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司考十二个为什么?(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42: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司法考试如何制定复习计划?

  主持人:现在司法考试应该是6月报名,不知道现在准备司法考试还来不来得及,就是准备司法考试有没有一个比较要的时间段?

  刘卫:是的。

  司法考试其实根据个人的情况不同所需要用的准备时间也是有差异的,其中我想根据我原来对全国前三十名司法考试的高分考生的采访,因为我对他们做了一本书,采访以后我归纳出这么几个类型:

  第一,一般的法学本科,我们叫科班生,科班出身的一般百日为常态,用一百天的时间这是常态,一般能取得比较好的分值。

  第二,对其他一些法学基础比较差的考生,我们讲笨鸟先飞六月足,笨鸟先飞有六个月的时间也差不多,也能取得一个好成绩。

  主持人:您说的这个时间是全天的是吗?

  刘卫:时间是这样的,其实我讲的这一百日和六个月的时间未必是全脱产还是说全部的时间用来复习的,但是到后期肯定是全部要停下来的。

  其实这里边我们还有另外的一个统计数据,一般所用的复习时间在500到600个小时,是基本上可以把这4本书,就是3本教材、1本法学,再加上历年真题,司法考试的这么一个量完成掉。在500到600小时的学习量基础上,当然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划分,第一种100天,第二种6个月,还有一种在职的考生怎么办。在职的考试我也给他们做了一个比喻,叫做“零售转批发”,把你零星的时间积累起来,最后的时间来冲刺。平常可以用2个小时、3个小时,或者说坐公共汽车、在电车上或者在地铁里都可以抓紧这些时间,听一些录音、听一些讲座,自己看一些书,背一些概念,都可以,这样积少成多,最后如果你一点一滴的时间积累到500到600小时的时候,也能取得一个好的成绩。一般时间上根据我的经验大概是这样的情况。

  如何选择司考辅导书?

  主持人:有一位网友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他说现在市场上的参考书特别多,眼花缭乱,不知道该怎么选,想请刘老师给推荐几本。

  刘卫:关于书目的问题我在《快乐司考》、《高分考生解读司法考试方法》的时候专门用第四章解决这个问题,其中有5个问题我觉得可以加以参考:

  第一,指定用书不可少。就是过去司法部指定的书,当然现在不叫指定用书,但是在现实当中我们的命题、考纲基本上都是按照这套书进行的,还有考条。

  第二,其他书目要好。有一些是对理念的考题做的一些解析,对真的解析这类书一般针对性比较强,另外,做精解的时候点分析的比较透,对其中的考点写的比较系统,这是真题解析这类书的好处。但是这类书不足在什么地方呢?有一个毛病,是零散的,一个点一个点的,就像珍珠一样,是一颗一颗的,不能形成一个项链,没有这条线把它串起来,就是学科体系来讲不完整,如果仅仅把历年考题做安了,也许你能知道一个考点一个考点,但是知识的系统性是存在差异的。

  第三,最近这两年市面上也出了一些专题讲座,这个很多考生也是很喜欢的。专题讲座就是我们经常讲的串讲,把一个学科从头到尾给大家串一遍,把里面的重要知识点串起来讲。这种讲座主要是解决考生减负的问题,因为我们的教材阅读量太大,我们的考生如果没有考过的话并不清楚主要的知识点是哪一些。

  通常我们讲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到底哪些可以放弃,考试来讲很多都很漠然,没有认识。专题讲座这些老师一般对司法考试有一些研究,抓一些学科里面的主要知识点,然后会做一些系统的讲解,这种书实际上也是能够帮助考生用很短的时间把这些学科的复习工作基本完成。

  但是这种专题讲座的教材也有一些问题,就是我刚才讲的系统性的问题,并不能解决系统的问题,可以看出来一般司法考试的辅导班是一到两天就讲一科,比如民法讲三天,三天要把民法讲全了讲透了,恐怕这是任何一个老师都做不到,只是提纲挈领式的给我们做一个辅导,真正要解决问题恐怕还要对基本的教材基本的阅读,要在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知识、打牢了基础的前提下,再来阅读专题性的东西或者其他的书目,这才是比较科学的方法,千万不要一上来就抓重点,没有抓基础就住重点那是错误的,而且也是不科学的。

  如何选择司考培训班?

  主持人:现在市面上有一些培训班,号称是保过的,以至于很多考生一听到这个广告就跑去报名了,咱们考生应该怎么理性的面对这些辅导班呢?

