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文钊 陈立:1.司考大纲对原律考大纲的修订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1: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首届国家司法考试由于时间关系,一切都显得匆匆忙忙,无论是考生还是司法行政部门都手忙脚乱。由于事先并没有舆论上的准备,将原来准备参加律考、助审和助检考试考生的时间、心理、精神一下子给搅乱了,再加上司法部门对司法考试如何考,考什么,怎样组织实施等问题事先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因此,在2001年相关的司法类资格考试停止后,如何应对司法考试这个难题将司法界忙得是焦头烂额,许多考生也感叹曰:痛不欲生。好在无论怎样,考试时间已确定,考试-大纲已颁布。对考生来讲,剩下的事情就是如何消除因为这种混乱而给司法考试复习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何根据司法考试的新特点,新要求来复习应试。首届司法考试,一切都是瞎子过河。笔者长期以来研究律考和相关司法类考试,举办律师资格考试的培训,从法官法一通过就一直关注和研究着这次司法考试。本文试图对司法考试进行一些分析并介绍相关资料,以期对大家的考试有所裨益。




  首届司法考试肯定是走原来律考的路子,包括考试的方式,试卷的题型,考试的科目等各方面均与原来律考相同,但在具体的考试范围上有细微的差别。由于司法考试的复习用书仍然是2001年律考的用书,因此弄清楚原律考用书中哪些是此次司法考试不考的、修改过的和作了哪些增加,便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下面我们按法律门类将这些介绍给大家。

(一)法理学


  删除的内容:1、中国汉字的“法”的涵义 西方国家“法”的涵义;2、法律条文;3、法律规则的概念;4、法律原则的概念;5、“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建构;6、法的历史渊源;7、法的本质渊源;8、法的思想理论渊源;9、法的文件渊源;10、法的形式渊源;11、国际条约、国际惯例;12、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13、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14、法律关系的涵义;15、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16、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17、当代中国立法体制;18、当代中国立法的原则(法治原则 民主原则 科学原则);19、法的实施和实现的意义;20、法律推理的特点;21、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22、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意义;23、奴隶制法与封建制法(奴隶制法 封建制法);24、法与国家(本节全部删除)25、正确处理法与政策的关系;26、法与经济(本节全部删除);27、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28、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29、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具备的条件。

  修改的内容:1、 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关系修改为法律体系与法系;2、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法律汇编 法律编纂)修改为法律汇编、法律编纂;

  增加的内容:法的定义

(二)宪法


  删除的内容: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4、选举制度的意义;5、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性;6、公民权与人仅;7、宪法解释的意义;8、宪法修改的意义;9、宪法实施保障的意义

  修改的内容:宪法的作用(确认和巩固作用)修改为宪法的作用(确认作用)

  增加的内容: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

  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删除的内容:1、行政复议的性质(行政复议与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2、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具体行政行为标准 违法和不当标准 合法利益标准);3、行政复议的管辖(一般管辖 特殊管辖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4、行政复议的目的;5、行政复议代理人;

  修改的内容:1、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许可证管理案件 行政权案件 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案件 农业承包合同案件 违法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权引发的争权引发的争议)修改为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2、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不服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和其他处理的)修改为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 对民事纠纷的处理)3、申请复议的条件(一般条件 时间条件 形式条件)修改为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和方式。4、受理(审查 受理)修改为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和处理。5、原整个第二节 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的审理(被申请人的答辩 审理方式 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审理的特殊规则(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复议证据规则)行政复议的审理依据修改为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 举证责任 对被申请人证据收集权的限制 申请人和第三人对有关材料的查阅 对行政规定的审查处理;6、原整个第三节 行政复议决定与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决定 履行决定 变更决定 撤销决定 确认决定 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 )复议决定的执行修改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对相关行政赔偿的处理 对自然资源权利的处理对被申请人的执行 对申请人的执行

  增加的内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的执行力

(四)刑法


  删除的内容:1、刑法的制定与修改;2、排除犯罪的事由的种类;3、故意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4、区分罪数的意义;5、刑罚权及其根据;6、刑罚执行的原则;7、刑罚消灭的事由;8、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9、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10、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1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责任;12、高利转贷罪的刑事责任;13、奸淫幼女罪的刑事责任;14、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15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16刑讯逼供罪的刑事责任;17、侮辱罪的刑事责任;18、诽谤罪的刑事责任;19、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20、报复陷害的刑事责任;21、遗弃罪的刑事责任;22、侵占罪的刑事责任;23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24、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刑事责任;25、伪证罪的刑事责任;26、脱逃罪的刑事责任;2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刑事责任;28、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刑事责任

  修改的内容:1、叛逃罪的刑事责任修改为叛逃罪的处罚;2、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修改为交通肇事罪的处罚;3、伪造货币罪的刑事责任修改为伪造货币罪的处罚;4、集资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修改为集资诈骗罪的处罚;5、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修改为贷款诈骗罪的处罚;6、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损害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妨害公务罪、医疗事故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涉危野生动物罪、盗伐林木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传播性病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修改为的处罚

  增加的内容:(无)

(五)民法


  删除的内容:1、联营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问题 关于明为联营实为借贷问题)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中的:应是合法行为;3、担保合同;

