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6 21:38: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现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不要求编制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除外)。
  2.按目度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哪些内容?什么时间报送?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对外提供。
  3.按季度编制的财务自计报告有哪些内容?什么时间报送?季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季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节假日顺延)对外提供。
  4.按半年度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哪些内容?什么时间报送?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市公司还需编制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的事项的说明,且至少应当反映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半年度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对外提供。目前,由于行业的不同,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否及编制时间有不同要求。
  5.按年度编制的财务自计报告有哪些内容?什么时间报送?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以及利润分配表等。有些单位还需编制按业务、按地区划分的分部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的比较数据。且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目前,由于行业的不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时间有不同要求。
  6.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有哪些要求?需要哪些人员签章有效?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编报及时。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是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方可生效。
  7.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目前,由于企业所属行业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对其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需要审计也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8.财务会计报告需要报送给哪些单位?具体报送哪些内容?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送的部门主要有:财政部门(国有企业需要报送)、审计部门、税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管理机构的企业需要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在年检时需要报送)、人民银行(在银行取得贷款的企业需要报送)、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需要报送)和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需要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具体报送的内容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有些企业除报送上述财务会计报告以外,还要报送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产品成本表、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以及分部报表等。
  9.在会计分工中,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人员有什么特殊规定?在会计分工中,会计事项的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即:记账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0.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谁?如何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要求单位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是督促其认真对财务会计报告内容负责的一种程序上的措施。如果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责任主体过多,就会造成无法追究责任,有可能发生签章人员之间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一个单位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更是一个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总结和综合体现。财务会计报告虽然主要是由会计人员编制的,但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会计人员不过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将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过程及结果记录、归纳、整理、加工成有用的会计资料并体现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可以说,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情况是单位全体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的综合体现。单位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单位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负责。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决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没有任何理由推脱这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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