  刘卫:按照我个人的建议还是希望大家去上一个辅导班,但是到底上不上可能还需要考生根本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不能一概而论,不一定上了辅导班你就能过,也不能说你不上辅导班就不能过。

  从现在我所接触到的这些高分考生来讲,上过辅导班的大概占了一半,不上辅导班的大概也占了一半,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是什么呢?上不上辅导班并不重要,并不是必须,而是要根据个人的情况,你如果基础比较差、时间比较少,我相信你去上一个辅导班肯定是有帮助的,如果你基础条件比较好,自学能力比较强,或者说你身边就有比较好的老师、师兄、师姐,他们已经通过了,他们可以给你做一些提示和指导,我觉得你也没有必要上辅导班。

  另外,对辅导班怎么评价呢?辅导班当然也是有好有坏了,有些辅导班可能办的质量好一些,有些辅导班可能就质量差一些。但是我觉得好也罢、差也罢,关键是适合自己,因为好的辅导班价格可能高一些,不好的辅导班可能价格次一些。

  至于保过班我觉得可能有这么一个理念跟大家一起进行交流,其实对任何一个考生来讲,能不能过不完全取决于辅导班、不完全取悦于老师,当然也不完全取决于自己,是一个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老师单方面说我保证你过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或者考生说我自己就要过,就要过这里面也有很多前提和条件,并不是说你想过就一定能过。我想保过班里面也有很多什么问题呢?有一种商业的运作在里面。如果说考生能够按照比较明白的老师制定的一些学习计划,尤其是针对你个人量身定制的一些学习计划,按照那个完成的话,我想这个通过的概率大一些。

  作为一些辅导班来讲我保过或者不保过,其实里边的通过率是肯定有的,只要有相应的通过率,最起码我的辅导班是不会亏本的。当然说我有这些通过了的考生所交的这些费用,也足够支撑我这个辅导班的支出,就是说其他这些考生当然我也有这种可能不要你的钱,因为你没通过嘛。如果是正规的辅导班他打出这么一个概念,恐怕我想也不一定就是骗局,确实有一个概率在里边。比如我一个班里面一百个人,我能通过40%,有这40%就足够支撑我的成本,剩下的60%当然可以不要你的钱,甚至还能挣你的。

  更为主要的是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记住一个颠覆不破的原理就是“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看教材和法条有什么技巧?

  主持人:刚才您也介绍一些教材,据我所知这个教材每本都是相当厚的,按照您说的最佳记忆法读六七遍的话,对于考试而言,尤其是对于现在才着手准备的人而言,太不现实了,刘老师给我们传授一下捷径吧?

  刘卫:说到捷径确实不敢当,其实司法考试里面很多人都称自己为大师,我只是参与了理论研究、写了几篇文章、讲了一些课,仅此而已。 对司法考试如果用一句话概括的话,我也只是关注的多一些,谈不上太多的传授。

  如果要说到怎么样把这四本教材读薄了、读精了、读好了,我想这个我还是可以谈一点我个人的感受。在书里我也谈到这个问题,怎么样把教材读薄,其中我觉得有这么几点大家可以去把握:

  第一,对阅读的次数或者说阅读多少遍,自己心里要有一个计划,是不是每个人都要读6遍、都要读7遍,那倒未必。我从一般的阅读量角度来说,一般我提倡考生最好读到三遍,其实这三遍大家如果就这样一听可能也不会心服口服,刘老师真是,怎么可能读三遍呢?其实我告诉你们读三遍的概念是什么概念,第一遍叫做通读。

  什么叫通读呢?所谓通读我们知道,并不一定读得很细,用比较快的速度浏览一遍,浏览一遍得好处是对这本书整体框架、整体结构、知识点重点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在头脑里面有一个轮廓,第一遍下来一定要有一个轮廓。

  第二遍我觉得叫做精读,精读怎么读呢?精读可能是要根据历年的考点、根据考试-大纲、根据这个学科里面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把它精耕细作,细细的读。第二遍比第一遍显然阅读量就少很多了,因为我只读重点,在轮廓的情况下抓重点。

