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3:41: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22日起施行。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


(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15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2001]216号《关于对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以下简称海牙送达公约)第一条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均应适用本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当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时,便不再属于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而不必根据海牙送达公约向国外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外国公司的驻华代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此复。 
 

相关文章


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
夫妻离婚后孩子跟父亲住母竟索要抚养费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广西母亲出歪招每月200元雇亲生儿子欧打丈夫
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通知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