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审批的办理流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5 23:30: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mar10" class="tb42">  办理流程:
  一、受理初审
  条件:申请本行政许可所需提交材料:
  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会计处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材料,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受理,转给复审人员审核。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同时向会计处处长备案。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复审
  标准:同受理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会计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
  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后,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批准的审查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表,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核、作出决定
  标准:同受理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申请事项,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审批表上予以注明,与全部申请材料一并转给会计处经办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对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告知申请人。
  时限: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核登记
  标准:同受理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会计处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信息录入数据库。
  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颁发证书
  标准:
  对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的,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作出不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工作标准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时限:自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百考试题:中国教育第一门户网站

相关文章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报考注意问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9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模拟题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武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须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9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模拟题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审批的办理流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9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模拟题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审批的法定依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9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每日一练(3月26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9年会计证《财经法规》冲刺试题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