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名师全国网上模拟考试试题试卷一答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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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答案:C解析:法的本质是内在联系,法的现象是外部联系,法的正式性只能是法的本质的最初表现,而非最终表现;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在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中立性;法的内容是受到一定社会因素的制约,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本题C项正确。2.答案:C解析:与相近的其他社会现象(如道德、宗教、政策等)相比,法具有如下一些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5)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结合以上法的特征加以分析,上述诸选项的描述都是与法的特征不相符合,故D项为正确答案。3.答案:B解析: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民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因此A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因此C正确。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民有权作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因此D正确。4.答案:B解析:法律移植具有可能性,当代世界,虽然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但往往会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这样就可以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在处理同一问题上的法律手段,完全不必把自己封闭起来,一切都自己从头做。但是,法律移植必须注意输入国和输出国具体国情的相似性,否则,法律移植的预期目的就很难得以实现,在法律移植问题上,必须克服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倾向,而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就会引入“书本上的法”,没有实际意义。所以A、C、D三个选项都正确。B选项没有明确出法律移植应当注意的母国与受国之间的土壤问题,是不符合题中之意的,故而是不正确的。5.答案:D解析:(1)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是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法学界一般认为,习惯、政策应视为我国的非正式渊源。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的约定俗成所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各地有许多良好的习惯和传统。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的习惯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相抵触,经国家认可后,就具有法的渊源的意义。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完成一定时期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政策也是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一。所以选项D符合要求,选项A不符合要求。(2)我国国内法中还规定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法律效力,如《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所以选项C不符合要求。(3)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法的制定机关不同而作出的分类。所以选项B是不符合要求的。6.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分类的实际运用。甲、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成立并且有效,二者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所谓调整性法律关系是不需要使用法律制裁主体权利就能够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后乙公司违约,导致二者之间的调整性法律关系破裂,此后法院对乙公司的强制执行,体现了国家的保护职能,法院与乙公司之间是保护性法律关系。甲、乙公司与法院所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法院依法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对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行使管辖权,甲、乙公司与法院之间具有隶属关系,所以是隶属型法律关系;当然,对于甲、乙作为原告、被告来说,二者之间又是平权型法律关系,这正是诉讼法所讲的“诉讼当事人地位平等”的法理依据。7.答案:A解析:法律责任虽然与违法行为相联系,但是,不构成违法并非不承担任何责任,而是不承担惩罚性的责任,民法中的公平责任就是在责任人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要求其承担的,其他几项都反映了法律责任的特征。8.答案:D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因此D项错误。9.答案:B解析:《宪法》第9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10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此B项错误。10.答案:B解析: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其中法院包括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还设立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行政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11.答案:B解析:根据《立法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故①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5条的规定,全国人大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人员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故②正确;根据《宪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的权力只属于全国人大代表,故③错;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所以④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故⑤正确。因此选项B正确。12.答案:D解析:《宪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不是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因此“只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才能对公民实施逮捕”的说法不正确。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宪法对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是有规定的。13.答案:C解析:根据《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82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因此,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但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处于同一效力阶层。