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创办初期的《比较法研究》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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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比较法研究》创刊已经二十年,自己离开《比较法研究》也已经历十二个寒暑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当然还是一直牵挂着这份刊物,那毕竟是自己参与创办的刊物,也是个人兼职编辑生涯的一个起点。龙卫球教授命我写一点周年感言,仿佛有很多话要说,但一时又不知从何谈起。 

  1980年代中期,中国政法大学开始有意识地推进比较法学的研究,这跟时任副校长的江平先生有很大关系。先是在研究生院里成立了比较法研究室,到1986年报司法部批准,研究室变成了直属学校的外国法研究所。记得当时所中有几位前辈学者,包括法理学专家王勇飞教授,苏联法专家史越教授,日本法专家董?舆教授等,1988年潘汉典教授也加入进来。年轻一代的,有高鸿钧、米健、黄风、华夏、丁枚、程建英等。那时候大家心气很高,都想为外国法和比较法的发展做些事情。研究所有了,人力也很充足,创办一份学术性杂志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但是,办杂志又谈何容易。首先遭遇到的就是刊号难题。尽管宪法规定出版自由,但申请刊号却是难于上青天。打听新闻出版署里的朋友,回复是极其不易,尤其是政法大学已经有一份学报,再申请刊号短时间内完全不可能批准。当然,不能公开发行,先办一个内部刊物也可以,可是内部刊物也要有准印证啊。恰好当时科研处有一份内刊,叫做《法学信息》,惨淡经营,难以为继,就顺手接了过来。打报告,换刊名,设计封面,紧急约稿,设立编辑部,确定主编副主编??董?舆教授作为所长成为“因职的”(ad hoc)主编,我差不多是自告奋勇地担任了副主编,廉雅荣老师兼任编务。所长为当然主编的安排成为长时间延续的惯例。到1987年3月,第一期《比较法研究》终于出版了。 

  到现在自己还记得起手捧第一期刊物时的激动心情。几天前还是一堆不修边幅的手稿,现在已经变成赏心悦目、翰墨飘香的一册杂志,多么让人开心。作者阵容方面,在创刊号上登场的包括王名扬、潘华仿、程味秋等老辈,还有新生代的薛瑞麟、梁治平、范忠信、赵旭东、黄风等,徐国栋也发表了关于路易斯安娜民法典的一篇译文。一开始就有这样的作者群体,可以说是“出手阔绰”了。 

  不过,最初的兴奋过去了,马上就发现其中的缺点:文章的风格还是有些单一,不同篇幅的文章没有一个合理的搭配,书评匮乏,注释不统一,字号安排也不甚美观。最让我惭愧的是校对质量很差,铅字排版时代的校对之繁琐现在难以想象,而且大家都是编辑方面的“菜鸟”,只是那么多“鱼成鲁,虚成虎”式的讹误的确让我们感到实在对不起作者们。校对上的问题导致第二期的一位作者对编者直接的指责。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自己的文章出现那么多讹误也会怒从心来的。 

  后来当然是努力改进。第二期文章的体裁就丰富了一些。例如,发表了四篇补白,以便增大刊物的信息量,也平添了阅读过程中的兴味。一时没有那么多补白作者,就自己动手,用笔名发表。后来我经常在《法学研究》上用“慕槐”笔名发表补白,那个笔名以及对于短文写作的热衷都是那一段时间开始的。短文还包括每一期都有一篇的“编后小记”,这是从《读书》杂志学来的。编后记并不署名,但是自己还是努力把它写得有趣些,内容未必要叙述编辑本期刊物的想法,而经常是更宽泛地讨论某个问题,或者跟刊物有关,或者就是一个学术问题。久而久之,“编后小记”居然成为这份刊物的一个特色。一些朋友见面,常告诉我他们收到刊物,总是先看“编后小记”,而且非常喜欢云云。虽然明知是过誉之词,但心里还是颇为得意。后来,我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自己的随笔集《法边馀墨》,其中的一些片什正是这个时期写的编后文字。 

  制约刊物影响力的瓶颈还是内部发行的问题,这跟学术评价制度有关。一篇论文,质量再高,如果发表在内刊上,照例是不能作为学术成果统计的。这使得我们在约请名家写稿时很尴尬,只能低声下气地求人家支持。公开刊号一时拿不到,只好另想办法。承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支持,我们终于“借壳上市”,以书号发行刊物,所以从第三期起,刊物就算公开发行了。在办刊初期,公开发行对于刊物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创刊副主编,我在《比较法研究》只干到第二年下半年。1988年秋,因生计所迫“下海”了,由鸿钧接任。到1990年又“上岸”,1991年鸿钧右迁社科院法学所,我又接手,直到1995年离开政法大学,米健接任。人事虽然变化,但是,公开刊号拿到了,编辑质量不断提升,追求纯学术的风格却是一以贯之地保持下来了。回忆起来,这是最令人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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