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司法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1: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解读“司法考试”??
—对2002年司法考试试卷的总结及对2003年司法考试命题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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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司法考试试卷命题的水平和质量应该说比较高的,能很好地测试出考生的真实水平。这里以北京某基层法院为例,参考人员45人,通过12人。通过人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学历即硕士以上的人多;二是名校毕业的多;三是科班出身的多。??

透过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试卷,我们提醒考生在今后的复习和准备过程中应格外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司法考试在题型设计上增加了试题难度。以往的律师资格考试在前三卷的题型设计上是40道单项选择题、40道多项选择题、20道不定向选择题。而2002年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将前三卷的题型改成30道单项选择题、50道多项选择题、20道不定向选择题。这无疑增加了试题的难度,因为多项选择题比单项选择题考查的知识点更多,需要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更强。估计这将成为今后考试的固定题型,短期内不会改变。希望考生对此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综合性增强。首先,跨学科考查的题目增多。例如第一卷中法理学与宪法学在《立法法》基础上的联合命题。第三卷中考到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的不同规定。其次,各学科每道题目所涉及的知识点综合性增强。例如第二卷中刑法部分各题所涉及的知识点增多而不再单一,所以考生必须通过对多个知识点的综合分析比较才能解答,而原来只凭单个法条的记忆就能做对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种考法在今后考试中将会有更突出的表现,以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对此,考生在今后的复习备考过程中应更加注意各学科之间的联系以及单个学科内部知识点的交错。??

3.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理论性增强,考查法条更加细致。过去律师资格考试中曾流传着只看大法条就能通过的说法,但对于国家司法考试而言这就不如以前灵光了。以往考试中,多数题目是直接以法条为依据设计的,而统观国家司法考试这几卷的试题,我们很明显地感到其理论深度大大增强。这就需要考生在熟悉法条的基础上明了法条背后所隐含的法理。就是对法条的考查也较以往更加细致、深入。如果只是停留在对法条的字面理解、泛泛了解,那对于做对题仍不起作用。因此,考生不仅要掌握法条,而且还要仔细研读司法考试指定教材,掌握主要知识点。??

4.国际法学部分的考查内容大大增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占了40分,总分值比2000年增加约7分,这充分体现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及我国加入WTO后,国际交往更加频繁,国际法的地位更加重要的趋势。估计在今后的考试中世界贸易法的内容还会有所增加。因此考生应更加注意掌握这部分内容。??

5.注重对司法解释的考查。例如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刑法部分的一个趋势是增加了司法解释的分值。刑事诉讼部分绝大部分的试题是同有关的司法解释相结合的。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解释同刑事诉讼法的地位同等重要。另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要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行政法学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确定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考试中涉及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问题也是相当多。由于该解释综合了行政诉讼法实施10余年来行政审判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开创性的、前瞻性的解释。因此考生必须扎实掌握该解释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考试分值比以往有所增加,2002年达到45分,比上一年增加11分。考题分值大多集中在司法解释中,尤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24分,独占鳌头。可见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当重要,考生必须高度关注各个部门法的司法解释。这在今后的考试中也将会有更大体现。??

6.紧扣热点、重点。这是国家司法考试和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共同点。热点一般是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重点是指重要的法律法规,比如民商法学中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同时重点还意味着重点法条,即具有可考性法条,这就要考虑一法条与其他法条的联系性和其本身的复杂性。2002年证据问题是学术界、司法界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证据的各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许多的成果。实践中也呼吁有一部《证据法》出台指导实践。司法考试中有关证据的内容也大大增加,此次考试中关于证据的内容有: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分类、证人的权利义务、非法证据排除、证明对象等。国家司法考试中考查了3分证据问题,而且其中2分涉及到了新颁布的当时还未开始施行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这将是今后不变的趋势,像司法考试这种既注重理论性又注重实务性的考试,一定是既突出重点由不失全面且密切结合当前热点。因此考生在复习中应善于在全面中抓重点,而且要与学术界、司法界的热点问题联系起来。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那么,2003年司法考试命题会有什么趋势呢?笔者认为:??
1.2003年试题的题型会继续延续2002年题型。??

