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标结构是指它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联系。教育目标有两个基本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对培养何种社会成员(角色)的规定。这方面曾有过多种提法,如培养“劳动者”、“建设者”、“接班人”、“公民”等。这是教育目标的核心部分。教育要培养何种社会成员,随着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变化而变化,因民族文化传统不同而各异。中学教育是普通教育,它要培养的是一般的社会主义公民。
第二部分:对教育对象形成何种素质结构的规定。这也就是对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心理、知识、能力、体质等方面素质的教育要求和规定。中学教育是普通教育,主要是为提高人的一般素质打基础。
教育目标结构的这两个部分是相互联系的。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它的社会功能,因而要求具备相应的素质结构;而人的素质结构又制约着社会功能的性质和水平。社会的不同部门、不同劳动岗位要求培养出具备各种素质结构的各种社会功能的人,决定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目标的多样性。
教育目标的完整表述,应包括其组成部分的两个方面,其规范形式应是:培养具有哪些素质的何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