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学》教育目标的实施问题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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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层级教育目标的制定是从确立教育目的开始,按照教育目的—→教育目标—→课程目标—→教育行动目标的顺序进行的。而教育目标的实现,已如上述则是从通过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实现行动目标开始,所经历的顺序是:教育行动目标—→课程目标—→教育目标—→教育目的。

教育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各种各样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可以说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是为实现一定教育目标的。因此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总是从搞好一个个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始的。为了保证教育目标的最终实现,不仅要编制适宜的行动目标,而且对每一层级教育目标的要求,精神实质都能正确领会。

但是由于教育外部和内部的多种原因,使学校在实现教育目标上存在一些偏向。当前要正确地贯彻落实教育目标要求、应特别注意克服以下两种偏向。

1.升学主义或唯升学教育,即日常所说的片面追求升学率

中学教育应当重视升学率,这对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对人才的成长、选拔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升学主义违背了中学教育的性质,背离了教育目标要求,片面追求升学率,这是应防止和克服的一种偏向。升学主义的要害在于把中学全面的素质教育变成了应考教育,重视少数升学有望的优生,忽视了大多数学生的教育培养,违背教育目标的要求,重智育、轻德育、挤体育,丢掉美育、劳技教育,忽视各种素质的提高。升学主义的表现和危害是多方面的,例如:文班、理班、快班、慢班、补习班应运而生,把课程分为主科(升学要考试的科目)与副科(升学时不考的科目),大三门(数、理、化)小三门(体、音、美);在智育上重知识,轻能力,重书本,轻实践,考什么,教什么;加班加点,题海战术,剥夺了学生休息、娱乐和体育活动时间等等,影响学生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在思想品德教育上,重灌输教育,轻实际锻炼,注重形式,不讲实效,操行评语只写优点,不写缺点等等。

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分析升学和升学主义问题;不能把产生升学主义这一偏向的责任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

第一,要认识升学教育的意义,区分升学和升学主义。我们要防止和克服的是背离目标要求,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升学主义,而不是反对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升学率。

第二,重视升学教育是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古代经济还不够发达,学校教育也没有分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不存在升学问题。由于经济发达了,教育上有了大学教育,逐渐地重视升学教育,但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程度尚不够,大学教育的发展还不够普遍,更谈不上普及,升入大学只能是一小部分人,于是产生了升学竞争,走向极端,出现了升学主义。

第三,从我国的实际看,重视升学率还有广泛的社会原因:体脑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还长期存在,商品经济还要继续发展;教育主要还是谋生手段;劳动人事制度中还有堵塞学生就业出路的情况存在,社会不正之风挫伤通过正当途径走上劳动岗位的积极性;“学而优则仕”传统观念的影响仍然存在;在物质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后,精神文化需求增长,等等。

以上这些,再加上相当多主管行政部门和社会上把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评价教育质量和学校工作成绩的唯一标准,把它同待遇的高低、荣辱、政绩大小联在一起,这都是升学主义得以存在的原因。因此不能把升学主义的责任简单归之于校长、教师。克服升学主义是全社会的事。但是作为教育工作者,在重视正常升学率的同时,应当力求防止升学主义倾向,努力从教育工作内部克服这种倾向,学校领导和教师可以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①支持、拥护促进教育结构的改革;②思想上始终坚持中学教育的基础性,在学校和班级工作安排上保证各方面教育活动有适当的比例,在德育工作中克服形式主义,重视劳动和社会实践;③支持和促进考试制度的改革;④改革教育的内容、方法;⑤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等。

2.忽视“各有特长”,要求“平均发展”

日常工作中有的人用“德、智、体全面发展”来表述教育目标。这样的表述体现了教育目标的共同要求,体现了教育目标的方向性、统一性。作为日常用语比较简明,且在多数人中通行。但在“全面发展”的理解上有歧义,因而在认识上和行为指导上发生一些偏向。

一是重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各有所长”,似乎二者不能得兼。其实全面发展是对所有中学生的普遍的、共同的要求。除此之外,应当考虑教育对象之间的差异。学生作为社会成员,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一般要求,具有一定社会成员所共有的特点。同时,人作为个性,又具有个人特点,个人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教育目标应当有普遍的统一要求,但又不是用一个模式来铸造人。在贯彻、落实教育目标的普遍要求的同时,又要根据教育对象的个别差异,因材施教,把全面发展的统一要求与发展个性特长的多样性辩证地结合起来。北京景山学校20多年的研究和改革实践证明,“全面发展打基础,发挥特长育人才”符合培养人才的规律,体现现代教育的特点。上海建平中学的改革按“合格加特长”要求学生,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也是符合这一精神的。

另一种偏向是把全面发展理解为“平均发展”,即德、智、体各方面都得到同等程度的发展。如果说前一种想法是忽略了不同个体间的差异的话,这一种想法则忽略了同一个体各方面发展的差异性。十个指头有长短,每一个体各方面发展不平衡是正常的。作为教育目标,要求德、智、体各方面发展达到一定的水准,但并不要求各方面发展达到同等水平。要求同一个体各方面发展达到同等水平,其典型的或极端的表现是要求“全面优秀”、“门门五分”。这是对全面发展的严重曲解。人的发展受到各方面主客观因素制约。所谓充分的发展,只能理解为在一定社会条件、教育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个体所具有的发展可能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由于生理的原因,社会条件、教育条件的变异,各种必然的、偶然的因素的影响,人的各方面发展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水平。

学习了教育学,克服对“全面发展”日常理解上的偏向,对我们的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在于:

①要注意因材施教,注意发展学生的特长,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

②改革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的工作,既坚持教育目标的统一要求,又不能不切实际地要求各方面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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