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预测:今年司考可能不考刑事文书题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43: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光临搜狐嘉宾聊天室。今天搜狐教育频道联手三校名师为广大考生揭示卷二高分秘诀,今天请到的两位嘉宾是阮齐林老师和刘玫的老师。

  阮齐林:大家好,我是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师。

  刘玫:大家好,我是刘玫,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

  主持人:首先请两位老师给我们介绍一下今年司法考试卷二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阮齐林:刑法司法考试的特点还是一般性的规律,通过理念考题看出来的规律,一个是知识点分布还是比较讲究均匀,《刑法》总则、分则每个知识点都会考到,比较细,是这么一个特点。在复习的时候,对这样的问题要注意复习的面还是宽一点。

  从内容上讲,总则主要就是15个法学情节,要从后面数的话,累犯自首立功,共犯里面的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和教唆未满18,再往前就是责任严明,不满18的犯罪应该减轻,还有限定责任还有相对刑事责任人这样一些规定。分则就是常见罪比较多,主要就是财产,卷二的选择题主要是财产。另外侵犯人身一般侵犯自由的考一考,剩下的就是比较分散了,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渎职里面有一点,大体上是这样的情况。

  从特点讲,考试题有难有易,建议考生遇到特别难的或者一看量特别大的简单一点处理算了,抓紧时间是最重要的。

  刘玫:刑诉今年的大纲来讲比去年变化不大,增加了一点理论性的知识点。变化不大是因为去年以来出现的司法解释比较少,去年的变化大纲很大,在14门课里面刑诉变化最大,今年的变化不太大。去年大纲增加的内容考试的时候都出了题,新的知识点比如陪审、鉴定、再审开庭的规定等等,涉外程序都考到了,去年大纲增加的内容。今年还是21章,第一章和最后两章出题很少,像去年出一道选择题。其它的章,去年证据考得很多,出题比较多的章是强制措施、侦查、一审、二审这几章,还有证据部分还是要注意。

  大纲的内容基本都会覆盖,只是难易的问题,这是出题的范围。从难易程度来讲,刑诉难题出在司法解释,大家不够熟悉。最高法院的解释或者是最高检察院的规则,尤其是最高检的规则每年出两三个题,大家很生疏,对规定很生疏,所以显得比较难。

  另外有一些多选或者是不定向选择,出成复核性的题目,ABCD四个选项是不同的知识点放在一起,这样的题跨章涉及内容比较多,有一些难度。总体来讲在卷二一般考生认为刑法刑诉比行政好把握一点,从考试情况看,一个是要求学生准确地记忆,不能记一个大概意思,这样不足以考试拿高分,要准确记忆。要有一个比较,一个是跟相关的同一个部门法理的比较,不能做辩护人,不能做陪审员,不能做鉴定人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最近有些考生不是知识点不会或者不懂,而是考试技巧的问题,下面哪些是错误的,结果一疏忽选择正确的了,有很多这样的问题。还比如说 前三卷是标准化试题机读试题,涂得不标准。还有卷四可能没答完,单位时间内做完多少题缺少训练,一着急的情况下正确的和错误的没太注意。考试前见到考生知识点都有,以问答的方式来答没有什么问题,考试技巧要注意一下。相对来讲单选题可以用排除法,分值也低,多选和不定向要注意准确。

  刑诉去年和前年都不是太难,今年也不会难。

  主持人:两位老师对刑法和刑诉都是非常有研究的,请两位给大家介绍一下必考的内容。

  阮齐林:基本的永远是基本的,重要的永远是重要的,特别是卷四的案例分析,基本上都定型化了,比较常见的第一个就要注意共犯,共同犯罪一定要注意共犯的责任和种类、分类和处罚原则,分成主犯、从犯、教唆犯。处理共同犯罪案件一个要注意认定法,要求有性质相同的共同故意,处理的时候要注意分清责任,只对有故意的行为故意犯罪的行为负责。第三个,要分清种类给予不同的处罚。教唆犯罪减轻处罚,这个就是共犯的责任认定和共犯的处罚原则。案例分析一般都是要考的,案例分析不考的话,卷二里面肯定也是要考的,这是比较重要的问题。