  第三遍叫点读。点读怎么读呢?我的体会是根据我们模拟考试的结果来点读,为什么这么讲特?因为我们阅读到一定的时候以后要做一些题,做题的时候我提倡模拟,越真越好,像真考一样进行做题。阶段性的给自己这样进行测验,比如卷一我如果读完了,我用卷一这个试卷来考我自己,也用三个小时,三个小时考完了以后我看看我自己错在什么地方,把自己错误的这些点全部用一个本子,把这个本子叫做“错误本”、“过错本”,我自己有这么多错误,把所有的做错的题罗列在这个本子上面,一道一道加以消灭。怎么消灭呢?如果说一个犯罪构成,如果对犯罪构成这个知识点我掌握的还不牢,我考不来,我就把教材打开,抓住犯罪构成这个章节去点读,再补课。通过考试查漏补缺,通过第三遍教材来填补自己的漏缺,第三遍点读基本上这样一种方法。

  经过这三遍以后一般就有很好的基础了,最后就是冲刺的问题,所以针对教材我认为可以掌握这种三遍的方法。

  另外在读教材和做题的过程中要结合对重点法学的学习,更有利于让我们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教材的内容,因为教材的内容很多都是由法条延伸出来的,甚至有一些就是对法条的拳师,是法条背后的理论。

  如何处理教材和法条的关系?

  主持人:您的意思是说教材为主,法条为辅吗?

  刘卫:对于这个问题我不这么看,在教材和法条当中如果一定要分一个主次的话,我觉得应该是法条为主、教材为辅,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司法考试是一个资格考试,同时法学又是一个社会科学,所谓社会科学可能在理论上会产生一种歧异,会有不同的流派,你有你的说法我有我的说法,你有你的解释我有我的解释,对同一个概念、同一个理论、同一个法学原理,大家都有不同的说法,如果有不同的说法我们考生就难过了,你怎么考呢、怎么答呢,为什么我们的司法考试还要开一个提疑义的程序,对我们官方公安的答案进行质疑,质疑以后官方再组织专家对这些疑义进行讨论,最后做出公正正确的答案,什么道理呢?就是司法考试本身法学的特点决定的。

  解决这个问题怎么办呢?只有一条,从法条出发,法条A就是A、B就是B,便于达到考试的公平,所以某种程度上讲司法考试更多的考的是法条,近两年有一些变化,卷试侧重于法理,但是法理和法条是不好直接分开的,这两个东西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仅仅知道法条,不懂得法条的原理是不行的,第二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教材当中其实很多就是法条,所以法条和教材应当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我想再强调的一点就是大家应该多看看法条。

  主持人:刚才有位网友问了一个技巧的问题,咱们教材跟法条哪些学科是可以重点直接看法条就行?哪些是教材跟法条相结合的?

  刘卫:这个问题也是非常好的问题,其实这里面牵扯到一个复习方法,如果你对所有的学科14科都平均用力这样去听推的话,我们觉得这是一个愚蠢的方法,千万不要这样去平推。

  其实司法考试我们可以从分值做一个分析,我们通常讲6大姊妹法,就是说三大实例法,三大程序法,再加上三国,这九科的分值就远远的超过于我们正常的及格分了。其实这几个如果学好了及格就基本上没有大问题,如果从学科上分重点学科的话,我觉得这几个应该把它作为重点学科来对待。这是学科方面的问题。

  第二个顺带我想跟大家讲一个问题,在一个学科里面还有重点的章节,有一些章节是重要的,比如说刑法,刑法总则肯定是重要的,总则里边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基本规则,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要掌握的,分则里面可能有几大块,比如说危害国家的、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犯罪、职务犯罪,这些都是经常考的一些主要的章节。有一些稍微偏一些的章节可能我们就可以稍微花一点时候或者少花一点时间,就是有重点学科还有重点章节,这点还需要大家好好的分析一下。

  这个分析的根据一个是大纲,一个是历年考点,还有一些是一些老师的经验提示。

  主持人:现在市面上有没有权威一点的您说了总结这些经验的书呢?因为对于很多考试第一次考试可能没有时间去研究历年的考点分布。

  刘卫:这个问题其实我可能回答的不一定权威,供大家参考。我的观点是这样的,刚才我讲过指定用书不可少,你把教材看完,这是一个。第二,真题一定需要。第三,我觉得大家还需要一些稍微再理论层次深一点的教课书,比如我们大学里面用的一些比较专业的书,二十一世纪的指定用书,法学专业的指定用书,或者是一些老师写的专题,这些书我觉得大家如果在时间多的前提下去做一些阅读是有必要的,更为重要的我强调还是教材、法条、真理这三个东西,有了这三个东西足够可以应付我们的司法考试,其他的那些教材我认为有十分就看,没有时间就不用去看。