2.综合考查会更强。这不单是司法考试试题的趋势,同时这一趋势在高考、考研上表现尤为明显。??

3.刑事法律不会像2002年那样考得特多,这部分分值会分解到行政法律和法律文书制作中。??

4.重者更重,轻者更轻。重要法律、重点法条命题分值密度会更大,相反,有些不重要的部门法规考分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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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查法理会加强。法理变,法条早晚必须变,掌握了法理,能更好地理解法条。??

6.综合性案例会增加,即跨部门法学、法律的案例。如,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例糅和在一起出题。这样的题最能考出考生的真实水平、也能拉开考分距离。??

如何备战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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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复习备考资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现在市面上关于司法考试辅导的用书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因此考生面临着选择备考资料的一大困惑。选择一本好的辅导书就像得到了一位名师的指点,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不仅浪费了你极其宝贵的时间,甚至还会使你误入歧途。面对参差不齐、种类繁多的辅导书,考生该何去何从呢?下面我们就此问题给众多迷惑的考生提几点建议:??

1.司法考试指定用书是必备资料??
司法考试指定用书是司法考试委员会编审的,也是唯一一套指定用书。其内容体现了司法考试的特点,司法考试重实务而轻理论。因此,指定用书主要是从实务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阐述的,其阐述简洁、有针对性,其对司法考试有直接的指导作用。而且,司法考试-大纲及这套指定用书是命题人员出题唯一可以参考的资料,也就是说司法考试的题目都是以其为依据的,所考题目书中必有阐述,不会超越指定用书的范围。因此,根据指定用书进行复习是最省时省力的。无论如何,你若想通过考试,指定用书都是必不可少的。

2.有针对性地选择其他辅导资料
对于时间比较充裕的考生来说,选择两三本有价值的辅导书也是可行的。选择辅导资料要有眼力。这里有以下几点经验:第一,尽量选择大的比较权威的出版社出版的辅导资料,如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因为这些出版社的编辑素质高,其图书质量自然不低。第二,选择时不要贪多。对把所有知识点进行了汇总的辅导书,考生可以考虑买一本,这样复习更加系统。第三,要进行仔细辨别。不要看有些辅导书说得天花乱坠,而要看其内容是否对你真有帮助。第四,选择题库、案例题库,考生如有时间做的话,也可有选择地买。这样,一来可以检测自己的复习效果,使自己的复习更有针对性,二来可找找实战的感觉,不至于到考场上找不到感觉。当然,这些也要因人而异,由于考生各人情况不同,应根据个人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

(二)科学的复习方法能让你事半功倍
1.联系记忆与比较归纳
2002年司法考试试题的一个特点就是综合性增强,因此对考生的要求也有所提高。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多加强这方面的准备。首先,对有些知识点应联系起来记忆。如把实体法与程序法联系起来,清楚他们各自所发挥的作用以及综合运用,做题时不要混淆。再如考生可以对《环境保护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这些相同性质的法律进行联系记忆,搞清楚究竟哪些资源可以既归国有又可归集体所有。其次,在司法考试复习中,考生要善于利用比较这一锐利武器。可以说在任何一部法律的学习中,都可以用到比较的方法,通过比较,既掌握他们的不同地方,也要掌握他们的相同地方。就是不同学科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许多学科中都规定了时效问题,不管是民法、诉讼法,还是海商法、环境法,有的是一年、二年,还有的是三年、四年。如果孤立地记忆,这些很容易记乱,因此考生很有必要把他们联系起来通过比较记忆。再次,比较之后的归纳可以说更是重要,这是一个升华的过程。如果没有归纳,那么对某一问题的知识点的记忆就处于零散的状态,就不能全面系统地把握。只有及时归纳才能使知识点的掌握发生质的提升,达到全面化、系统化,这时就不容易忘记了。

