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何必对代课教师如此苛求教师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16 19:59:4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日,广东五华县155位代课教师的命运引起各界关注。13日贵报刊发了《基层治理困局不解,政策推行如入泥辙》一文,阐述了这些代课教师“代转公”资格被取消的深层次根源。笔者认为,这些深层次原因当然不可忽视,但解决问题还得从表象入手,代课教师们的短处就在于一纸《普通话等级证书》,这才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坎儿。当地这种“秋后算账”式“打假运动”让人不屑,但高标准“代转公”条件,同样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据五华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材料造假大体有三种情况,其一是《教师资格证》为伪造;其二是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作假;其三是《普通话等级证书》虽为真实,但“三级甲等”未达到代课教师申请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

  这里可以看出,第二条和第三格都因为《普通话等级证书》未达到二级乙等标准,或者因证件不合格难以过关,或者试图依靠造假蒙混过关。而第一条伪造《教师资格证》的根源,或许仍然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未达标而引发的,因为《普通话等级证书》未达标,所以拿不到《教师资格证》,于是以造假取而代之。也就是说,从“三甲”到“二乙”,一本巴掌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是这次“代转公”考试招录名额顷刻间缩水大半的最直接因素。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2004年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社会人员(含代课教师)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其他在职在编教师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才能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问题是,既然在职在编教师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就可以获得参与教学的门槛,代课教师与在职教师一样奋战在教育一线,有的甚至为教育事业奋斗了大半辈子,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更何况,仅以普通话等级未达标为由取消代课教师转公资格的做法,也有悖于《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

  更重要的是,广东首次“代转公”考试“意义非凡”,目的就是改变农村教育的落后面貌,改善为数众多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经济困窘的农村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不同酬”问题,消除其后顾之忧,这本身就是倾向性较强的优惠政策,如果再套用老框框,依据2004年的标准苛求代课教师,是不是显得格格不入,不合时宜?

  155名代课教师存在着弄虚作假的问题,但持假的责任并不完全在于他们自身,现在的苦果却让他们独自品尝,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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