  稍微疑难一点的问题就是部分共犯,其终止的效率不及其他共犯人,其他共犯人被认定是预备犯或者是未遂犯,这是必考的内容。终止犯和未遂犯、预备犯的区别,还有未遂犯和预备犯的区别。还有399条的规定,因为受贿而责以重罪处罚,刑法313条的立法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执行人勾结妨碍执行的又构成具体执行判决受贿和渎职的也重以重罪处罚。除掉这两种情况以外,其它场合下因为受贿而渎职的,或者因为渎职而受贿的都要数罪并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收受贿赂,这是因为受贿渎职的一般现象。399条属于特别规定,审理盗窃案解释的第12条里面规定五项内容,大家掌握就可以了。审理抢劫案,数罪并罚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这些是犯罪里面必考的内容。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少不了这样的题,得分点多必须增加元素。为了得分点多可能增加罪数,出现数罪并罚,这是必修课,这是总则的必靠重点内容。

  分则在侵犯人身权利主要是拐卖、拐骗儿童,注意拐卖就是绑架、拐骗儿童、拐卖妇女儿童,区别在于目的不一样。拐卖是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儿童不具有这种问题。只要要求不满14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就可以,一个人看到别的小孩特别喜欢一把抢了,暴力抢小孩,抢小孩这种情况到底该当何罪?首先不能定抢劫,抢劫的对象是财物,不包括抢人的情况。抢财和抢人是两码事,如果确实只是为了收养没有出卖的目的,没有讨债的目的,只能定拐骗儿童罪,拐骗儿童满不14周岁脱离家庭,这是侵犯人身权利当中的犯罪。

  财产罪大家特别要注意,焦点就是诈骗,犯罪一个是暴利一个是欺诈,诈骗涉及到很多,合同诈骗、票据诈骗。大家特别要注意诈骗,诈骗和盗窃和侵诈和敲诈勒索的区别,诈骗的特点就是通过虚构骗局使他人交付,和盗窃不一样。盗窃是违背他人意志取得他人财物,这个要比较注意。现在来说趋向是大盗窃,所谓大盗窃只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取得财物的就是盗窃。两可兼可的时候往盗窃方面靠一靠,这是一个要注意的问题。

  和财产罪有关的就是职务侵占、贪污贿赂,这块带有整体性,希望大家注意。有两个界限问题,一个界限就是因为身份不同产生的界限,贪污和职务侵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和行贿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再加上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这四对界限都是因为身份不同,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就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定职务侵占等罪,这一块要区分出来。这是常见的犯罪。

  和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有关的就是追连到数罪并罚问题。利用职务便利的犯罪和没有利用职务便利的犯罪和盗窃诈骗,手段上不一样,有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分则案例分析可能会涉及到这样一个情况,大家下去要把罪名写一下,要不然到时候写不出来。案例分析要写罪名。这一点希望大家注意。卷二题是一题1到2分,有四个选项,强调知识点分布均匀,这种情况下要泛泛复习,经济犯罪的一些规定、一些常见罪之间的辨析,这些都会考到。这种东西不是临时抱佛脚可以解决的。谢谢大家。

  刘玫:刑诉一个是涉及到卷二还有卷四,卷四预测今年应该考案例,去年没有考,往常会考案例,去年因为只考文书没有考案例,今年应该考案例了。案例还有分析,卷二的内容大纲上一共21章,每章都会出题,常规考点永远是考点,重点永远是难点,难点永远是难点。大家在常规考点准确掌握的基础之上,要有准备性针对一些难点进行突破,争取拿高分。从前面来讲,刑诉的原则这里面常规考点是法定不追诉这个原则,这个原则在很多章节都涉及到,也就是刑诉法15条,需要对细节问题有一些了解,比如司法解释对15条的补充。

