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专供题:逻辑知识讲座(6)性质命题(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5:04 10:02: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专供题:逻辑知识讲座(6)性质命题推理

性质命题推理是以性质命题为前提的演绎推理,它包括直接推理和三段论。

一、直接推理

直接推理是以一个命题作为前提而推导出结论的推理。直接推理有各种类型,这里只介绍两种:(一)运用性质命题变形直接推理;(二)运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直接推理。

(一)运用性质命题变形直接推理

所谓通过命题变形直接推理,就是改变原命题的联项(肯定改成否定,否定改成肯定),或者是改变原命题的主项与谓项的位置,或者是既改变联项又改变谓项的位置,从而推出一个新命题的推理。运用命题变形直接推理主要有:换质法、换位法、换质位法。

1、换质法

换质法是通过改变原命题的质,并以原命题谓项的矛盾概念作为谓项,从而推出新命题的直接推理。

例如:(1)逻辑是有用的;

所以,逻辑不是没有用的。

(2)任何科学都不是主观臆造的;

所以,任何科学都是非主观臆造的。

这是两个换质的例子,通过这种换质推理,可以从一个肯定命题推出一个与其等值的否定命题,或者从一个否定命题推出一个与其等值的肯定命题。

换质法规则:

第一,改变原命题的质,如果原命题的联项为“是”,则改为“不是”,如果原命题的联项为“不是”,则改为“是”。

第二,将原命题的谓项换成其矛盾概念。如果原命题的谓项为“¬.P”,则换为“非P”,如果原命题的谓项为“非P”,则换成“P”.

我们用“→”表示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导关系,用“¬.P”表示“非P”,那么A、E、I、O四种性质命题的换质推理如下:

(1)SAP→SE¬.P

例如:一切非正义战争都是不得人心的,

所以,一切非正义战争都不是得人心的。

(2)SEP→SA¬.P

例如:自然数不是有理数;

所以,自然数都是非有理数。

(3)SIP→SO¬.P

例如:有的社会现象是无阶级性的;

所以,有的社会现象不是有阶级性的。

(4)SOP→SI¬.P

例如:有的作品不是现实主义的;

所以,有的作品是非现实主义的。

我们应当看到换质命题与原命题是等值的,这就是说,换质推理可以反过来由结论推出前提。如果这里用“←→”表示互推关系,即等值的关系,那么A、E、I、O四种性质命题的换质推理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原命题 换质命题

S A P ←→ S E ¬.P

S E P ←→ S A ¬.P

S I P ←→ S O ¬.P

S O P ←→ S I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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