  修改的内容:1、民法的渊源中的“习惯”修改为民事习惯";2、从物(从物的概念 从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从物的法律意义)修改为主物与从物;3、孳息(孳息的概念 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 孳 息的法律意义)修改为原物与孳息;4、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的)事行为的概念(民事行为的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5、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修改为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比较);6、权利质权修改为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 权利质权的标的 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债的履行的概念修改为债的履行的概念(债的履行的概念 债的履行的原则)8、基本原则的涵义修改为基本原则的概念;9、将亲属修改为婚姻家庭;

  增加的内容:1、住所在民法中的意义;2、普通诉讼时效与特殊诉讼时效;3、特别法上的诉讼时效;4、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比较;5、共有的种类;6、用益物权的种类;7、担保物权的种类;8、保证人的资格;9、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比较;10、定金与违约金;1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12、法人所有权;13、保证合同。

(六)刑事诉讼法


  增加的内容:1、刑事诉讼法制定目的、任务和作用(本节全部删去);2、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本节全部删去);3、依靠群众(本节全部删去);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节全部删去);5、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本节全部删去)6各民族公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7、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本节全部删去)8“本原则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中的互相制约的区别”删去;9、自行辩护的行使主体;10自行辩护的阶段;11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告知义务;12、代理的程序(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告知义务 授权委托书)13、刑事证据的意义;14、证据种类的涵义;15、拘传与传唤的区别;16、保证人的概念、条件、义务17、取保候审的“程序”;18、监视居住的“程序”;19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20、附带 民事诉讼的意义;21、期间的恢复“概念”;22、送达概述(概念 特点);23、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24、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的管辖;

  修改的内容:1、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时间 律师的权利)修改为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时间和从事的活动;2、第七章 刑事证据中的“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此三节删改幅度较大,内容太多请参见司考大纲;3、公民的扭送(性质 情形 处理)修改为公民的扭送与强制措施

  增加的内容:1、刑事诉讼的概念性质和特点;2、辩护人的权利、辩护人的责任;3、起诉意见书的内容与制作;4、判决书的格式与内容5、法律援动的概念与特点;6、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6、保证人和保证金取保;7、适用裁定的情形;

(七)民事诉讼法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本部分未做任何调整,复习时仍以《指定用书》为准,但要注意高院对证据规则所作的司法解释。原来是将民诉与仲裁法分开,现在是合在一起。

(八)仲裁法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本部分内容也未做任何调整,只在名称上将“仲裁法”改为“仲裁制度”。

(九)商法


  删除的内容:1、公司的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机构 公司决策中的职工参与制度);2、第六节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本节全部删去)3、将企业破产法的内容全部删除;

  修改的内容:(无)

  增加的内容: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十)经济法


  删除的内容: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2、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的法律关系;3、政府对产品质量的宏观管理;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概念与设立;5、证券业协会的机构设置;6、增值税法的特征;7、消费税法的特征;8、营业税法的特征;9、劳动就业促进法(本节全删去;)10、劳动保护法的特点,11社会保障法(本节全删去)12房地产的特征;13土地所有权概述;14、国有土地使用概述;15、集体土地使用权概述;16、建设用地管理概述;17、房地产开发概述;18、房地交易概述;19、环境和环境保护问题;20、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21自然资源;22、消保法的概念;23、接管的实质;

  修改的内容:招标投标法概述(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法)修改为招标投标法概述(招标投标的概念);2、法律责任(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民事责任)修改为法律责任(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修改为消费者的概念;4、消费者的权利修改为消费者的权利种类;5、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修改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及民事责任;6、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修改为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的概念及其规则;7、诉讼时效与请求权修改为诉讼时效;8、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的行政责任)及其他相关人的违法行为及责任修改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其他相关当事人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9、贷款期限确定规则修改为贷款期限的确定;10贷款展期规则修改为贷款期限的延展;11不良贷款的监管修改为不良贷款的监管(不良贷款的概念 不良贷款的监管措施);12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修改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1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概述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14、个人所得税法概述修改为个人所得税法概念;15、加班加点的主要法律规定修改为有关加班的法律规定

  增加的内容:产品的概念

(十一)国际法


  删除的内容:1、第五节 国际环境保护法(本节全删去);2、联合国"1503"程序;3、登记可由任何一缔约国或联合国依职权进行;4、条约登记后应发给由秘书长或其代表签署的登记证明

  修改的内容:国际法上的居民修改为国际法上的个人

  增加的内容  

(十二)国际私法


  删除的内容:1、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2、在国际私法范围上的不同主张;3、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4、准据法的选择方法;5、外国法的解释

  修改的内容:(无)

  增加的内容:(无)

(十三)国际经济法


  删除的内容:1、订舱装运的一般程序;2、对外贸易管理的一般措施(本节全删去);3、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措施;4、世贸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5、专利许可证协议;6、商标许可证协议;6、版权许可证协议;7、专有技术许可证协议;8、世贸组织的产生;

  修改的内容:《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修改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文件

  增加的内容:(无)

(十四)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删除的内容:第一章律师制度概述;第二章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第三章律师事务所;第四章中律师业务;第五章律师协会;第六章法律援助制度全部删除;

  增加的内容: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律师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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