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信用证要求提供“LAND-SEA COMBINED TRANSPORT B/L”但又规定不可转运,货从内地装火车到香港装海*,与不可转运有矛盾,以上条款是否需要联系客户修改? 不需要。UCP500第26条规定,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也将接受注明转运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多式运输单据,但同一多式运输单据须包括运输全程。
40、香港某客户开来一张信用证,号码为123,购买衬衫1000打,“不准分批”,因货未备妥,经修改为“允许分批”,该L/C项下1000打衬衫后来分两次出运,随后,该客户又开来第二张信用证,除数量,金额,装效期与第一张信用证有所不同,其余条款套用第一张信用证“SIMILAR TO L/C NO,123”,这张信用证项下货物可否分批? 国际商会不鼓励、不提倡套开信用证。本问题存在模糊之处,前证的条款是否包含修改后的条款呢?就本题而言,应该是不允许分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