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临考答题时一点建议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43: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总结我自己参加司考的经验,供大家分享,也许对大家有所裨益。
1、千万不要轻易改变已经选定的答案
一般来说,凭借第一印象而选定的答案,准确率极高。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司考客观题目的选择肢具有很大的迷惑性,进行深刻的分析,感觉那个答案都非常有道理;另一方面,司考很大程度上是“跟着感觉走”的,限于司考的时间有限性和题目广泛性的矛盾,在司考中很难有精确的推理和准确的记忆。
相对而言,第一次选定的答案是自己知识和经验的迸发,准确性高。
为此建议:
题目答完后,除非是显而易见的错误和笔误,最好不要改动。答完题目后、稍作检查就走。
2、不要受高难度题目的干扰
司考题目70%考查的是基础性知识,这部分题目是我们司考的目标。在这部分题目上失分,意味这。。。。。。。当然,司考题目中也有一部分的是高难度的拔高性的题目,我们对这部分题目的态度应该是:能作就作,不能做就撤。千万不要牵挂于一城一地的得失。
一般而言,司考客观题目的难易程度的排列是:难――易――难。
司考这种排列是有道理的。上来就对你当头一棒,把你打晕,使你在一上来就陷于这种高难度的题目,以致于对后面较为容易的题目,也迷糊。而且,你在作后面的题目,常常为牵挂前面的题目,容易导致思维混乱。
为此建议:
对开头选择肢比较长,或有难度的题目,不要恋战,迅速跳跃过去,先收拾那些有把握、比较容易的题目。
3、一定要注意题干是让你选择“错误”或“正确”
客观题的题干经常是要求你选择正确项或错误选项。而在选择肢设置采用的正误交叉的方式,这样稍不注意就会出错。
为此建议:
在选择肢中标注正确和错误。然后再看题干是要求选择正确或者错误。
4、对四卷的两点建议。
①、对简单题目,只需要答出要点即可。不需要作大的分析,点到为止。如果分析过多,一则言多必失;二者也不会加分,徒劳无益,还耽误作最后论述题目的时间。
②、对论述题目。总的要求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只要做到观点正确、论证有力、结构完整、字数充分,字迹清晰就新。没有必要标新立异、引经据典。
4注意利用选择肢之间的逻辑关系
选择肢之间往往会有矛盾、对立、包含、交叉的关系,充分利用选择肢之间的这些逻辑关系,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自己完全不会的题目怎么办?
司考题中常常会出现你从来没有接触、知道,或者拿不准的题目,这部分题目食而无味、弃之可惜。
一般说,实定法之外,还有法理、道理和生活的一般规律和经验。这样,对这部分题目,实在没法子,就凭借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判断,尤其是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