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司法考试六月开始报名香港居民在当地报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22: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18日举行,网上报名从6月1日启动,现场报名7月1日启动。国家司法部日前发布了2005年司法考试公告。

  据悉,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四卷,每卷满分150分,总分600分。前三卷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题型为选择题,分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三种题型;卷四为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和论述题,考试时间为3.5小时。所有考试合格人员须参加四卷考试,且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


  司法考试报考条件规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司法考试,个别地区法律专业专科也可报考,主要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院校学历报考,须进行学历认证。


  继2004年香港、澳门居民首次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后,从今年起,首次在香港、澳门设立司法考试考区、考场。香港、澳门居民报名、考试首次可在当地进行。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对港澳居民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应试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繁体汉字或简体汉字。


  下列六类人员不能报考: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违反国家司法考试规定,在禁考期内的;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0日。网上预报名地区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www.legalinfo.gov.cn)预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同时到报名点确认。


  在户籍所在地外工作、学习的,可就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区人员,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的,按放宽合格分数线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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