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承接与保持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3:25 23:11: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业务承接
1.客户条件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务承接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具体业务或保持客户关系:
(1)没有信息表明拟定的客户缺乏诚信;考@试@大@助@你@成@功
(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3)执业人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大@助@你@成@功
当出现违背第(1)项至第(3)项的情形,而又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记录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2.客户的诚信
针对有关客户的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关联方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誉;
(2)客户的经营性质及业务环境;
(3)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和税收法律法规等的态度;
(4)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税务师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5)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
(6)客户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迹象:
(7)变更税务师事务所的原因。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获取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息;
(I)与为客户提供专业涉税业务的现任与前任人员进行沟通,了解相关信息;
(2)向税务师事务所其他人员、税务机关、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同行等第三方询问;
(3)从相关机构或相关数据库中收集客户信息。
3.业务承接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承接业务前,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业务环境,并评估执业风险。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进行沟通,确保其已很清楚地理解所提供的业务服务的性质、内容、程序、时间和范围,并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约定业务的理解上产生分歧。
在确定是否接受新业务时,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税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熟悉相关行业或业务对象;
(2)税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具有执行类似业务的经验,或是否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力;
(3)税务师事务所是否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4)在需要时,是否能得到专家的帮助;
(5)如果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否具有符合标准和资格要求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6)税务师事务所是否能够在提交报告的最后期限内完成业务。
在确定是否接受新业务时,税务师事务所还应当考虑接受业务是否会导致现实或潜在利益冲突。如果识别出潜在的利益冲突,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接受该业务是否恰当。
(二)业务保持
在确定是否持续保持客户关系时,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本期或以前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保持客户关系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果遇有在接受业务后获知了某项信息,而该信息如果在接受业务前获知可能导致拒绝该业务的情形,税务师事务所制定保持该业务及其客户关系相关的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I)适用该项业务环境的法律责任,包括是否要求税务师税务所向委托人报告或在必要情况下向税务机关或其他监管机构报告;
(2)解除该项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客户关系的可能性。
税务师事务所针对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客户关系制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与客户适当级别的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事实和情况可能采取的适当应对措施;
(2)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懈除客户关系时,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就解除的情况及原因,与客户适当级别的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
(3)记录重大事项及其咨询情况,咨询结论和得出结论的依据;
(4)考虑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是否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保持现有的客户关系,或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解除的情况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