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3:44: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标  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分  类】刑法类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时间】2002.12.28
【实施时间】2002.12.28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现予公告。

相关文章


婚姻分析师在上海悄然登场每小时收费200至400
浅谈父母一方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有关法律问题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琐事争执妻子出走丈夫外出寻找四岁儿泡面充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出于忌恨四川一名“准妈妈”勒死房东6岁爱女
美貌娇妻卷走钱财老夫遍贴告示-她是骗子
民政部:现役军人婚姻登记有了明确说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