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09年外销员资格考试通知外销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04 23:27: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2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84号)的安排,受市职改办的委托,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和科目
  报名时间:2009年3月31日起至4月29日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9月3日起至9月9日止
  考试时间: 2009年9月12至13日
  9月12日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 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3日上午8:30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三、报名程序
  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
  1.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试中心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所传照片质量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2、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一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于考试合格后办证),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此报名表及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的考生,还须持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B级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缴费。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如要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248。
  报名结束后,所有考生复印件于4月30日前统一寄省商务厅人事处审查确认。未经省商务厅审查确认或审查确认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缴纳,需参加《外经贸外语》口语面试的考生还应缴纳口语面试费84元。
  五、考生征订考试教材和参加考前培训等事宜,请与省商务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3231852、13088055986)。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试卷设置不变。各考点为考生准备草稿纸,考后收回。口语考试采取单独面试的方式,应在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的考试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1)的规定进行。
  2、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附件1: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

  外经贸英语口试试题共有10套题,其余语种有若干套题,每个考场设主考官、考官各一名,由两名考官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口试,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一、基本程序:
  考前30分钟:考官各就各位,拆封试题,进行准备.
  考前20分钟:考生到场.
  考前10分钟:各考场第一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准备.
  8:30分正式开考(开考后,考生完成第一部分阅读内容后,考官收回试题继续考试)。同时,各考场第二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十分钟的准备.
  8:40分,各考场第一名考生考试结束(交卷后离场),第二名考生开考。同时,各考场第三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考试依此顺序进行,直至结束。
  二、基本要求
  1.考官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公平执考。
  2.考官原则上应该是外经贸院校或外语院校中从事商务英语教学或英语教学的教师。
  3.考前应对考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评分尺度;
  4.考生考试完毕后,试题不得带出考场。
  三、成绩标准及评定
  1.《国际商务英语口语》及所附的模拟题、评分标准是考试及培训的主要依据。
  2.口试考试评分实行100分制,满分为100分。口语考试由两名考官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当场分别给出得分,并记录在册。当两名考官给出的得分等次不一致时,以主考官给出的得分为准。
  3.当考官对主考官确定的得分有严重争议时,应由另外的考官重考一次。
  4.考官协商问题时,考生不得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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