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指导:民事法律行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2:27: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内容提要

本讲在民法中属于概念性极强和理论性极强的部分,往往难以理解。在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较多,也是考生容易丢分的地方。本讲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意思表示的概念及类型,意思表示的瑕疵,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效力,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类型和效力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类型和效力,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类型和效力。本讲的重点较多,主要有,意思表示的类型及意思表示的瑕疵,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一、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行为的概念。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但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

2事实行为的概念及与民事行为的区别。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主要区别是:(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2)民事行为依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法律后果。(3)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而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4)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而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侵权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征:(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3)应是合法行为。

应特别注意民事行为、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区别。应理解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内在要素的行为,事实行为属于构成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

实例演练

甲家的鱼池与乙家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属于:

A事件B事实行为C民事行为D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对上述相关概念的理解问题。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事实行为是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且发生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共同行为。单方行为是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需他人的同意就能发生法律效力,如立遗嘱、债务的免除等。双方行为是由行为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共同行为是由多个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成立合伙的行为、公司股东会的决议等。

实例演练

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甲委托乙进行买卖,由甲给付报酬,甲据此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该授权行为属于:

A单方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

C有偿法律行为D实践法律行为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法律行为的分类问题。单方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由行为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相对应,是指具有对价的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均为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与诺成性法律行为相对应,是指除了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的授权行为仅须甲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故本题选项为A。

2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财产行为是以发生财产上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财产行为的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的变动。财产行为通常又进一步分为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身份行为是指以发生身份上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身份行为的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身份关系的变动。区分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的意义在于,身份行为通常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3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有偿行为是指行为人双方须为对价的行为。所谓对价,是指一方为换取对方提供利益而付出代价。无偿行为是指没有对价的行为。例如,赠与合同即是无偿民事行为。区分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的意义在于,有偿行为显失公平,受损害人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无偿行为则不存在显失公平的认定问题;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行为人的责任承担不同。

实例演练

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借给张某2万元,张某于半年后偿还该2万元并支付10%的利息,该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诺成民事法律行为D实践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本题涉及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问题。依民事法律行为有无对价为标准,可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有偿行为是指行为人双方须为对价的行为;无偿行为是指没有对价的行为。以民事法律行为于意思表示之外是否还必须交付实物作为标准,可分为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为诺成性行为;除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实践性行为。本题中,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借贷合同,张某取得借款是以支付10%的利息为对价的,故为有偿行为;民间借贷合同,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应为实践性合同,须于提供借款时才生效。

4实践性行为与诺成性行为。诺成性行为是指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实践性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区分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的意义在于:诺成性行为仅依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而实践性行为除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

5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指依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不要式行为是指法律不要求特定形式,行为人自由选择一种形式即能成立的行为。区分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的法律意义在于:不要式行为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行为方式,要式行为当事人须采用法定方式。

6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是指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消灭的行为。处分行为的特征在于行为的直接性与效果的绝对性,处分权人如处分时不必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权利直接发生变动,而其变动的效果对任何人均有效,如让与财产所有权、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及债务的免除。负担行为是指双方约定为一定给付的财产行为,又称义务行为。债权行为均为负担行为。

7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有因行为是指与原因不可分离的行为。无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原因可以分离,不以原因为要素的行为。区分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的意义在于:有因行为如原因不存在,则行为无效;无因行为,原因不存在或原因有瑕疵时,行为有效,仅发生不当得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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