2.交流互动与自我提高
司法考试的准备过程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是非常枯燥的。这时如果有几位志同道合的“学友”与你并肩作战,那感觉就不一样了。大家可以互相鼓励、共同奋斗,并且可以互相讨论,解答疑难。很多考生都有这方面的切身体会。一来大家可以取长补短,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不同,考虑问题仔细程度不同。经常坐下来讨论一下,你就会发现为什么同看一本书他发现了那个问题而你却没有发现,对于自己忽略的问题应该拿一个小本记下来,久而久之你看书时也会更加仔细。二来可以增加学习兴趣。大家看书看得又疲惫又枯燥,可以通过交流放松一下。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没有浪费时间,而且在与别人的交流中还发现了很多闪光点,在获得收获之后又劲头十足地投入到下面的学习中去。三来强化对知识点的记忆。也许很多考生都有类似的感觉,与别人讨论过的题记得格外清楚。这是因为长时间独自看书,思维已经形成定势,大脑的敏感性降低,对知识点的记忆力下降。而与其他人讨论问题,使得大脑的思维方式换了一个新的方式,又激活了大脑,使得知识点在大脑中的联系又得到进一步加强,从而知识的记忆得到强化。因此通过交流互动,可以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复习效果。??

3.实战演练与查漏补缺
考生还可找一本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全真模拟试题做一做。另外,再做一下近几年的试题。这些试题最好有答案和详解。怎样更好地利用这些题呢?我们认为只限于翻翻看看是不够的。考生应把每套题当成实考,限定自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既不翻阅书本,也不能看后面的答案,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战的效果,才能真正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才能真切地感受考试命题的特点与规律。通过做题,清楚地知道自己哪里没有复习好,接下来就把没有掌握的知识再深入地复习一下,以达到查缺补漏的效果。??

除了正确选择复习备考资料和把握科学的复习方法外,树立必胜的信念,准备充裕的复习时间和制定周密的复习计划也是必不可少的。另外,要及时了解司法考试的动态。这方面可通过上网和报刊杂志了解。上网主要是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及中法网。中国普法网是司法部官方网站,消息权威;中国律师网为全国律协所办,消息快捷、全面、实用;中法网网友多,交流方便。报刊杂志主要有《中国律师》、《法制日报》等。这里特别提醒考生要仔细研读司法部主管司法考试部门领导的有关司法考试的讲话,透过讲话基本上可捕捉到命题的总体原则。例如,2002年司法部刘?芨辈砍ぁ杜?力把国家司法考试这件大事办好》一文中就涉及到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和科目。该文指出,我们参照教育部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设置的标准和要求,本着测试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实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科目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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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复习
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每位考生必须了解自身的基础、特长和劣势,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复习方法,下面笔者只就科班和非科班出身的考生谈点建议:??
第一,科班出身。??
经过四年法学氛围的熏陶,科班出身的法理基础知识比较扎实,复习当中,应主要以法条为主。如果把司法考试的试题比做地球仪的话,那么法理和法条便是经线和纬线。由于科班出身的对法理掌握得比较透彻,这样再抓一下法条的复习基本上就可以了。这里以笔者一位同事为例。此人经过了4年本科和3年硕士的系统法学科班学习,尽管毕业后已工作5年,但他经过近3个月(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法条研读,以246分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他的成功之处在于牵牛牵住了牛鼻子,抓住了重点法条。??

第二,非科班出身。??
非科班出身要法条与指定教材并重。非科班出身的由于对法律了解甚少必须首先从指定教材入手,并制定了一个严格的计划,教材至少要看三遍。看第一遍时速度较慢,先对基本法学概念、基础知识、一些法律关系有初步认识。看第二遍时速度更慢,学会运用比较、归纳的方法将学习心得用笔记本记录下来。这遍过去后一定会对法律这门科学找到不少感觉。第三遍可以较快的速度过一遍,以做到温故知新,补漏补缺。在看教材时要重点看教材里的法条,写入教材中的法条一般都是重点法条。看完教材之后开始看法条,并要结合教材看,做到真正理解。最后就是记住重点法条。??

总之,不论是科班出身还是非科班出身,要把法理和法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通过对法理和法条有机结合,将其最终落实到重点法条上,这也是命题者应追求的。而不能像以往的律考是“法条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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