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考试业务基础:出境木家具、竹木草制品的报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08 17:23: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导读:本篇主要讲述出境木家具、竹木草制品的报检范围及报检应提供的单据等内容
一、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一)报检范围
《实施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检验监管的目录》所列的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产品。
(二)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除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以信用证方式结汇时提供)、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外贸单据外,还应提供如下相应单证:
1.产品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的符合性声明;
2.输入国(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木制家具机械安全项目有要求的,出口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二、出境竹木草制品
(一)报检范围
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制品。
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及防疫处理技术指标等,竹木草制品分为低、中、高3个风险等级:
(一)低风险竹木草制品:经脱脂、蒸煮、烘烤及其他防虫、防霉等防疫处理的;
(二)中风险竹木草制品:经熏蒸或者防虫、防霉药剂处理等防疫处理的;
(三)高风险竹木草制品:经晾晒等其他一般性防疫处理的。
(二)报检时间和地点
自2008年4月1日起,出境竹藤草柳制品应来自注册登记企业,并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的原则,不接受异地报检。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除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以信用证方式结汇时提供)、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外贸单据外,一类、二类企业报检时应当同时提供《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