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走马观花看美国(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51: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在美国究竟谁说了算?
(2005年3月28日 华盛顿)



  今天,是我的“国际访问者计划”实施的第一天。

  早餐后,我与翻译王巍小姐走出了托帕兹(Topaz)酒店,准备前往玛瑞迪中心,正式开始我的“国际访问者计划”。不料,大街上细雨飘飘,冷风嗖嗖。看来,与北京的天没有什么区别。

  颇费了一番周折,我们终于搭上了一辆的士,来到了玛瑞迪国际中心。在中心,我们见到了我的“国际访问者计划”项目负责人JOHN A.ANDEREGG教授、Danid S.Pavolson先生和Maia Trooxel小姐。他们对我即将在全美的行程作了安排。看得出,他们的安排费了一番心思,动了一番脑筋,力求使像我这样第一次赴美的访问者在横跨东西部的鞍马劳顿中看到真正的美国。

  哪怕是走马看花。

  为此,他们还特意给我制作了一张与我有关的专用地图,图上用红线标出了我的访问路线。

  下午,本期来自世界各地的“国际访问者”集中在玛瑞迪国际中心听报告。据介绍,这是我们到美国第一次也是唯一的集中授课,主讲者为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的马克?洛泽尔(MarR J.Rozeu)教授,他将给我们介绍“国会在美国政治体系中的角色及其与执行单位的关系”。

  很显然,教授要给我们介绍的就是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只不过他特别强调国会在其中的作用。

  1776年,北美新罕布什尔州、马萨诸塞州、罗德岛州、康涅狄格州、弗吉尼亚州、宾夕法尼亚州、新泽西州、纽约州、特拉华州、马里兰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佐治亚州等13个殖民地团结一致,向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宣告:我们要自由,我们要独立。于是,他们发表《独立宣言》,他们要求脱离英国统治。

  1776年7月4日,13个殖民地的代表凑在一起开了一个“大陆会议”,发表了独立宣言。后来,这一天成了美国人庆祝国庆的日子。

  对此,英国人当然既不认可,也不高兴。

  这样,一场持续6年的“独立战争”就打起来了。

  尽管宣布独立的殖民地没有政府、没有总统、没有宪法,也不像是一个国家,但他们管自己叫美利坚合众国,同时起草了一份互相联合起来的《邦联和永久联盟条例》。

  按照《邦联条例》,各州之间的联盟是松散的,邦联政府的权力也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当面对国家稳定和强大这样的大局时,邦联制的弊端就暴露无遗了。

  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美国人终于打胜了这场以“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名义而举行的战争。

  尽管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但美国人还是感到,中央联邦政府过于软弱,它所具有的国防、贸易和税收的权利太少了。

  1787年5月,各州代表聚集费城召开“制宪会议”,讨论修改《邦联条例》。但代表们却把《邦联条例》搁置一边,开始着手为一个全新的、更中央集权化的政府制定一个宪章。因为这55位立宪者又心存疑虑:如何建立一个强大、有效的国家机器而又不损害人民的自由?如何建立一种达到制约与平衡的权力结构?如何建立一种有组织、有财力、有执法权的巨大力量?

  1787年9月17日,宪法起草完毕。1789年3月4日正式生效。

  这是一部迄今为止还在实施的世界上最古老的宪法,它确定了政府的基本形式:分设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各部门之间通过相互制约,从而取得平衡。

  按照这部宪法,国会有权制定法律,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的任何一项法令,如克利夫兰总统曾因任职4年期间否决了300多个法案(比他前面的21位总统否决的132个法案的总数还要多)的记录被称作“否决总统”。反过来,国会可以用众议院或参议院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推翻否决。国会也可以拒绝提供总统所要求的资金。总统可以任命其政府中的重要官员,但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总统也有权提名所有的联邦法官,但他们也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联邦法院有权确定国会的一切法令和总统的行动是否合乎宪法,并可以推翻他们认为不合宪法的。

  可见,三权分立中,立法是第一权力,行政是第二权力,司法是第三权力,这位教授特别提到了联邦制的优越性。现有的50个州在地域大小、人口、气候、经济、历史和所关心的问题上都有很大的差别,这50个州的政府也往往各不相同。由于它们经常以不同的方式来处理政治、社会或经济问题,所有这些州曾被称为“民主政体的实验室”。

  联结并贯穿美国各级政府的一条线就是那些从政人员、政府官员、各类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透明度”。也就是,凡是有关犯罪、火警、结婚与离婚、诉讼案件、财产税等方面的资料和记录,都要公诸于众。比如,一个小镇需要建立一所学校或购置一辆新警车,需要花多少钱,由哪家公司以什么价格提供等等,都将在当地报纸上公布。

  美国民主制度的这种“扎根于基层”的特点充分说明了美国政府机构的多样性。其目的是满足地方一级人民的需要和愿望,同时,宪法也保证美国任何地方、任何人的基本权利。

  听完教授的讲座,我们感觉到,在美国好像谁说了都不算,只有宪法说了算;同时,我们也体会到,在美国好像谁说了都算,因为每个公民都是自由的。为此,林达先生曾以“总统是靠不住的”大发感慨。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宪法是最靠得住的、人民是最靠得住的。

  为此,美国第27任总统威尔逊在《新自由》的演讲中,曾大加赞美普通大众对国家的贡献:“美国不是由名字见报的人组成的,美国不是由政治上想成为政治领袖的人组成的,美国也不是由夸夸其谈的人组成的。能代表美国说话的只能是了解伟大的公民主体思想的人、只能是每日忙于公务的人、只能是日夜辛劳的人、只能是夜晚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的人、只能是继承我们行为自豪的事业的人。”

  谁说话算数?谁能靠得住?这绝不仅仅是美国人民必须而且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相关文章


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物权法总则编与所有权编:市场交易的奠基石
陈卫东:秘密侦查合法化之辩
王利明:《物权法》是奠定法治大厦的基石
刘桂明:走马观花看美国(四)
敬云川:新公司法鼓励个人投资创业
吕良彪:律师的价值
刘桂明:律师界应该关注“朱妙春现象”
对法学家陈有西《第十七条批判》的理解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