  大纲今年强调检察院的监督,检察院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这些监督的方式和措施以及相关的区间需要注意。这是原则部分。在诉讼参与人和专门机关这部分,对于专门机关大家熟悉的公检法机关这里面大家都熟悉,要掌握一下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尤其是他们的管辖,比如军队互设的管辖,不太熟悉的单位要掌握一下。诉讼参与人每年都会出一些考题,诉讼参与人要理解它的基本概念和它的范围,还有各种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做这种题的时候先找清身份,是哪种身份的诉讼参与人,这是一种考试方式。另外一种考试方式,具体的诉讼权利或者诉讼义务。要找对身份才能搞清楚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管辖部分按照常规来讲,这些年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里面的规定八种特殊管辖会出题考试,也就是最高法院解释第7?14条八种特殊管辖,这些内容重点注意一下第14条,第20条和21条,军事法院不管辖的和军队互设的管辖。还有容易混淆的,中国人在境外对公民犯罪的管辖及以及条约犯罪的管辖。其它的内容比较好掌握。立案管辖重点注意一下检察院立案管辖的范围,今年7月26号最高检出了司法解释,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了一个司法解释的界定。审判管辖里面地区管辖里面的特殊管辖需要注意,还有管辖的一些变通,下级怎么请示上级法院移送,类似这样的规定注意一下。

  回避是常规考点,回避对于刑诉来讲相比较民诉,回避的程序在民诉里面比较复杂。审判长在符合法定理由回避的时候无权决定,跟民诉不一样,回避的程序需要注意这个问题。包括具体的申请复议,什么时候申请复议,哪些人能够申请复议,哪些人不能够申请复议,类似的程序要注意。

  辩护基本就是常规考点,辩护这部分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辩护人的权利、义务,辩护人进入诉讼的时间,尤其是辩护人里面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权利上的不同,这章重点是指定辩护,还实际涉及到指定辩护和拒绝辩护的关系,这是一个难点。实际上有一个跨章的考察点,作为辩护人身份下的律师作为侦查阶段接受聘请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他们的诉讼地位、权利等等做的事情是不一样的,这个是每年都会考察的内容,这个也需要注意一下。时间、人员、诉讼权利,类似于这样的内容。

  强制措施都是常规考点,内容上比较简单,强制措施这部分建议大家突出注意一下强制措施的变更,包括逮捕变成非羁押,非羁押变成逮捕,还有公安部和最高检关于逮捕的司法解释,这部分的内容大家相对不是特别熟练。

  证据部分法律规定的很粗疏,考一些常规的点,证据、种类都会考察,种类里面有物证、书证这几个。分类里面有难度的就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分类,每年都有这个。现在的考试方法更延伸一步,和平是十多年之后考到否定性的直接证据,这是很多年不考的,现在又考了。另外比如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证明的内容上最高检的规则第347条,不需要证明的内容注意一下。证明责任也是经常出考题,经常考另外的情况,注意自诉案件的。立案时候需要证明什么,这是考立案的证明标准,还有考逮捕的条件,这是考逮捕的证明标准,分解成这样的具体题目,甚至比如侦查终结移送的条件,或者提起公诉,这些是考具体的证明标准。证据比较整齐,是这些知识点。

  程序当中大纲里面有一章是期间和送达,其中要求刑诉法对各种刑诉的规定,比去年的内容扩展了一些。期间要注意,而且大案要准确,还有期间的计算,什么算什么不算,还有期间如果延长需要哪些手续。刑诉的程序立案内容比较简单,出的题不会多,都是常规考点。侦查这个程序内容上比较多,但是比较简单,基本都是考程序,考侦查具体程序。这一章里面补充侦查是一个难点问题,而且因为刑诉涉及到审查起诉的补充侦查,还有审判时的补充侦查,这是一个难点问题。

