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6 10:37: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27号)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报名参加各类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并取得相应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参加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二、自本文下发之日前入学的非在职和在职卫生技术人员,通过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函授、夜大、脱产等学习形式)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入学的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函授、夜大、脱产等学习形式)和现代远程教育取得的医学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三、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中医、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藏医医疗、维医医疗、蒙医医疗学历除外)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1〕139号)规定,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就读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学专业设置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其所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四、《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8)项“2004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修改为:“2004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



相关文章


2009年临床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大纲—实践综合实践技能考试
2009年临床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大纲—基础综合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2009年临床执业医师笔试部分实践综合大纲(新增内容)实践技能考试
2009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笔试基础综合部分新增考点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关于申请执业医师资格及执证行医的问答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卫校学历”“成教”能否报考医师资格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题型示例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内科学测试题及答案——常见症状与体征(二)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