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洲:律师:风险评估师--兼评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五个一工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54: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说起律师的定位,常常见仁见智。有人说,是法律之师、程序之师,也有人说是文明之师、道德之师,还有人说是军师、设计师、策划师……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当我阅读了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风险管理手册”之后,我认为对律师的定位应增加一项:律师也是风险评估师。

  据了解,现在登陆中国的外资律师事务所约有200家。作为世界排名第六并在全球拥有1600名律师和26家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落地中国15年的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如今越来越为更多的中国人所认知、所了解、所熟悉。






  这一切源于一位已在中国生活了9年的“中国通”律师,一位曾在美国和香港执业多年的律师,一位像企业家一样深谙投入、产出、运营模式等生意经的律师。

  他就是那位有一个中国特色很浓的名字、能讲一口流利中国话,现为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合伙人吕立山律师。

  2001年加盟路伟的吕立山,立即开始让自己和路伟成了一场“启蒙运动”的主角。

  这场“启蒙运动”就是让中国企业家意识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

  他们认为,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和中国市场全球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引发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违约和侵权、或疏于行使公司的法律权利等。为此,吕立山将中航油、中人寿、长虹、华为和奇瑞等公司在境外所遭遇的法律问题,时常挂在嘴边,作为讲课和研讨的案例。他认为,这是一块法律服务的处女地。在这个法律服务市场,目前的价值是约20亿美元,但再过10年这个市场将超出200亿美元。

  据统计,中国中央境外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以上境外子企业有近700家,中央企业境外单位资产总额达近7000亿人民币。企业越来越多,业务越来越多,风险自然也越来越多,法律服务的空间同样也越来越大。于是,越来越多的外资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本土律师事务所,开始注意发掘、培育、抢占法律风险管理这个法律服务市场。同时,法律风险管理也正日益得到来自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界的认同。

  事实证明,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的眼光是长远的、思路是正确的、启蒙是有效的、计划是成功的。

  这个计划就是他们探索实践并逐渐成型的“法律风险管理”计划。

  笔者称其为“五个一工程”。

“一个网站”:为了给中国企业高层管理人士、法律顾问及有关研究机构等提供最权威的第一手法律风险管理的国际最佳实践经验和标准,他们开设了“法律风险信息网(www.legalrisk.info)”。

“一本刊物”:以“远见成就价值”为宗旨,以帮助企业决策人、法务人员管理风险、创造价值为目的,以为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提供支持与参考,最终帮助中国企业实现更大的价值和利益为原则的《法律风险观察》已于近期正式发行。

“一种培训”:自2003年1月,路伟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首开法律风险的培训班以来,其参会的踊跃与效果的惊人,使他们这种培训势头一发而不可收,从而成就了他们与全国律协之间长期而稳定的经典合作。此后,他们又另外实施了一项为期6个月的青年律师实习试点项目,至今已成功完成了五期培训。更加惊人的是,他们与官方机构的各种论坛等合作培训模式也就此开始,并不断取得效果。

“一种工具”:这种名为免费法律风险评估工具旨在帮助中国企业准确评估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风险环境以及需要投入的法律资源,并帮助企业法务部门管理人员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克服法律风险管理的内部障碍。这些数据信息和评分系统还有助于法务人员将企业的法律事务以更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给企业高级管理层,帮助管理层更好地理解投资与改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价值。他们目前已经开发的主要有企业法律顾问人员资料收集工具、诉讼索赔管理数据收集工具、外部律师支出资料收集工具、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系统的数据收集工具等四种数据分析工具。

“一种报告”:本着向所有中国企业的法律顾问群体提供和分享丰富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的原则,2005年3月,他们发布了《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评估报告》,报告对中国企业的法律环境风险进行了评估和打分,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法律风险分析,以期能够为中国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风险管理的初步建议与帮助。此后,他们还发布了《中外石油行业法律风险对比分析报告》、《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合规管理标准化策略报告》、《中国500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需求调查报告》等。近期,他们又与法律出版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准备陆续出版系列报告。

