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通知-公务员-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4:24 16:37: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河源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考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我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排名,已在我市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的网页上公布。根据考生笔试的职位排名及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报考资格复审对象。现将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其他部门:2010年4月27日至28日
公安部门:2010年4月29日至30日
二、报考资格复审地点:
其他部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大厅(永和西路行政商务小区)
公安部门:河源市公安局3号楼三楼(警体馆)(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4号)
三、考生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应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
②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是成人学历,考生需携带学籍等相关档案材料)。
③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④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⑤报考公安部门的考生还需携带报考时的相片一张。
⑥报考检察、法院部门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需携带证明通过司法考试的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准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四、报考资格复审步骤:
(1)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单位现场给考生发《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附件1);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部门审核人员须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申请,确认属实后,招录单位(部门)告诉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要求考生在《报考资格不合格通知单》(一式两份,招考单位保管一份,考生一份)上签署姓名予以确认(附件2)。该职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考生资格审核完毕后,本人须在报名表上签名;
(4)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在面试前进入河源市政府门户网(www.heyuan.gov.cn)“河源市网上报名系统”网页,打印面试通知,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招录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如缺席的,按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