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利润分配核算的内容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3 19:03: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企业当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应按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弥补,如属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进行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税前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5年期限的,还可以用企业的公积金弥补。如果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取盈余公积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核算的主要内容有: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投资人的决议,提取公积金。
  3.向投资者分配并支付利润。
  4.预留未分配利润。

相关文章


[合肥考区]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10.16日起发放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与实务》复习总结汇总
[吉安市]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10.18日起领取
[广东]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品流通企业利润分配核算的内容
丹阳市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商品流通企业利润的构成
2006年湖南省常德市会计从业考试成绩
商业企业大类商品费用的核算方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