  起诉这一章里面提起公诉的条件,还有不起诉这是常规考点,包括不起诉的种类、条件、程序这些,这都是常规考点。一审程序历年来出考题比较多,内容涵盖很多,这一章里面的常规考点,开庭前的准备和审查,法庭秩序、判罪裁定决定、审判障碍,比如延期审理、终止审理,自诉眼睑的审理,除了法典之外还要多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二审程序是终审程序,实行的原则比较特殊,内容比较丰富,而且二审涉及到大纲增加一个内容,附带民诉的二审,审理完之后不能全部处理,部分申诉,部分不申诉,在这部分里面不能处理。上诉不加刑这个原则通常是要考试的,二审整个内容都是重点,这是它的特点。

  两个特殊程序,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复核程序考的题不多,考生普遍觉得比较难,因为没有感性认识,相关的司法解释比较拗口,看起来不太容易看。这个程序里面实际注意核准程序和复核以后的处理,什么情况下改判,什么情况下发回,用的文书是什么,注意这个内容。这个程序里面还涉及到死缓的复核,还要注意法定刑以下的量刑。

  审判监督程序大家需要注意2001年10月份最高远关于开庭再审的规定,这是去年增加到大纲里面的知识点,再审开庭原来刑诉法规定欠缺对于再审方面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恰恰对于再审程序方面的规定,这个部分要注意一下司法解释。

  最后一章执行,常规考点是执行的主体,执行的依据,哪些是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和裁定。执行当中的变更,比如监外执行、停止执行,还有执行当中的诉讼,减刑和假释,检察院对所有内容的监督。至于涉外程序和未成年程序,内容比较简单,未成年其实很多相关规定在刑诉法里面作为常规考点会考到,比如指定辩护,比如公开审判,比如法定代理,在刑诉里面已经涉及了,注意特色性的东西。

  总体来讲,每章都会出题,注意一下有一些难点和细节问题。

  网友:刑法方面有那些新出的司法解释和法规值得注意?

  阮齐林:今年新的司法解释纳入考点的一个是审理未成年案的司法解释,这是最高法05年1号解释,内容大家不是很生疏,规定有一些弹性。主要是以满14不满16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使用暴力的不以抢劫罪,以伤害杀人罪定罪。对不满16岁伤害罪做了一个排除,除此之外对不满18岁的人,原则上可以附加剥权的话,不附加剥权。不是应当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可以附加罚金的时候不是应当的时候不要附加。未成年没有经济能力,考虑到这样一点。在学校附近抢低年级的同学就不定罪了,特别对于一般的未成年人。如果次数较多,搞的别的同学不敢上学,后果比较严重的情况,对于特定场合特定范围的抢劫行为采取回避抢劫适应的做法,未成年人针对社会上不特定人抢劫,或者就是带有掠夺性的参与抢劫不妨碍定义抢劫罪。对不满未成年人特定场合下的抢劫,学校周边的对于低年级拿少量财物的不定罪,对已满14不满16岁的人转化为抢劫,携带凶器的抢劫就排除了。这个是大家要注意的。

  财产型附加财产型和附加剥权型,对于未成年人不是应当的法则,一般不。还有弹性的东西,应该对他们扩大社会性的改造措施,尽量扩大缓刑假释,这是一般性的。去年考试当中反应不多,今年可能大家要注意,反应有点滞后,这一块不是出的特别多,今年大家要注意。我们国家分则就两个东西是集中国刑事司法经验之大成者,就是审理盗窃案的解释,第二个是审理抢劫抢断案的意见,这两个可以说是中国集处理刑法犯罪问题司法经验之大成。

  如果为了毁灭罪证或者为了报复又毁坏财富的数罪并罚,这是典型的中国方式,一定要记住。为了实施其它犯罪盗窃其它车辆,作为犯罪工具,或者抢劫机动车辆作为犯罪工具的,也要数罪并罚。这个是中国司法经验的总结,一个做法,一个思维方法。除此以外还有几个是非正规的司法解释,但是这个在分则里面非常关键,起来考的比较多。一个是审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座谈会纪要,第二个是审理走私案件的座谈会意见,第三个是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座谈会议纪要。这三个东西不是特别正规的司法解释,都是带有准司法解释的味道。有点试刑的味道,但是集中国的司法经验值大成,大家如果要说对则问题关键点在什么地方都看这几个东西就可以了,里面包含一些重要内容,值得玩味。

