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0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04: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苏州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03年12月2日-8日进行。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003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设二个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包括经济法、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
初级考生在当年度考试中二个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考生在连续二个年度考试中四个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