  如果说市面上现在有没有权威的书,把所有的都做了一个很深刻、很到位的研究,据我所知还没有看到这样一本书。我本书分为四,一类是官方指定的,第二类是辅导班出的带有讲义性质的,第三类可能是我们《快乐司考》这样专门谈方法的,第四类就是练习题。到底哪类书适合我们自己,可能还要自己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要说别人选什么书我也选什么书。

  我还要讲这样的例子给大家,有一个考生没有用新书,就用旧书,也考了一个高分,什么原因呢?因为司法考试的这些基本理论每年虽然有修改,但是改动的这些东西不足以影响你及格,今年如果用去年的书如果你到位了也没有大问题,今年颁布的几个法律法规你好好看一看,就用去年的教材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比如公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这些都是新颁布的法律,你看看条文,看看一些基本的东西,再把去年的教材读完了,这样也应该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的。刚才讲的这些问题在市面上的总结这些考点的一些书,可能大家还是应该做到心明眼亮,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司法考试一定要做模拟题吗?

  主持人:现在很多老师都提倡一定要做真题,跟真题相对应的肯定就是模拟题了,您认为这个模拟题就真的没有这个必要了吗?

  刘卫:我认为是这样的,首先我也非常推崇、非常赞成很多老师提倡我们做真题。

  之所以这样讲有三个原因:

  第一,真题是千锤百炼的,经过了很多老师精心的编制、精心的研究,然后再出来的,同时经过了考试实战的检验。

  第二,考完了以后还有一个提疑义的过程,经过这个过程出来的题应该说是非常科学、非常好、非常到位的题了。

  第三,总真题的知识点覆盖面角度讲,把前五年的真题都做完了主要的知识点基本上是可以覆盖下来。

  真题怎么样形成它的重要性都不为过。

  另外就是一些模拟题,我们也可以看一看,其实模拟题里边可能很多考试会有一种想法,是不是在模拟题里面可能就有一些透题或者会有一些真的会考的题在里面,如果说这种现象在过去几年我也不敢否定没有,现在在我这个视线范围之内我觉得现在这种透题的概念应该是过去了,应该说司法考试现在还是非常规范的一个考试,如果谁要说像过去那样能透题,这个概念从我来讲我是不相信的,不是说没有最起码我不相信。

  但是模拟题里边会有一种趋势,可能一些比较有经验的老师会压题,所谓押题押什么东西呢?可能就是押题我们的知识点、常考点,比如在《快乐司考》里面我讲到司法考试命题的规律,规律有很多大家可以自己摸索,但是我给大家谈三个重要的规律,我觉得到现在为止还不过时。

  第一,实用的。

  第二,新出的。新出来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这是必考点,这里面的例子太多了,比如合同法出来的时候也是考合同法,行政许可法出来了考行政许可法,刑法的司法解释出来以后就考刑法的司法解释。

  第三,司法解释。历年的司法解释是我们司法考试命题的重中之重,之所以我强调法条,更多的我要强调法条当中的司法考试,通常我们也把司法考试放在发条里面对待的。

  法条实际上是比较有原则、比较有倾向的,很少有操作性,司法考试才是真正我们法官、律师、检查员在实物当中用来办案的一些规则,往往是依靠司法考试来办案子的。所以也有人说过,我们可以不用刑法、可以不用民法,但是我们绝对不能够不用司法解释,如果没有司法解释我们几乎无法进行司法实践。

  所以说有操作性的、新出来的和司法解释,这三个是我们命题的题眼,也就是我们复习的重点。当然我在后面的一些讲座里面也给一些同学们讲过,现在可能要追加一点东西,就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因为这两年试卷结构、命题的结构,其实对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概念的考核越来越重要。

  所以刚才我讲的三基也是我们考试的重点和复习的重点。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可能就要结束了,最后请刘老师跟我们的广大考生说几句祝福的话。

  刘卫:司法考试是一个残酷的竞争,同时也是充满着刺激和挑战的事业,我是把它看作一个事业。司法考试从复习到考试我更崇尚于把它叫做系统工程,我希望大家在复习的过程当中带着一种快乐的心情和心态去复习,以提高我们的复习效率和我们法律基础知识。同时也希望大家带着快乐的心态去应对我们的司法考试,走向考场。最后以一个快乐的心情得到一个自己满意的高分,最后祝福大家快乐司考、司考快乐!

  主持人:谢谢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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