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朗读范文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28: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次》

马路旁的行人道比马路要整整高出一台阶,而他简直还没满一周岁。 他长着两条细弱的小腿,此刻这两条小腿却怎么也不听使唤,老是哆哆嗦嗦地……但两条腿的主人──小男孩想从马路上登上人行道的愿望却十分强烈,而且信心十足。

瞧,那只穿着好看袜子的小脚已经抬了起来,踩在了人行道的边沿上,但孩子还没有下定决心登上第二只脚,有那么一会儿他就那么站着:一只脚在人行道上,而另一只脚还在原处没动。

然而小孩又收回了跨出去的那一步,他似乎在积蓄力量,小男孩就这么站着,既不前进也不后退,只是固执地注视着自己的前方。

"还小呢,刚刚能走路,就能跨台阶?"路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啧了啧嘴说,"做大人的要帮他一把。" 而孩子的妈妈并没有伸出手去,只是微笑着鼓励说: "自己上,小乖乖,自己上。" 小脚又一次踏上了人行道,另一只脚也费力地提到了空中,这回可真是憋足了劲。 "加油!加油!"旁边的小姑娘喊着。 终于两只脚都站到人行道上去了,这也许是孩子一生中拿下的第一个高地,小胖脸同时绽开了笑容──了不起的胜利! "好一个登山者!"胡子老爷爷幽默地说,他//摸摸孩子的头,"一开头总是困难的,但现在总算对付过去了。乘孩子,祝你永远向新的高度进军!"

人生会有多少个第一次啊!

《美国历史上的西红柿案件》

西红柿怎样从南美州来到欧洲,传说不一。有人说,在1554年左右,有一位名叫俄罗拉答利的英国公爵到南美州旅行,见到这种色艳形美的佳果,将之带回大不列颠,作为礼物献给伊丽莎白女王种植在英王的御花园中。因此西红柿曾作为一种观赏植物,被称为"爱情苹果"

虽称"爱情苹果",并没有人敢吃它,因为它同有毒的颠茄和曼佗罗有很近的亲缘关系,本身又有一股臭味,人们常警告那些嘴馋者不可误食,所以在一段长时间内无人敢问津。最早敢于吃西红柿的,据说是一位名叫罗伯特·吉本·约翰逊的人,他站在法庭前的台阶上当众吃了一个,从而使西红柿成了食品的一员。此事发生在大约一百年前。

1895年,英国商人从西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柿。按美国当时的法律,输入水果是免交进口税的,而进口蔬菜则必须缴纳10%的关税。纽约港的关税官认定西红柿是蔬菜。理由是:它要进入厨房,经过烹制,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商人则认为应属水果,据理力争:西红柿有丰富的果汁,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备的;它又可以生食,同一般蔬菜也不一样,形状色泽也都应当属于水果范畴。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只好把它作为被告,送进美国高等法院,接受审判。

经过审理,法院一致判决:"正象黄瓜、大豆和豌豆一样,西红柿是一种蔓生的果实。在人们通常的谈论中总是把它和种植在菜园中的马铃薯、胡萝卜等一样作为饭菜用;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它总是同饭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样。"从此,西红柿才法定为蔬菜,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第一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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