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系统药物:利胆药药师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08:49: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概述及分类]

  利胆药为促进胆汁分泌或促进胆囊排空的药物。

  利胆药分两大类:一是胆汁排出促进剂;二是促进肝脏分泌胆汁的药物,即胆汁分泌促进剂(①胆汁水分分泌促进剂,②胆汁固体成分分泌促进剂)。

  [主要品种]

  去氢胆酸、熊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肝胆能、苯丙醇、羟甲香豆素、曲匹布通、保胆健素、消石素。

  [作用特点]

  利胆药物能使胆道畅通,消除胆汁淤滞,起到利胆作用。

  [服用原则]

  (1)急性胆囊炎或胆石症急性发作期的病情较重,应禁食,去医院输液或解痉止痛治疗,可用阿托品1次0.5mg或哌替啶(度冷丁)50mg肌内注射。

  (2)应用利胆药要同时给予抗感染治疗,一般首选广谱抗生素,可选服氨苄西林1次0.5~1g,1日4次;头孢羟氨苄(赛峰、欧意)或头孢拉定(泛捷复、瑞恩克)1日2~4g;或头孢唑啉(使力安)1日1~2g静滴;对病情危重者可用头孢哌酮(复达欣)1日1~6g静滴。

  (3)胆结石的溶解时间需3个月至2年,对妇女、体瘦者、胆结石直径小于15厘米的结石,药物的考试,大收集整理溶解率可达80%,最好每6个月作1次超声波检查,对尚未完全溶解的病例,宜继续治疗3个月。

  (4)服用利胆药期间,应尽量多喝水,以避免过度腹泻脱水。

  (5)苯丙醇服后偶见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停药或减量后即消失。但如果胆道发生完全阻塞、严重肝损害、高胆红素血症、肝昏迷时不宜应用。

  (6)苯丙醇服用连续超过3周后,每日剂量不宜超过0.1~0.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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