因此选项A不正确。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而不能改变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故选项B不正确。根据《立法法》第86条第2款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选项C正确,应当选。根据《立法法》第89条第2款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因此选项D错误。14.答案:D解析: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选项A中张某为获取他人信封上的邮票而毁坏他人信件,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选项B中,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也包括电子邮件的通信方式。选项C中,郑某将吴某的手机号码在校园公布,不仅发布虚假信息,而且扰乱了吴某的正常生活。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选项D中,公安机关为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措施是正当的。15.答案:B解析:②是西周时期的法制思想;①是唐朝;③明刑弼教是明朝。16.答案:A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新,自新是被迫的,故A错误;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B正确;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如数偿还,以防止自首者非法获财,C正确;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待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自首不实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故D正确。17.答案:C解析: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这一制度。18.答案:A解析:1877年1月27日,德国颁布了《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了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19.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英美法中的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20.答案:A解析:准私犯是指,承审官故意或过失而不当判决,契约是由合法原因发生的债。21.答案:B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石某的行为属于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22.答案:C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的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23.答案:D解析:见《商业银行法》第43条。24.答案:A解析:见《证券法》第55条。25.答案:C解析:见《个人所得税法》第2、4、6条。26.答案:A解析:见《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61条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可以提供物的担保,也可以提供人的保证。27.答案:A解析:见《劳动法》第92、93条。A项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等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28.答案:B解析:见《环境保护法》第41、42条。29.答案:C解析:A项错误,毗连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不超过24海里。B项错误,国家对于在该国毗连区违反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事项的行为的管制不包括其上空。C项正确,毗连区的性质取决于其所依附的海域的性质,或为专属经济区或为公海,但是国家可以在毗连区内行使上述范围内的管辖权,就此有别于专属经济区或公海的其他区域,所以该项是正确的。D项错误,对于在毗连区内开始的对外国船舶的紧追,仅限于外国船舶对该区所管制事项的有关法律的违背,而不是对于任何违反沿海国法规的行为都可以行使紧追。30.答案:B解析:《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故B项正确。31.答案:C解析:条约的效力来源于当事国国家意志的同意,条约的效力类似于国内法上合同的效力,具有相对性,条约生效或失效均是针对当事国而言,再依据后法优于前法的观念,可判断:A项,旧约是甲乙丙三国的贸易条约,未经三国一致的协商修订仍然有效适用于三国之间,所以A项正确;B项,新约仅为甲乙两国之间签订,效力无法扩展至非当事国的丙国,因此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该项正确;C项,新约既然是甲乙两国之间签订,其生效、失效是针对甲乙两国而言,其生效不以丙国同意为要件,该项错误;D项,以甲乙丙三方为当事国的旧约未经其共同同意修订,因此,在甲乙丙三方之间仍然适用旧约,该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应为C项。32.答案:B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表决采取每一理事国一票。对于程序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对于非程序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此又称为“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A项正确,不选。实践中,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B、D项正确,不选。关于和平解决争端的决议,作为争端当事国的理事国不得投票,但有关采取执行行动的决议,其可以投票,并且常任理事国可以行使否决权。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当对于一个事项是否为程序性事项发生争议,同样按照上述“大国一致”表决方式决定。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应选C项。33.答案:A解析:人权保护法中的个人申诉制度主要体现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意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凡议定书的当事国,人权事务委员会都有权接受其国民对该国侵害公约权利的指控,并进行审查。委员会将通知有关缔约国其国民对其提出的指控,该缔约国应在收到通知6个月内向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包括说明已采取的救济措施。委员会对个人和国家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相关来文进行审查后,向该个人和国家提出意见。34.答案:A解析:在国际法中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的实现,开始于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D项错误;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战争犯罪包括以下三类:危害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C项错误;联合国前南刑事法庭是为了惩治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境内发生的严重违反人道主义的罪行,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于1993年6月在海牙设立的,B项错误;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等几大类,A项正确。35.