  这一切的一切,是他们“远见成就价值”理念的具体化和形象化。他们认为,强化认识中国全球化过程中法律风险激增这一现实,尽快识别风险,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当前摆在中国企业及至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笔者之所以愿意不厌其烦地在这里介绍他们的“法律风险管理计划”,是因为法律风险在当下不仅不为不少中国企业家和官员所认识,而且也为不少律师所忽视。

  其实,律师与医生在职业上有异曲同工之妙。相传汉代名医扁鹊曾经感叹,很多人只是看到了我将许多人死亡线上拉回来的风光,殊不知这是下策啊!但现实往往还给了下策最高的评价,这是多么不公平的事情啊!我父亲能治未病之病,却只名传乡邻;我哥哥能治小病之病也只闻名县郡;我本人只治大病之病却名扬天下。实在是不公平啊!如果能提前发现隐患,及时治疗,还会有后来的大病吗?唐代医圣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一书中分析道:“古人善为医者,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若不加心用意,於事混淆,即病者难以救矣!”这位唐代大医学家还告诫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显然,字里行间蕴涵着对“无事之前”的养生防病及欲病早调的高见。

  由此可见,能够治疗未病之病的医生才是高明的医生;能够提前预测法律风险并积极提出风险防范办法的律师,必然是高水平的律师。

  这种高水平的律师就是类似风险评估师那样神奇而智慧的律师。

  吕立山说:“当你看不到风险的时候,风险已经存在。”为了防范风险,“可能需要一笔相当可观的投资,但相对于风险防范不力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笔投资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将物超所值”。

最近,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提出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在董事会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应对央企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从而建立健全央企的风险管理体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中航油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律意识淡薄”。

  有消息说,中国建设银行已正式设立“首席风险官”一职。据称,“首席风险官”是“协助行长参与全行层面上的重大决策,组织推动风险文化建设,制定整体性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建立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国家风险等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开发和更新风险管理系统,组织研究确定风险管理的参数和标准。”

  身材有高度、见解有高度的吕立山对此定位给予了最高的评价:“因为上述企业各类风险最终要以法律风险的形式在市场中体现出来,从制度上保障‘首席风险官’能够在全局性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是实现设立这一职位初衷的必要前提。”他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制度保障、理念建设和人才培养,三者缺一不可。

  作为一个西方人,作为一个“中国通”,吕立山的建议和主张显然并非无的放矢。西方律师对法律程序的熟练运用与对法律风险的斤斤计较,的确值得我们研究与思考。逃亡七年之久的中国最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被遣返中国的希望,在今年5月中旬被许多中国人以为指日可待、似乎近在咫尺的时候,却因为加拿大律师提出的“风险评估报告”,而使主审法官认为,由于对赖昌星被遣返后不会遭受酷刑及其他不公平的对待没有足够的保证,因而最终决定予以“暂缓遣送”。这就意味着,在赖昌星几乎穷尽了加拿大的所有司法程序之后,我们还需要耐心地期待与赖昌星有关的遣返司法程序的终结。事实证明,风险评估将越来越迫切地成为律师的基本功。而且,这项基本功不仅存在于非诉讼业务领域,同样也将适用于诉讼业务领域。作为风险评估师,律师除了要提示客户有投资风险、金融风险、竞争风险、合同风险等风险之外,还要帮助客户解决风险。尤为重要的是要提前预测风险、评估风险。

  为此,我们律师不仅要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评估能力,而且还要不断地强化客户的风险防范意识。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另外一位合伙人艾德博士说,如同人的“健康检查”一样,企业的风险防范可以避免死亡。与其支付大成本请律师来解决,还不如在事情发生之前就以较少的花费请律师来预防。

  的确,知道风险防范的企业家是有远见的企业家,知道评估风险、预防风险的律师是有创见、有风光的律师。

  因为,律师同样也是风险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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