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杂志社2004年司法考试“特训班”正在招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38:0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特训班简介

  中国律师杂志社与北京逸仙学院共同建立了目前全国唯一的司法考试培训基地——北京逸仙培训基地。首创司法考试培训的新模式——特训班。特训班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全封闭、军事化管理,大强度、科学的训练方法,丰富而准确的考试信息,先进前位的培训理念,未通过考试全额退款的机制,使本培训班通过率极高,这与其他培训班有着本质的不同,现简介如下:

1.教学环境的——基地性
  特训班有自己的培训基地。位于风景秀丽的北京市房山区,距北京市区36公里,占地3343亩,绿化面积达70%以上,湖面1500亩,环境优美,学习、住宿、餐饮、体育、文艺等设施先进、齐全。教室、宿舍、礼堂、洗浴中心、多功能厅、微机室、操场设施等都是全新的现代化装备。这是任何其他司考辅导班无法相比的。

2.教师队伍的——博士团
  我们的教师队伍是由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组成的博士团。这些年轻的博士学识渊博、专业结构完备,且每人都是在近二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司法考试。他们的优点是,年轻,有朝气、有热情、有知识,实战经验丰富,是我们特训班的主力教官。我们的博士团,统一备课、统一审核教案、统一制定教学计划、统一编写教材,这样才能实现我们的培训理念。
  零散聘来的名教授有这样的缺点,培训班不可能对教授的教案进行检查,不可能对教授的授课内容进行控制,教授们讲什么,我们只能听什么,教授们怎么讲,我们只能怎么听。我们是被动的,大部分的教授都没有亲自参加过司法考试(律考),在这点上是无法和我们的博士团相比的。

3.巨大作用的——“辅导团”
  司法考试最重要的是有人在身边辅导,我们组成了“辅导团”。辅导团的成员全都是硕士,且都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司法考试。他们有备考经验,与同学们一同住校、同舟共济,定能成为我们同学的领路人。

4.培训理念的——先进性
  ①司法考试的内容覆盖面太大,材料太多,考生一下子抓住重点是不可能的,我们有大量的专职老师对学习材料进行深加工。给考生学习的内容都是经过老师精选的内容。避免了考生做大量无用功。
  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法律基础参差不齐,大面积的辅导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应该是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根据考生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学习计划,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再加上司法考试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法学教育,它有着全新的学习方法和应试方法,我们采用老师个别辅导的教学模式,象带研究生一样,教师对每个学生都心中有数,对症下药,才能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③学习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排除杂念和各方面的干扰,我们采用全封闭、军事化管理。让学生完全沉浸到学习中去,达到一种“闭关”状态。无论是足球的集训、围棋的集训、还是篮球的集训,都是这个道理。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大多数都是在职人员,环境不静,心态不宁,除了这样的封闭训练是达不到效果的。
  ④司法考试变化太大,准确的信息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每个考生在这方面都会花去大量的精力,而得到的往往都是一些假消息。我们会为大家收集大量、准确的信息,让我们的考生能把握住学习方向,考生只要专心学习就可以了。

5.实行退费的——诚信性
  为了考生的利益,为了提高我们的教学质量,以及表示我们对自己培训质量的信心,对未能通过考试的考生实行学费全额退费,签订法律合同,这样,使我们和考生风雨同舟,共创辉煌。

二、教学计划

  三个月的时间分为三个阶段:提高阶段、强化阶段、模考阶段。
  ①提高阶段:对考试内容进行系统讲授,辅以我们精心设计的自测套题,目标是为学员建构法学基础、知识体系。
  ②强化阶段:结合法条对重点内容进行串讲,归纳简便易记的复习方法、结合试题指出题眼、预测考点,目标是为学员提炼司考精华内容。攻克高分考点。
  ③模考阶段,学员一般都有这样的体会,第一年参加是找找感觉,第二年参加是打打基础,第三年通过的把握就大了。因此,利用考试来进行学习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我们举办三次模拟考试,试题、答题卡标准化和真正考试一样,使您在参加律考前经过几次全真的模考,然后针对每个人的情况查漏补缺。

三、有关报名的各项事宜

1.学费、资料费:12000元,未通过考试退11000元,资料费不退。
2.报名:先寄300元报名费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层中国律师杂志社李春华收,邮编100007。报到时将报名费扣除,未报到者,报名费恕不退还。
3.住宿:4人间,15元/人/天。餐费:每天10元左右,自己掌握、刷卡。
4.报到:报到时间:6月12日 报到地点:北京市车公庄大街6号北京市委党校 乘车路线:北京站乘地铁车公庄下、北京西站乘21路公共汽车车公庄下往西200米即到。
5.咨询电话:010—65406324;65408830 (工作时间:8:00—17:30,周六、日不休)。
6.已参加函授班的学员,参加特训班时,将学费全额退回。欲参加特训班学员,可先参加函授学习。


  




附:《中国律师杂志社2004年司法考试“函授班”正在招生》
  点击:http://www.acla.org.cn/pages/2004-3-15/s20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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