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前突破到底需要“突破”什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40: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编者按:距司考仅有40天,万国报名咨询处不断接到学员电话,大部分咨询即将进行的法条串讲和考前突破阶段会讲什么内容,法条串讲“串”什么、考前突破“突破”什么,又会给学员带来哪些帮助?基于此,我们编辑了此版块,希望对考生了解这两个阶段有所帮助。

  骆勇:

  通过对近三年司考真题的分析,我们发现,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等具有法条背景的学科,绝大多数题目都是案例型的选择题或案例分析题。 回答案例题,关键看考生能否从生动活泼的案例中把握关键信息。




这就要求考生首先必须对相关法条非常熟悉,熟悉这些法条的适用条件,以及适用后可得出的结论。另一方面,案例题不仅考察考生对法条的识记能力,更侧重考察考生对法条的运用能力。考生必须做到从众多的法条中,选取适当的法条应用于具体的案件,从而得出准确的答案。这就是案例题对考生进行考察的主要目的与方向。

  我们进行法条串讲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帮助学员综合地把握法条,除了帮助考生把握法条适用的关键条件以及适用效果之外,老师们还要分析类似法条之间的区别,以及点明貌似不相关的法条可能会通过什么样的联系而放在一起考察。简单地说,就是要从规则和制度的层面把握法条的脉络,以及每一个具体法条中的考点,由此掌握案例题命题的脉络。

  此外,大多数学员在复习过程中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辅导教材和法条好象都把握了,相应的知识点也自认为都已经吃透了。但一做测试题就会错误百出。这说明知识能力不等于得分能力。掌握了法学知识和具体的法律条文,并不一定就能对司法考试的解题产生突破。法条串讲阶段的另一培训目标就是帮助考生把知识能力转化成得分能力。通过讲解大量的案例题、解题技巧以及有联系的法条如何在具体的案例题中得到具体运用,等等,最终帮助学员把握在考试中具体运用法条解决题目的能力。

  总之,法条串讲一方面可在知识层面实现对具体法条的关键点的把握以及法条之间的脉络联系,另一方面,可在具体的案例题乃至解题技巧中,让学生具体了解这种法条之间的联系对司法考试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如何对其进行突破。

  袁登明:

  近几年司法考试的趋势是:难度越来越大,理论深度越来越强,综合性也越来越强。这导致考生复习的周期也相应变长。法条串讲,就是由系统强化以教材为主,到法条串讲以法条为主。司法考试的内容绝大多数都是可以体现为具体的法条的。问题在于,考生对法条相互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的协调、相互之间的冲突,尤其是有关司法解释、补充规定,能不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是最关键的。这一点也是法条串讲班的重点内容。简而言之,我们前一阶段进行了对三部教材的系统强化,现在进行法条的串讲,可以说是“由厚到薄”的过程。法条串讲阶段,讲解的主要是重点法条,时间上也相对紧促。围绕着立法规定、相关的配套法条、相关的司法解释乃至立法解释,还要常常回到教材上的有关知识点,并结合历年的真题,可以说是多位一体。就刑法而言,在讲到某一法条时,一定要将该法条在刑法典中的位置搞清楚。例如,相关法条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其侵害的法益是不是类似的;法条之间的关系是否是协调的;该法条是否对应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有的法条会有多个司法解释,例如刑法384条,关于贪污公款的规定,前后共有四、五个司法解释,还有相关的立法解释,这些解释之间是有冲突的,因此,必须将这些问题搞清楚。

  不管您是否参加了万国的系统培训,实际上大家自己的复习备考过程基本上都参照了这样一个模式:由理论提高、到系统的强化训练、第三阶段再由教材回到法条上来,第四阶段就是做模拟考题,摸一下底,最后进行一下最后的突破,除了对考试进行一定程度的预测之外,还进行一些查漏补缺。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些复习方法。

  郭翔:

  就民事诉讼法而言,大家在法条串讲阶段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有两项:

  第一项,要对民事诉讼法有关的知识点形成一个知识体系,体系化地把握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

  第二项,要把已经掌握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点,与考试的考题具体地结合起来。

  有关部门知识点的体系化的把握,最重要的就是完成对有关法条的一个系统的整理,系统的掌握。民事诉讼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在于民事诉讼法的考题喜欢从法条的角度来命题,每一年民事诉讼法这部分真正从理论的角度来考的题只有两、三个。大多数题是直接从法条就能找到答案的。现在要把握的是从法条的角度来形成体系。