  修正案六距考试六个月以内,不在考试的范围,因此大家不要担心修整案六的新旧法的变化。相信出题老师会回避这个问题,因为按旧法和新法结论不一样,不会把问题搞乱,大家不用操这个心。卷二的选择题都是平时的实例,一题一分,有四个选项,涉及到不同的知识点,这个就是实例的反应。大家不用操心着急,基础打下了,实力就不会有问题。

  网友:如何有效实际刑事诉讼各种期间?

  刘玫:刑事诉讼涉及到期间的规定太多了,本身法典220条,其中三十多条关于期间的规定,有三种单位时、日、月,六机关的规定里面一共48条内容,有十条规定了期间,这些规定特别多。如果说规律的话,没有特别规律性的东西。被害人对第一审的判决请求检察院抗诉的期间,接到五日之内,检察院五日之内答复,5天 5天是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根据这个规定的,体现一定的规律。最高法院解释里面关于拒绝辩护的问题,当庭不管是辩护人拒绝被告人,还是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拒绝辩护之后要求另行委托或者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规定给十天时间。参照刑诉法151条,至开庭十日之前送达起诉书复本,需要指定辩护。以时为计算单位的,12小时、24小时、48小时这些都有。以日为计算单位的,三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最多有三十日。以月有一个月、半个月,最多到12个月取保候审。这方面比较多,但是并不能太多说,想想原理,比如发现扣押的确实与案件无关三日之内返还,这个是经常考的,不可能以月为单位,这个太长了,不合理。

  作为询问的时间,拘留逮捕24小时之内询问,因为侦查措施第一项就是询问,这次询问要解决的问题是发现是不是错拘或者错捕,这个是以时为计算单位,而且是比较短的时间。其余关于审讯都是以月为计算单位,再审是对错判的一种纠正的程序,再审的审限比普通程序的审限要长,再审审限三到六个月。在押的情况下,审限比较短,最高法院解释规定的不在押的情况下,自诉案件审限可以六到九个月。在押期限的短一些,其它没有什么太多的。期间这部分确实需要考生花一些时间去背去记忆,有些没有太多的道理,就是要记下来。

  期间这部分要注意答案如果是画蛇添足了也不得分,比如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是多少,期限是一个月。有考生这么答的话,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后面就画蛇添足了,得分点就1分,不设0.5分,前面的话是对的,这部分需要花时间来记。

  网友:今年的文书到底考不考?刑事方面的文书题会考哪种?听说今年刑诉抗诉书是重点,听说今年没有文书。

  刘玫:考不考文书都有可能,文书在大纲里面是有要求的,但是不考文书也有可能,去年刑诉只考文书没有考案例。去年的分值跟刑法一样分值比较高,如果既考文书又考案例卷四的分值更高,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今年只考案例不考文书。但是考文书也正常,历年的考试-大纲对于文书有要求,今年的大纲列了11种文书,其中有二审文书。刑诉的文书不简单是考格式,一定要搞清楚这一点,不是简单考格式,不是简单考语文,不是写古文,有人在诉状的时候写古文。刑诉的文书如果考的话,考的是法律规定,一定清楚这一点。

  网友:在转化的抢劫罪情形中,如果是贷款诈骗罪中或票据诈骗罪中有毁灭罪证的情况,可能转化成抢劫罪吗?

  阮齐林:财产罪的盗窃诈骗抢夺就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劫罪这三种罪的过程中出现暴力或者是情况转化为抢劫。其它的罪贷款诈骗罪可能就不涉及,因为贷款诈骗往往和传统的诈骗差远了,认识的人之间又去抵押又去担保,又去填资料,和传统的诈骗金融罪大不一样。不要想这样的问题,就记着盗窃诈骗抢劫罪。

  网友:今年的论述题当中会涉及到刑诉有论述题吗?

