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人的经验之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1: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献给2003年司考的朋友们!





  2003的司考正如美国攻打伊拉克的战争一样,正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展开了,司考朋友们都在铆足劲争取2003年能通过司考成绩,取得司法资格。我是参加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而且是在第一次实施60分制的那一年考取的,现在想谈点个人准备律考的首先称不上是经验的一点体会与大家,作为大家考前的一点参考吧!

  首先我认为司考应当严格区分与在在校生的考试形式。这是依据两种考试所期望的目的来区分的,一般在校生学习的目的主要是以获取前人的理论基础为目的,为将来在社会上的务实做准备,因此考试的时候,考试题总是以概念、定义、主要论点的填空为主,强化学生的记忆,所以学生往往都是机械化的记忆学习的内容;而司考的目的是让国家获得一批具有法律方面务实能力的人才,在短时间实习后就具有独立操作法律实务的能力,因此考试题目就必然侧重所学的法律条文、法律观点与现实案例的相结合,就是主要考考生的法律实务运用能力,所以多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主,即使是选择题也是一个个的小案例题罢了。

  分析上述区别我们就有了如何学习的目标了。当我们拿到厚厚的一本本司考书的时候,我们或许不知道从哪儿开始学起,尤其是在临近考试的最近几个月,更觉得时间紧,但是又觉得无所适从了。这个时候要冷静,制定出严格的学习计划,一定要按时完成,做到心中有数!在这方面,我认为应当这么划分,首先用一个月的时间粗看法律条文,主要是回复自己过去对法律条文的印象,期间要认真地细看司考辅导书,里面的解释都十分精辟、重要,即使考试的重点,也是诸多法律条文和案例的结合,因此应当认真细心地学习;第二个月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仔细地看,一学案例是如何分析的,二看有哪些案例目前已经被新法修改了,三是学习案例体例,因为往往司考中的案例基本上是以最高院公布过的案例为体例的,因为案例分析题目比较大,分析的标准观点往往不统一,为了统一考试标准,只能以最高院公布的案例为准了;第三个月要回过头来仔细研究哪些是最近颁布的新法,哪些是最近新修改的法律,把修改的旧条文和新条文进行对比,看发生了那些变化,因为通过看修改的条文,可以看出我国立法的变化,另外新修改的法律条文,也往往是本年度考试的考点,对于新法来讲当然也往往是本年度关注的重点了,以后的月份就可以轻松下来了,根据自己掌握的进度适当把握自己的学习进度。

  最好参加正规的司考辅导。法律的学习不同于其他的学习,因为无非就是利用法律把现实当中需要法律调整的社会行为进行分析,因此许多观点自己可能认为是正确的,但是与法律要求的又不相符,结果考试的时候答出来就是错的了,这就是为什么许多考生往往走出考场的时候都认为自己答的非常好,结果成绩出来却是不理想,问题就出在这儿,参加正规的司考就能系统地接受辅导老师的指点,那么对自己可能认为对的,经过指点就矫正过来了。当然在参加辅导的时候绝不能满脑子空白去听,指望通过辅导老师的灌输来取得成绩,这样参加的辅导就好象是鸭子被按住脖子,让人灌食,往往消化不了,听了也是浪费,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这种现象呢?应当是在参加司考前就提前把司考的辅导书至少看两遍,当听辅导课时,应当象放电影一样在脑子里浮现出自己已经掌握的内容,然后对比辅导老师的讲解来温故而知新,只有如此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学习的时候,要掌握法律这门课的特点,就是诸多法律其实是一个体系,那就是在宪法的领导下,分成各个部门,既程序法、实体法。在程序法当中又有三大诉讼法,以及行政复议法、仲裁法、劳动仲裁条例;实体法是最重要的法律体系,分为民事法、刑法、海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等。上述区分的基础统一到法律是宪法,统一到理论就是法学基础理论,因此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法学基础理论的基本原理十分重要,这一点往往让许多考生忽视,认为我国不是宪法司法化,那么宪法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因此学的时候只是掌握条文要点,其实是错误的,因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正是所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特区法、自治区法的统领,因此应当熟练掌握;至于法学基础理论,为我们讲述了法的基本特点,让我们掌握各部门法时候就能知道基本的框架了,因此学起来就不觉得零乱了,用比喻的话,法学基础理论就是一个模版,我们学其他各部门法、包括宪法的时候,都要用这个模版去对照法律的体例的,因此是各部门法的统一框架,也要熟练掌握。

  学习各部门法的时候,要注重把握各部门法的各自特点,在各自的特征当中去区分各部门法的区别,就容易记忆了。学习刑法要注重掌握刑法的总论,分则侧重于掌握各个罪名,以及各个罪的构成要件,对于量刑部分,除了普遍使用的外,一般不需要记忆;学习民法要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再细分知识产权法、继承法、婚姻家庭法、担保法等;经济法大家学起来都觉得十分乱,其实也手乱,我国制订的经济法类的法律往往把组织形式也制定在法律条文里头,但是考试往往不是重点。

  对于各个单行法律也要掌握各自的特点。比方说反不当竞争法,目前在法院的司法实践当中逐渐开始利用起来,因此也逐渐成为考试的重点,比方说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所不能调整的商业秘密、不正当手段的商业竞争就往往利用该法律来调整;会计法、审计法要掌握对会计、审计的要求,以及禁止性条款比较重要。

  法制史是掌握中国、世界的法律发展史,要根据辅导教材的指导去掌握,因为历史已经不可更改,那么每年又都考,因此只有通过辅导才能知道本年度哪是重点。

  律师实务考试,其实也是案例考试,不过增加了律师的职业道部分,文书部分,这一部分其实不是把司考生现在就考出是否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来,因为现在录取的确是将来取得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因此只是让你掌握初步的法律实务操作的基本规程,所以学的时候也以辅导为准。

  总之,参加成人的考试,比方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公估人资格考试、精算师资格考试、建筑师资格考试都是为取得具有务实能力的人才而考的,因此一定不要死记硬背,要把法律条文都弄明白是干什么用的,给你一个案子就知道利用那些法律去调整,那些条文去分析,掌握到这样你就能考上司法资格了。

  最后预祝大家取得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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