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G心得:坚持终究会胜利雅思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8:00: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痛苦了半年,今天终于结束了,心情有些复杂。因为每次考试都是在换题库的头两天,所以从没贡献过有意义的JJ给大家。在告别GMAT之际,谨以此文献给那些像我一样在GMAT中痛苦挣扎了很久的非牛牛们,回报CD半年多来的帮助。(NN们就不用往下看了,因为很长……)
  基础:
  从小到大,英语就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大学时候6级考了两次才过,考了两次托福也都是在600边上挂着,毕业之后基本上2年没碰过英语。
  搏斗经过:
  半年多前踏上的考G的征程。第一次考试是08年8月初,奥运会开幕前四天,花了很长时间在CD上看NN们的经验分享,制定自己的复习计划,OG,Perp,GWD都做了一遍,做总结分析,做分类,结果出来590,很受打击,弄得都没心情看奥运了。隔了将近两个月,9月准备2战,把OG好好看了两遍,GWD一遍,Perp两遍,几乎每道语法和逻辑题都做了分析,GWD 84篇阅读和OG的所有阅读都做了逻辑简图,信心满满上的二战战场。当屏幕上蹦出580的分数时,怀疑自己眼睛出问题了,之后就是彻底崩溃,觉得自己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怎么会还不如第一次?发誓再不考G了!!之后休息了一段时间,没有再碰G,太让我伤心了。今年过完春节,杀G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总觉得已经花了很多时间在G上面,不把它打败就不甘心!!彻底证明了人真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疼……2月6号,报了26号的考试,20天的时间,好好调整了一下自己,最终看到730的分数时,松了口气,终于结束了!!!
  感想:
  前面都算是背景资料吧,告诉大家我不是NN,考的分数也不是nn的分数,但我相信所有能坚持下来的人最终是会胜利的。关于复习方法,资料我想CD上已经有很多参考的内容了,下面写的这些是我认为前人没有提到,而自己在杀G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1、怎样看待前人的经验
  像很多人一样,我也相信对别人有用的对自己也会有用,况且有很多方法是通过很多前人验证过的。但是千万不要盲目地认为自己只要像别人说的把什么资料做几遍,就一定能有质的飞跃。其实想想NN们说的也没有错,做很多遍题是会有提高的,但是这些提高都是建立在一个“悟”字之上的,如果没有这个“悟”字,最终也只能停留在量上,结果是题目都能倒背如流,但是遇到新题就傻眼了。所以在借鉴nn经验的同时,一定要找到能让自己发生质的飞跃的方法。
  2、各单项的“悟”法
  (1)语法
  就语法而言,我做过很多总结分类,语法笔记A4的本子有两本,写得满满的,这些都是2战之前做的,可是2战的V只有18分。在三战的时候,开始还在一遍一遍地做Perp和GWD的题,做题时总是纠结于某一个语法点有没有背熟,比如rather than比instead of好这种。分析错题也只是看是不是搭配没错,符不符合公理之类,我觉得这都是中国式英语教育体制下的产物,重视的只是那个语法点。突然有一天,我觉得自己应该换一种方式,我开始看句子的平行,句子的意思,句子的表达,将关注点放在意思上,而不再是语法点。这样做以后,很多以前我无法分析出道理的选项,变得很理所当然的正确。
  举个具体一点的例子。
  Perp破解中Test2的一道题目
  103. The parachutelike membranes of Africas scaly-tailed flying squirrels differ from those of the flying squirrels in the family Sciuridae because they are attached to a cartilage rod at the elbow instead of the wrist。
  (A) because they are attached to a cartilage rod at the elbow instead of
  (B) because of being attached to a cartilage rod at the elbow rather than at
  (C) in their attachment to a cartilage rod at the elbow instead of being attached at
  (D) in that they are attached to a cartilage rod at the elbow rather than at
  (E) in their being attached to a cartilage rod at the elbow instead of
  选D
  如果按照以往我们看的题目,应该because表达原因是最优选项,可是在Perp的这道题偏偏就选了in that,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后来看到第4遍的时候终于明白了,in that有表示两者在某一个方面不同的意思,然后综合全句的意思就会发现原来in that很顺眼。所以我的建议是,不要一遍一遍地盲目做题,这是没意义的,其实到最后,我认为只要有perp的300多道题完全足够了,ETS想要告诉你的全部东西都在这里面了,只要把每句话在表达上的优点缺点弄透,从句子的高度看题目,就达到了质的飞跃。在三战的时候,居然发现语法题比Perp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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