  刘玫:目前为止刑诉在卷四的的考察方式就是案例和文书,

  网友:答卷二选择题的方法,希望多给一些思考选择题的作答技巧。

  刘玫:三种选择题,单选、多选、不定向,单选基本是排除法,单选题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或者是说你很肯定知道这个答案,或者说你排除掉不准确的答案,剩下一个答案。

  多选题一般规律来讲答案是两个以上,不定向是相对比较难的,因为不定向知道是几个答案,多答少答都不给分。不定向的题知识点是分散的,放在地个题里面,那只能是准确考量,花费的时间要多一些。刑诉不定向的选择题数量是比较少的,多选、单选的比较多。单选的分值相对比较少,技巧单选的时候尽量采取排除法,在多选的时候要注意反向性的。还要注意看清楚有些题没收保证人方某缴纳的保证金,类似这样的选项,这里面要体会到考的是两种方式不能并用,说明用了保证人这个方式,同时用了保证金这个方式,法律是不允许的,那肯定是错的,类似这样的要体会一下。

  现在题越出越细,越出越隐蔽,不会简单描述法条,这样的题很少了。考生考完之后反映,往往第一眼的感觉是挺准确的,等到做完之后反过来改的时候反而改错了,如果这个作为经验也好作为教训也好,相信你的感觉,不要轻易改,而且改容易产生机器识别出现问题,这一点也需要注意。

  阮齐林:方法问题其实在我认为,选择题也好,案例分析也好,重要的就是一个时间节奏。所谓时间节奏就是说卷二的选择题是一百道题,加起来有18?20页,量就非常大,阅读量还是非常大。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掌握好时间节奏,也就是说半个小时做十六七个题,一小时做到三十几个题,两个小时全部做完,时间节奏特别重要。为什么说特别重要?司法考试有的题有时候很搞笑,有的题跟脑筋急转弯一样,三分之一不学法的人也能做对,还有三分之一法学得再好也不一定能考得对,这种情况之下所谓的水平发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就是把他所出到的题都做到了,出了一百题里面肯定有你会做有你不会做的,把会做的都做对了,不会做的有时候运气好的也会对,运气差点儿也不对,错题错出,不影响大局,把会做的做对了,这个事关大局。

  为了保障做到这一点,提醒大家注意两点,一个是千万不要往回改,按照你的时间节奏大概半个小时做十六七题,一个小时做三十几题,一个小时还是做二十几题没有三十几题加快步调。千万不要改,改了之后据说黑圈擦得不干净,最后计算机判成识别不了,结果本来还有对的可能性,单选题等于计算机辨认是选了两个,不符合答题要求,肯定以零分计。改来改去手忙脚乱,浪费时间,把这个时间不如拿起来作为总体掌握,按照你的节奏平稳往下推,不要往回改。

  第二,心平气和接受不会做的难题,司法解释错三分之一都能过,一看题不太好做,篇幅很大,一个题占了半页,相当于四个题的量,猜一下就过了,放弃,时间就是分,要节省你的时间,这样的情况不要老犹豫,成败不在于这儿,成败在于大方向,做对三分之二稳过。一百道题允许你错三四十道题,还是比较宽容的考试。要舍得丢掉一些,尤其是一看就占了半页大的描述,看完的时候都相当于做好几个题,干脆这个题甩了,随便一猜就过了,最多就两分,没准儿就猜对了。司法考试是允许你出错率非常高的考试,一定要坦然对待,按照你的节奏进行下去。不要回头改,看到难题简单勾勾就放弃,这是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也是要注意的,看分答题,案例分析题也是150分,也要保障一个小时过了要做50分的题,两个小时做100分的题,三个小时就做完了。这里面肯定有你做不上来的,有你做得上来,你所做的,考试水平的发挥就是把卷子里面会做的做好,这是最重要的。会做的以你做到它为前提,这个是非常浅显的道理,不可能在考试的时候把不会做的东西做会了。希望大家一定要有正确的观念,有这个观念,考试基本的技巧、基本的方法就很简单。一个小时过了做完50分的题,做不完就快一点,把握好节奏,保证把会做的都看到做到做对就可以了。

