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06:41: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二)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三)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四)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五)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六)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相关文章


会计从业考试辅导: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各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遵循的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上海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陕西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辅导: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