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法的运行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1:25: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基本内容

  一、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涵义与特点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法律解释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 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 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而且法律解释需将条文与案件结合起来进行。

  3.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

  4. 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法律解释循环的存在,可以帮助人们避免孤立的断章取义地曲解法律。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

  1.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这是依解释的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所作的分类。所谓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做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对于这里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应当作狭义的理解,即特指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约束力。

  2. 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这是依解释尺度的不同所作的分类。(1)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2)扩充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涵义为广的解释。(3)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涵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三)法律解释的目标

  1. “主观说”与 “客观说”

  主观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的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亦即立法者的看法、企图和价值观。客观说认为,法律自从颁布时起,便有了它自己的意旨,法律解释的目标就是探求这个内在于法律的意旨。坚持客观说可以使法律解释适应变化的现实,实现法律解释补充或创造法律的功能,有助于提高法的确定性。

  2. 严格解释与自由解释

  持严格解释态度的人强调探求法律条文字面的涵义,要求精确地遵循某种既定的规则进行解释,而不考虑解释的结果,持自由解释态度的人则强调通过解释得出合乎社会的、道德的愿望的结果,认为不必须遵循哪种规则,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

  (四)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它与前面所讲的法律解释的特点、法律解释的意义和解释的目标是密切相连的。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包括文义、历史、体系、目的等几种方法。

  1. 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

  2. 历史解释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涵义。进行历史解释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条中来,某一个条文、制度乃至某一部法律是如何被规定进法律体系中来,立法者是基于哪些价值作出决定的。历史解释是在文义解释划定的范围内进一步限定,在给定的历史条件上确定法律的涵义。

  3. 体系解释

  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在解释学上,有解释循环的现象。首先,应综合考虑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立法者在制定法律、表述法律的时候,为了使法律条文简洁、清晰,会使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规则)。在解释法律条文的时候应考虑到它们的照应关系。其次,应当考虑法律条文在情事上的同类性或一致性。再次,应当运用法条竞合的规则解决可能出现的法条之间的矛盾。即法律体系中会出现两个以上的法律条文对同一事项作出规定,而这些条文之间彼此矛盾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运用有关法条竞合的规则解决矛盾。其中包括:高阶法优于低阶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后法优于前法等等。

  4. 目的解释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这里讲的目的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又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按照这种方法,在解释法律时应当首先了解立法机关在制定它时所希望达到的目的,然后以这个目的或这些目的为指导,去说明法律的涵义,尽量使有关目的得以实现;如果由于社会关系发展变化,原先的立法目的不适应新的社会情势的需要,按照自由解释的态度,解释者可以根据需要确定该法律新的目的。

  (五)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正式解释的权限划分。《立法法》规定:

  1.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涵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2.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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