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初步分析造价工程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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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年颁行的《营造法式》一洗旧中国时代成书的《考工记》以来将建筑工艺置于高度概念化的叙述底下的流弊,第一次系统地和大规模地总结了民间工匠的操作传统,并纳入一个可藉经典仁慈的经验系统中。这种从神权向皇权的转移且历经千年,传承至清代编修的《工程做法则例》仍具其活力。但这种早期的范式的转移为中国建筑的发展带来两个不可逆转的改变。首先,它牢牢约束了建筑物质的转化,使得以木结构为主的中国建筑无法转变成现代意义的空间塑造体系。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它强化了建筑工艺对官僚体系的依附,且这种依附是深入到建筑管理系统各个领域的肌理之中的,包括前期策划、设计、施工和管理。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环节,便是对于工程造价提出各种量化的指标,例如材料的损耗、工效的计算,规格的限制等。这种过早的标准化和程式化在“莫非王土”、“莫非王臣”的土建政治尺度底下加速社会资源的倾斜,使得中国的建筑营造长时期依赖无限的投入来达到它的有限的效果。今天我们对中国古代建筑史生成的经济渊源的认识,还是牌初步阶段,因而在中国近现代史的各个时期,建筑还是一种政治概念的宣扬,以至于中国建筑的现代转化还无法脱离无限资源投入的状况。
那么,在外国建筑经济嵌入的大环境底下,“资源约束”的概念如何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得到高度的实践。2003年7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则有其对传统赓续的一面,也有其替凌的一面。就赓续的一面来说,它仍然是五十年代以来定额思维的延续,因为它的本章仍然是为方便承包商投标计价的;就其替凌的一面来说,它毕竟是市场行为中供应一方报价行为的界定。本文的主旨便是探讨《规范》在替凌一面如何的不足,藉以审视在充分市场化的条件底下,《规范》应如何在它所已取得的成绩的前提下继续深化。
首先,从生成的观念上说,《规范》是以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名义联合发布的。即是说,它仍然有着许多政府解释的余地,例如在是否必须强制性执行这一点上说,《规范》开始标榜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奖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星球政府在国家事务中具备无可比拟的权威,这无疑为《规范》的强制性使用留下广泛的空间,将工程计价中产生的纠纷引入政府解释的范畴中,从而混淆了《规范》面向市场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