白信蹈、张信以及同科的试官二十多人,全部凌迟处死。

  (点评:党同伐异、循私舞弊,如若不杀,天理何在?国法何存?)

  刘三吾因年事已高,流刑充军,所选贡士全部罢黜,其中名列榜首的考生陈某,以行贿问斩,至于受牵连者不下数百人。

  (点评:有错必纠。绝不姑息养奸,绝不会说也白说,不说也罢。)

  这年的四月底,将这二十多位考官绑赴刑场执法。

  (点评:从重从快!)

  于五月初,朱元璋又亲自阅卷,评点出六十一名贡士,第一名是河北的韩克忠,第二名是山东的任伯安,六十一名贡士中竟无南方举子一人。黄榜张出,举国欢呼雀跃,公案至此了结。

  这就是有名的"南北榜之争"案。

  ……

  读罢此文,该作何想?

  你难道不为朱元璋的公平公正公开、有错必纠、有罪必罚、执法如山所感慨万端,泣涕交流?而且即便是在那个年代,朱元璋对南北考生的审核也是一个标准。而且“以文章定优劣,以才华定名份”,决不是一个地区一个线。

  国家权力的公平公正,是国家形象和国家尊严的生命线呵!

  对执法不公的大臣,朱元璋是“凌迟处死”,不但是“处死”,还要“迟凌”。可见这位明太祖是如何看待国家权力的公平公正的。

政协委员们如是说:“高考地区分数差”违法!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理工大学郑楚光教授,在政协会上提交了一个提案——《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必须平等》。

  郑楚光:我的提议就是一句话:高考面前人人平等!要依法办事。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具体到高考,目前违反法律的这种做法,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

  我认为这完全是一种很落后的想法。现在已经是全球一体化了,都是社会人,难道还应该有地域的限制吗?北京作为首都,更应该广泛吸引人才,北京此举对于人才流动以及首都开放的身份,都是很不适宜的。倾斜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合理。向少数民族、西部地区、学有特长的学生倾斜,我都是同意的。但现在的倾斜太不合理。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比贵州都低。倾斜不应向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倾斜,而应该向教育、经济贫困的地区倾斜。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市政协副主席张世诚起草了一份提案:《高考招生的地区不平等现象应该改变》。

  张世诚委员曾经做过27年中学教师,他说,其实这种不平等现象,已经存在多年。目前的高考招生,除上海外,全国均采用统一的考试时间,统一的试卷,统一的评分标准,但却没有统一的录取分数线。

  张认为目前的高考录取体制,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第2款规定: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36条第1款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张委员说,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虽不是人人享有,但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却不应被剥夺。

  “现在有一种说法,北京等经济发达城市的学生素质较高。姑且不论这是否具有普遍性,就算是有一千条理由,我国是个法治国家,高考招生这样大的事,更不应该违背法律。”

  张认为这种不公平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给一些省份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带来很多制约因素。张说:“按国际上通行的说法,在适龄人群中,有15%以上的人得到教育是大众教育,15%以下是精英教育。我国的大学教育显然还属精英教育。精英教育不能选拔最优秀的人才,不仅影响了高校招生质量和国家对人才的培养,也使一些省份因为招不到拔尖人才(怕孩子高考困难)而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张委员建议,尽快修订我国现行的高考招生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地区性的不平等现象。如果在短期内还不能尽快改变高考招生制度,采取应急措施,可将现在高校扩招新增的招生指标向那些生源较多、成绩较好的地区倾斜,以缓解目前的矛盾。如果是要素质好的学生,应该改革的是把素质的评价体系放在高考中,而不是分数的不平等。

  民盟中央常委、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万鄂湘教授,提交给“两会”的《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改革建议》的提案,专门提出了“全国高考录取分数线严重不平等”的问题:
  “除了个别实验省市以外,全国的高考生考的是同一道题,可是中部省份,如湖南、湖北、江苏等省的分数线要高出经济发达省市(包括北京)近180分,中部高等院校同一个班的学生,高考分数之差竟达200分以上。”  

教育:应当是促进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

  社会学家周孝正说:
  不同地区不同分数线,这种现象是未对国民实行“国民待遇”的一种表现。

  “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之一是要一视同仁。我们的一些政策,却往往会根据这个地方的大小、是不是首都而有所不同。发达大都市历年的“低分数高录取”,就是一种不应该的特权、一种优惠,分配招生名额的厚此薄彼,就是对本地生的宽松,对外地生的不公和歧视。北京正是非常典型的特权城市。

  有人认为:大城市学生分数虽低,但综合素质能力高。这种说法不太可信。

  社会学调查显示,高分不等于低能,“高分高能”远比“低分高能”的几率高许多。

  相对其他许多制度而言,高考制度是经过实践证明,仍是至今最清廉、最公正的选拔制度。

  任何城市的院校均应实行面向全国招生;让自由迁徙原则有所松动,如允许部分人择地考试;全国统一划线,一校一线,人人平等。

  有人说,目前这种巨大差距实际上是双重标准。但既然我们确定了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的规则,所谓“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在实际的操作中就不应有其他标准,不能对一个孩子是分数标准,对另一个孩子是素质标准。

  教育有一个基本功能,是作为社会的平衡器。现代社会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作为一个人向上流动的基本途径,可以提升和改变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被社会学家杜威称作是促进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因此,各个国家的教育政策都体现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女性等特殊群体的优惠。

  那么,怎样才能减少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呢?

  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已经得到很大发展的基础上,在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不但应该、而且有可能更多地关注教育公平,克服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不公平、不平衡。

  例如,国家在沿海城市不再设立新的高等院校,鼓励大城市的高等学校到外省和边远地区设立分校,高校扩招的名额更多地分配给人口大省和欠发达地区。

  此外,应通过制度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城乡差别极大,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人口大国,教育的地方化、多样化应当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原则,应当更多地下放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考试的权力。

  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使人口大省的高等教育有更快的发展,缓解教育资源、高校设置在地域上的不平衡,也有利于教育的比较和竞争,有利于考试技术的进步和提高。??

  中国己经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国,可地方保护主义还在我们的国家横行。

  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重重关隘,请从高考录取地方分数差始。这是我们这个法治国家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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