  大家知道,一个法条一般来说有两三层意思,比如说有两三个构成要件,大家在复习法条的时候,不一定能把两三个要件都一并地把握住。这是大家欠缺的一个功底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法条意思可能只有两层,一个是原则性规定,一个是例外性规定,但例外性规定有的属于对原则性规定的补充,有的属于对原则性规定的强调。在层次上,有的是先适用原则性规定,在不能满足原则性规定的情况下再适用例外性规定。而有的是优先适用例外性规定,然后再适用原则的规定。那么,例外与原则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大家一般是能记住的,但在做题的时候,可能在把握原则与例外的关系的时候,有时候由于时间的关系,或者由于过分的紧张,不能有个清楚的认识。对于现在这个阶段来说,时间是最宝贵的。其他都是次要的。那么怎么节约时间?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在给大家进行法条串讲的时候,什么知识点之间有这样一种牵连关系。而有牵连关系的知识点,考试时喜欢从什么样的角度考察。对于这些有牵连关系的知识点,我们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够比较清晰、比较容易地记住呢?这是我们在这个阶段要帮大家完成的工作。

  接下来,也几就是考前的十几天,我们进入到最后一个阶段,就是考前突破。对于考前突破,大家要做的工作无非就是这三项:第一项,前面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对于体系化的知识中的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把握。第二项,大家通过前期的复习,都已知道什么地方是自己薄弱的环节。做错的题和总是遗忘的知识点要在这个阶段进行巩固。第三项就是进行考前的预测,对于可能会考到的知识点和题型,大家在考前的五六天再一次地进行重点把握。我们发现,从应试的角度来说,如果大家想用最有限的十几天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得分,最需要做的工作也就是这三项。我们的老师在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的突破阶段,进行讲解或者进行复习的时候,需要让大家完成的工作也就是这三项。

  于飞:

  法条串讲阶段,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把法条最核心的部分单独拿出来,然后把重点法条层层解析,对法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法条构成的一个个制度进行详细的讲解。比如,大家知道在民法中有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等权利,这些权利分散在民法的各处,各个部门法中都有,但实际上,它们却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制度。如果将这些都涵盖起来,上升到一个高度,对大家系统地掌握法条就会起到一个不可估量的巩固作用。

  至于考前突破阶段,大家都有这样的感觉,对于文科来说,十天的考前时间如果复习的效果好,相当于平时的五十天。如果这十天荒废了,等于前面少复习了五十天,这可以决定一个考生的命运。所以最后这段时间一定好好好下功夫,千万不能松懈。怎样下功夫呢?最好的方法就是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最后的冲刺。

  司法考试是一个广度考试,大家在复习过程当中可能把整个的复习面铺得很开,对一些重要知识点大家已经钻研的很透,理解了很多问题,但最终在临上考场之前,我们脑子里可能装了很多东西,但此时却需要把这些最常见的考点,最重要的部分、每年都必不可少的部分提炼出来,确认这些知识已经确确实实地掌握而不会再模糊了,在这些部分上,绝对不会再失分了。这样的工作是必须要做的,因为毕竟司法考试可考的知识点象大海一样,我们在其中要汲取一些珍珠,这是考前的最后一个收集的工作。而这个工作最好是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因为毕竟万国学校在进行这么长时间的辅导以后,老师们对历次考试当中反复出现的考点和规律都已经有了较强的把握了。在老师的带领下,对于这些最常考的部分进行最终的巩固,可以确保不因为在那些本来最应该掌握、也曾经掌握、但最后模糊了的部分失分,而最后怨天尤人。

  段庆喜:

  在串讲阶段我们的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遵循区别原则,将重要知识点与非重要知识点区分开来。对重要知识点进行更加系统、深入的挖掘,进行更加详细的阐述,使大家对重要知识点有更为透彻的把握。

  其次,要使大家的应试能力有所提高,贯彻这样的指导思想,即对知识点的把握和对应试能力的把握要同时上去。

  第三,关于一些系统性、综合性要求比较高的知识点,例如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买卖,经常会出一些案例分析题,对于这些案例分析题,如果仅具备货物买卖的知识,可能还是不够的,往往还需要掌握国际保险、国际运输、甚至国际支付中的一些内容和知识点。只有将这些知识点都能综合利用起来,才可能得出正确答案。这也是我们在串讲和突破阶段所要重点帮大家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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