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财产所有权的行使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2:16: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五讲 财产所有权的行使

  财产所有权的行使,是指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实现所有权各项权能的行为。财产所有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所有人直接行使和授权他人行使两种。

一、所有人直接行使

  所有人直接行使,是指财产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直接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一般并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帮助行为,便可实现自己对财产的自主支配,从而满足其生产或生活的需要。

  二、所有人授权他人行使
  
  所有人授权他人行使,是指财产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授权他人 依法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而使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这种方式,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财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从根本上实现了财产所有权人的意志和利益。
  尽管所有人在法定范围内有权依自己的意志行使所有权,但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同时,必须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所有权,不得滥用所有权,致他人损害。例如,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洞而使他人的房屋有倒塌的危险,此种滥用权利的行为将构成侵权,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文章


司法文书写作诉讼管辖协议书
司法文书写作调查证据申请书
民法讲义--善意取得制度
司法文书写作证据保全申请书
民法讲义--财产所有权的行使
司法文书写作民事撤诉申请书
司法文书写作合同公证申请书
2005司法考试试题精萃-民法篇五
民法讲义--货币和有价证券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