答案:C解析:自然人住所,是指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对于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各国一般都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加以解决:(1)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住所中有一个是内国住所,一般以当事人在内国的住所为其住所;(2)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所均为外国住所,而且住所是同时取得的,一般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者为其住所,但也由当事人有居所之住所为住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83条对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本案中审理的案子是墨西哥业务,与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因此应以墨西哥的住所为其住所。36.答案:B解析: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是指,立法不直接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拒绝适用外国法,只规定某些国内法规则为绝对强制性规范,并且必须直接适用,从而间接地排除了外国法适用的可能性,不适用与其相抵触的外国法。依据《民法通则》第50条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或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此为强制性规范。37.答案:B解析:适用本人住所地法,这是最古老的做法,在19世纪末为各国所普遍采用,最有利于保护本人的利益,因为本人对住所地法最为熟悉。理由:既然代理的作用在于扩张和补充人(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能力,而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代理关系自然也应适用本人的属人法,尤其是其住所地法。故A项正确。38.答案:C解析:转致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结果是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此案是转致情形。39.答案:C解析:根据大多数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法国)的国际私法理论,法律规避是一种旨在逃避有关国家的强行性或禁止性法律的违法行为,也可以认为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因此,无论是规避内国法还是外国法的行为,均属无效。40.答案:D解析:在国有化补偿问题上,发展中国家多根据国际经贸中的不平等事实,主张“适当、合理的补偿”,发达国家则主张“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故D项表述正确。41.答案:D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故选项A错误。根据《仲裁法》第70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不充分”不是撤销裁决的法定情形,故选项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故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之前,须报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故选项D正确。42.答案:B解析:航次租船合同又称为航程租船合同,是指航次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的合同。装卸期间以及滞期费和速遣费属于航次租船合同的特有条款。43.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出口价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的,该价格为出口价格;没有出口价格或其价格不可靠,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推定出的价格为出口价格;未转售给独立的购买人或者未按进口时的状态转售的,在合理基础上推定出口价格。C项是海关估价的方法。44.答案:D 解析:和以前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比,TRIPS是一个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公约。其具有以下显著特点:其一,首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其二,要求成员对知识产权(限于其明文规定的七种客体)提供更高水平的立法保护;其三,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其四,要求成员的知识产权获权和维持程序必须公平合理;其五,将成员之间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了协议的约束力。45.答案:B解析:中国对《公约》第1条第1款b项做出了保留,也就是说当事人营业地不是位于不同缔约国境内,而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情况下,中国不承认应当适用公约。且这种保留当事人不得摒除或减损其效力。因此B项所述情况不适用公约。46.答案:B解析:关于单据处理的天数UCP600号中将其改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47.答案:D解析:根据《检察官法》第14条的规定。48.答案:C解析:“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49.答案:D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1条,A项、C项不符合;根据第13条,B项不符合;D项中庭长是基于管理职权,因此是正当的行为,应当选。50.答案:A解析:A项错误在是否需要2名公证员没有法律规定,其余各项符合法律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51.答案:ABCD解析:A项的政变是导致我国出口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原因,这种大型的社会运动属于相对事件;B项中非典属于自然原因,系绝对事件;C项王某突发心脏病系绝对事件;D项中,相对于其不能参加司法考试、无法履行约定等关系来说,某甲被撞伤系相对事件。52.答案:ABCD解析:法律是允许一些权利在市场上自由交换转让的,例如财产权,这是为了维护自由的价值。但是一些基本的权利,例如生命权、人格尊严等,是不允许自由转让的,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等价值。53.答案:BD解析:人民法院判案的依据是以法律为准绳,而民间习俗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得剥夺公民应有的权利,可见习惯不能违背制定法的规定,故D选项正确。54.答案:A、B、C解析:自然法学派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观点是:在人定法(实在法) 之上存在自然法(正义或道德),只有体现道德内容的法律,才是具有法的品质的法律,否则,则是不法的法律。法与道德、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法的安全性原则,是指法应当与道德要求保持一致,不应成为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具有法的品质的恶法。与自然法学派相对的实证主义法学派观点则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的结论能通过事实判断或价值判断得出,无须参考道德准则,只要运用逻辑工具,直接由已预设的法律中演绎得出。法律无所谓善恶,只要是主权者的意志和命令,即是法,恶法亦法。实在法才是有效的法律。55.答案:ABCD解析:A项所述即是辩证推理的特点,所以是正确的。工会、妇女联合会属于“其他组织”,因此其所作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C项也是正确的。律师的解释属于任意解释,是无权解释的一种,D项也正确。56.