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师辅导:关税各节内容详细串讲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7 20:43:3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节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2、按征税标准分类,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和滑准税。
  第二节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二、纳税义务人(多选题)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第三节税率的适用四、进口关税税率
  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
  五、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
  (一)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的:
  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2)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3)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二)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P268)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2、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六、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多选题)
  七、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重点掌握运往境外修理的和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第六节关税减免
  八、法定减免税(选择题)
  (一)下列进口货物,免征关税(二)下列进出口货物,可以暂不缴纳关税第八节关税征收管理九、关税缴纳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关税的强制执行掌握滞纳金的比例和滞纳金的计算。
  滞纳金的比例为0.5‰,起点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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