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乱真的“红头文件”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3:09:3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实例)

  2003年11月中旬,某塑料门窗委员会收到山东某市某公司的一份传真件。传真件赫然显示为一份1999年由建设部、原国家经贸委、质量技监局、原建材局四部委联合颁发的建住房(1999)295号“红头文件”。该文件称:目前,我国有些城市规定3层楼以上禁止使用塑料门窗,还有的城市规定6层楼以上禁止使用塑料门窗。这份“红头文件”让塑委会的人大吃一惊。搞了这么多年的塑料窗竟然会被禁止使用?塑料门窗委员会的专家们既惊且怒,既怒且疑。于是,该协会副秘书长向建设部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的回复是:这是一份假文件!显然,这份假文件针对的目标主要是门窗企业。对此,专家指出,假文件出现的原因就是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评析)

  通过网上查明,目前我国每年各类建筑竣工面积约18亿平方米,建筑改造约5亿平方米,巨大的建筑市场给门窗行业带来了巨大商机,也带来了激烈的竞争。为此,笔者试着将该文件名键入,在互联网上搜索,随便哪个搜索引擎,都可以找到无数的相关信息。当然,亦有官方网站的,真文件赫然在上。塑料门窗企业为什么就不会到网上看一看、搜一搜呢?或者向相关的发文部门问一问呢?坐以待毙,束手就擒,是我们许多企业的通病,这在国外屡屡提起的反倾销调查中已有许多的证明。塑料市场出现假“红头文件”,说明我们在经济活动中,法制缺位。制造假“红头文件”者,莫非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甚至犯罪吗?他们是知道的,但还是造了,可见其收益比其风险要大得多。如果我们的法制健全,我们的法制到位,造假者的收益比风险要小得多,谁还敢自取灭亡呢?不依规矩难成方圆。政治如此,经济更是如此。假“红头文件”所以能造成不小损失,说明我们的企业抗风险能力太差。假“红头文件”的出现,亦说明我们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政府或者说行政行为在经济活动中还占有不应占有的重要位置,甚至是“性命攸关”。这不正常,也不符合中央精神。与时俱进不能光是挂在口头上,也不能只是停留地纸面上,而应切切实实地落实到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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