答案:BCD解析:符合法律规定或法律原则的积极性行为是作为合法行为,张某的行为即属此类,因此A是成立的;坚持法律责任追究的合法性原则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对王局长受贿行为的侦查不属于对国家机关的监督而是对个人违法行为的监督;不仅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构成违法。因此B、C、D都不能成立。57.答案:AB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3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5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权。因此ABD正确。58.答案:AB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受教育权和劳动权不在被剥夺之列。59.答案:ABD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故A错误。第152条第2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故B错误。第15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根据需要在外国设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经济和贸易机构,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故C正确。第157条第1款规定,外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领事机构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须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故D错误。因此正确答案选A、B、D。60.答案:ABD解析:《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因此ABD正确。61.答案:ABCD解析:《反分裂国家法》第7条规定:“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所以本题应全选。62.答案:BCD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故A不选。罢免省高级法院院长属于省人大的职权。故B应选。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第(九)项的规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在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省常务委员会备案。故C应选。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在人大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据此可知,对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不能补选和决定,故D应选。63.答案:AB解析:唐律的刑罚适用原则包括:一,区分公罪和私罪;二,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三,合并论罪从重;四,自首减免刑罚;五,类推原则;六,老幼废疾减刑;七,累犯加重;八,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九,同居相隐不为罪;十,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十一,化外人处罚原则。故本题答案为A、B项。64.答案:ABC解析:D为现代英国法的发展特点。65.答案:AC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B、D选项均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A选项中甲公司不侵犯乙公司的专利权,更非侵犯商业秘密。C选项为利用内幕交易信息,而非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66.答案:ABD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丁某既可以向直接销售商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向柜台的出租者家具大卖场请求承担连带责任,故A项错误,当选。根据第32条规定,消费者协会无权进行仲裁,也无权代表丁某提起诉讼,故B、D项当选。如果家具经检验属于合格产品,则销售商已履行合同义务,丁某无权要求退换。67.答案:AB解析: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注意:(1)一般情形下,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而受损的,只可以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无权追究广告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2)前种情形下,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机关追究广告经营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非民事赔偿责任);(3)惟有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的,即消费者无法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情形下,消费者才可要求广告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68.答案:ABD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2款规定,A、B项正确,C项错误。69.答案:BD解析: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5、47条及《商业银行法》第74、76、77条。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4?79条的规定,B、D选项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查处的事项,A、B、C选项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处的事项。70.答案:B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6条规定,A项净资产4500万元符合法定要求,B、C项均违反法律规定。根据第18条规定,D项“本次实际发行额不足”应为拒绝下次发行债券的理由,而非拒绝本次发行债券的理由,故D项不选。71.答案:AC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本题中机场属于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机场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特定,被指定的甲公司不构成限制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条的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机场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罚款,甲出租车公司并未借此滥收费用,所以D选项不正确。72.答案:BCD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73.答案:ABD解析:见《劳动法》第18、32、36条。74.答案:BC解析:《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故,A项表述错误,C项正确。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故,B项正确。75.答案:BD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55条。76.答案:BCD解析:见《房地产管理法》第46、47、51条。77.答案:ACD解析:在国际法上,庇护以国家的属地优越权为依据。行使庇护权是一国之主权,各国应相互予以尊重。根据国际法,对从事侵略战争、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劫机、侵害外交代表等罪行以及其他被条约或习惯国际法认为是国际罪行的人,不得进行庇护。给予庇护的理由,由给予庇护国家决定,但给予庇护之国家不得准许享受庇护之人从事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之活动。78.