  本着这样一个原则,普遍反映考试时间来不及,有空的,有空的算零分。千万不要再你会做的地方过分消耗时间,简单三言两语就完了,不要老在那儿发挥,发挥之后还要扣几分,还是赶快把时间倒出来做别的题,这叫看分答题。如果题目很大,只有五分、十分,那是大题小做,三言两语,怎么问怎么答。如果题目问得很笼统,但是分值很高,15分、25分,这种情况之下恐怕要小题大做,稍微做得大一点。时间节奏的把握,在司法考试这种量比较大的考试当中最重要的一点。

  案例分析题怎么答,基本点是怎么问怎么答,如果问的笼统怎么办?《刑法》无非是定罪,无非是处罚,定罪就是分责,处罚无非就是总则的十五个法定情节认定,从犯、未成年等等情节的认定,还有数罪并罚问题。千万不要在这些问题上逗留过久,很多人问案例分析的技巧怎么答,请大家看每年司法部公布的真题及其判分标准,那个就是标准答案,大家把那个东西多看一下,模仿去应付考试就可以了。有的同学连真题的案例分析题都不看就来问老师,希望大家多去看一看,大家多去看这几年的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是一个学科的精要,今年不在案例分析里面在选择题里面出。

  刘玫:剩这几天时间,大家该看的书都看了,该背的都背得差不多了,有人觉得现在最后这几天恨不得不睡觉,这是一个高强度的考试,注意调整好心态,不要功亏一篑,准备了这么长时间,耗时半年,最后关键时刻要把状态调整好。刑诉建议这几天有时间看看这四年的考题,司法考试以来的考题,也是像阮老师说的,揣摩一下考题思路和答题要求,看一下历年的真题。另外关于卷四,有的考生把分析题判定司法解释,一看到这个题非常高兴,是硕士论文,结果这个题答了很多,但是别的题没答完。这个题答得再好再多也只是一道题的分,卷四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答完,一道题答得再多得博士论文也不得全卷的分,而是这一题的分。不要自己写了很多,写了一万字,没有用,最多也给你一题的分。别的该写的没写,时间也来不及了,卷四要分配一下时间,卷四是需要写的。

  阮齐林:道理很简单,给你三个小时这一块田的麦穗给捡了,有一个最优设计的问题,一块地方捡得特干净,但是不如一块稻田都捡了。

  刘玫:有的学生考试完之后发现答题不一样,自己给题干加条件,这是很常见的错误。考题说一个过了时效的,他加上如果已经立案侦查不就不受时效限制,题干里面没有这么说,答案没有这么说,学生知道这个知识点就加这个条件。问证据分类的题,证言内容是归哪一类,考生觉得问的是假的吧,没有时间加条件,加条件就是自己干扰自己,这部分特别需要跟学法学的这部分考生指出来,他们才有条件加条件。

  大纲里面没列入的,监狱法的内容,那儿有一个规定,我知道那个规定,那这就更简单了,考试-大纲里面没有监狱法看它干什么?将来从业或者需要那个法的时候是另外一回事。现在这是一个应试,不要加条件,很多人经常犯错误,我认为加几个字就是另外一个答案,题上没有这几个字不要加。

  主持人:最后请两位老师给我们马上要参加司法考试的网友一些祝福。

  阮齐林:祝大家好运,因为司法考试确实有很多运气的成分,两可之间的题猜对了就对了。

  刘玫:调整好心态,做最大的努力,也做最坏的打算,把心态放,自己给自己打气,自己给自己树立信心,你不会别人也不会,不要自己跟自己较劲。考试是很痛苦的,今年狗年都说狗年行旺运,希望今年的100Test家顺利通过。

  主持人:谢谢两位考试,今天下午4:30?5:30请到三校的另外一位老师给我们分析卷三的要点,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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