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开证行的偿付方式、信用证的偿付指示和开证行拒付的合理时间单证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16 21:36: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把单证员站点加入收藏夹

  欢迎进入:2009年单证员课程免费试听

  点击进入免费体验:百考试题单证员在线考试中心

  更多信息请访问:百考试题·单证员百考试题论坛·单证员

  信用证开证行的偿付方式[Method of Reimbursement by Opening Bank] 开证行对议付行、代付行付汇的方法。代付行和议付行在代付或议付单据之后向开证行索取票款,即为索汇或索偿。开证行对议付行、代付行付汇,即为偿付。索偿的对象和办法以及偿付的办法,在信用证中都有具体规定。索偿对象通常是开证行本身,有时也可能是开证行指定的第三者偿付银}记索偿的方法可以是用航邮函索,也可以是电报索取。付汇(偿付)可以是用信汇拨款,也可以是用电汇拨款。当开证行在代付行或议付行开有帐户时,索偿和偿付即合并为一,由代付行或议付行直接借记开证行帐户。当代收行或议付行在开证行处开有帐户时,则偿付可用贷记帐户来代替拨款。
  信用证的偿付指示[Reimbursement Instruction]信用证上规定议付行或代付行在履行付款或议付后如何收回已垫款项的指示。即信用证上所列明的开证行的偿付指示条款。见“信用证的开证行指示条款”、“开证行的偿付方式”、“开证行的偿付责任”。
  开证行拒付的合理时间[Reasonable Time for Issuing Bank to Refuse Payment] 开证银行作出拒付决定所享有的时间。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83年修订本规定,开证行享有合理时问审核单据并决定接受或拒受单据。开证行享有的合理时间究为多长,并无明确规定,以客观情况而定。有的认为三天为限,有的主张一至三日并对个别情况可作适当延长。因此合理时间是否适当,应以具体审核单据情况而定。

相关文章


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拒绝承兑和保留承兑单证员考试
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中间商、保证金和信贷风险单证员考试
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进口押汇的功能单证员考试
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对外贸易术语的表达与使用单证员考试
信用证开证行的偿付方式、信用证的偿付指示和开证行拒付的合理时间单证员考试
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申请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单证员考试
《出口许可证》与《进口许可证》的申领流程单证员考试
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进出口贸易方式分类单证员考试
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外汇风险以及相关知识单证员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