答案:BC解析: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的修正应按照各自条约本身规定的程序进行。条约修正后,凡有权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国家,也应有权成为修正后的该条约的当事国。修正条约的协定对于是条约当事国而非该协定当事国的国家无拘束力;对于修正条约的协定生效后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国家,如果该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视为修正后条约的当事国;在该国与不受修正条约拘束的当事国之间,适用未修正的条约。79.答案:ACD解析:国际法中,国家一般没有引渡的义务,除非有引渡条约,故A项正确。对于可引渡的罪行,国际法上一般接受“政治犯罪不引渡”的原则,故D项正确。依据我国《引渡法》第16条规定,外交部应当负责审查有关请求引渡的条件,故B项错误。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应当拒绝引渡,故C项正确。80.答案:BC解析:识别又叫定性或归类,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B、C项正确,A、D项是国际私法中先决问题。81.答案:ABCD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A、B、C、D四项均符合。82.答案:BD解析:《证据规定》第11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故B项正确。第1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故D项正确。83.答案:BCD解析: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并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具体情况去推定应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题中“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侵权行为地法就是一个需要推定的系属,故B项正确。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题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处理”说明,侵权的认定须符合我国法律和侵权行为地法,故C项正确。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题中可以选择适用本国法或住所地法,故D项正确。84.答案:BD解析:托收关系中的委托人和托收行是委托代理合同关系,而与代收行没有直接法律关系。故A项错误,国际保理中,出口商和进口保理商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故C项错误。信用证中的通知行和受益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没有直接法律关系,故B项正确,D项符合国际双保理当事人法律关系,故本题答案为B、D。85.答案:BD解析:依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我国对WTO采用“转化适用”的方针,即WTO协议不能在我国直接适用,故A项错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B项正确。C项中,依据应该是WTO相关规则。不依据成员国的国内法,故C项错误。在多边救济程序中,申诉对象既可以是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措施,也可以是复审法院作出的裁决,还可以是立法本身或是进口成员国措施,故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D项。86.答案:BC解析:银行对信用证有审单义务,只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就可以付款、承兑或议付,只有在单证不符,单单不符时,才可以拒绝付款,或议付,其他情况都不能构成其拒绝付款、议付的理由,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用于卖方提供的货物是毫无价值的废品,属于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C项。87.答案:AD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72条。88.答案:ABCD解析: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对检察官“严明”的要求是: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因此A、B、C、D均违反该职业要求,故当选。89.答案:BD 解析:根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69条规定:“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一)经委托人授权可以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提出回避申请;(二)陈述案件事实;(三)出示、宣读本方证据;(四)申请法庭通知本方证人出庭作证;(五)经审判长许可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六)对对方证据提出异议;(七)对对方代理人的不当发问提出异议;(八)发表代理意见。”可知A、C两项不符合第(四)项和第(一)项的规定。90.答案:ABD解析: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主体的特定性、职业的特殊性以及更强的约束性,从其内容上看,法律职业道德的要求比一般社会道德的要求更具体,更细致,而不是更抽象,C项错误。三、不定项选择题91.答案:A 解析: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因此,A是执法的情况,不符合题意应当选。守法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因此,B、C、D属于守法的情形。92.答案:ABD解析: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93.答案:AB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6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A、B项正确,C、D项错误。94.答案:B解析:甲国在其边境和沿岸建立军事基地不符合《关于侵略定义的理论》中第(3)项行为,不是侵略而乙国封锁甲国的港口和海岸,符合该项行为特征,乙国行为构成侵略,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甲、乙两国都违背了国际义务,甲国也不是自卫,反措施必须是必要和适度,甲、乙两国行为的不定性都不能被排除,故C、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项。95. 答案:C解析:依据《民通意见》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故该公司在法国注册,其国籍国应为法国,故C项正确。96.答案:D解析: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可能会必然得知个人隐私,只是不得私自披露、利用。法官可以接受媒体采访,但应当谨慎。法官是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因而,选项A、B、C均不应选。选项D是法官职业纪律的正确要求。97.答案:ABD解析:在产品责任中,消费者和受害人都有求偿权,所以可以是邓某和邓妻为共同原告;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二者既可以是共同被告,又可以只以一方当事人为被告。98.答案:AD解析:本题考查加害给付。对消费者来说,不能同时请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99.答案:CD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故,C、D项正确。100.答案:ABCD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故,A、B、C项正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故,D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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