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同法笔记(六)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2:18: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借款合同

一、两类借款合同的不同
借款合同可分为民间借贷,即自然人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商业借款,即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借款人的借款合同。
前者是民事合同,后者是商事合同。

1.商事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
民间借贷是不要式合同

2.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
商事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3.
1)民间借贷可有偿可无偿,无偿是指只还本金,不包括利息,商事借贷是无偿,但有例外,如银行贷给大学生的无息款。
2)例1:甲借乙钱,未约定还款日期,一年后甲要求乙三个月内还款,三个月后未还,又拖了半年才还,就最后丰年而言,甲可主张这丰年的利息。
例2:甲借乙钱,明确约定了两年的还款期限,但过了两年零三个月乙才还钱,甲可主张后三个月的利息。
3)例外规定:
①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利息不得高出同期银行的4倍
②禁止复利

二、贷款业务的特殊规定

1.禁止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

2.贷款人对借款人用款的监督,如果违反借款用途,贷款人有三个权利:
①停止发放借款;②提前收回借款;③解除合同

3.未约定偿还期限时,如何偿还利息
见第205条,1999年就该知识点出过题

4.鼓励提前还贷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后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转移物的使用权的合同

第一种、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性质、特征
1.双务
2.有偿: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借用合同的显著特征
3.原则上是不要式合同
1)例:租期6年未采用书面形式,如何认定?
6个月以内的租期可予承认,至少能推定双方当事人的租期为6个月
6个月以外,转为一个不稳定的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2)例外:城市房屋的出租合同是要式合同且要在房产局备案登记
4.诺成合同
5.有期限的合同
1)不得超过二十年
2)有期限限制的意义
尽管租赁权严重物权化,但其毕竟是债权。若无期限限制,则丧失了债权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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